随着高考的落幕,自然争议的话题随之而来。作为一名刚刚参加高考的学生,我想每个人都是有话说的。
各省的语文试卷也成了热议的话题,作为全国一卷的考生,一卷作文题目也是铭记在心的。但当所有人看到浙江卷阅读理解时,众人是没有思路的。
2017浙江高考语文卷,阅读理解是一篇巩高峰的现代文《一种美味》。试卷中的最后一问是“小说设置了一个意外的结尾,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这一问共6分。然而,作者在标准答案公布之前,说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表达什么,反而说“本来就是搞笑的”。这一点在我看来当然是假的,是作者谦虚的表现,给作者点赞!你想想,如果作者直接说出来,那么,那些深藏作者内心的,久远的,微妙的,沉重的,自己不愿再提起的那些东西就会变轻,轻得就会让人误以为也不过如此嘛,既然已经知道结果会这样,那么还是索性不说。
当然最后一段的内容不仅仅是诡异的眼光,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试着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可以给出自己的答案,或许这个答案与标准答案没有一点是吻合的。正是这份自己的答案才显示出自己思考的轨迹。
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在课堂上老师或多或少的都会将一种题型归纳总结出来,当然这里面也包括了常见的答案。更多的时候,我们不是在理解一篇文章,我们是在利用模型得到出题者的答案。至少现在大多数的学生是这样的
与其说它是标准答案, 我更愿意相信它是参考答案,我们越来越失去参考的意义。标准最终成了束缚思想的工具,标准的意义是衡量事物的准则,到现在逐渐演化成了衡量事物的唯一准则。
到底阅读理解应该怎样理解?周国平提到解释学哲学的经典著作《真理与方法》,里面提出了什么叫理解,“一个文本本身确实有一个含义,但这个意思不是固定的,而是一个开放的、模糊的东西。文本在流传过程中不断有人解读,也把解读的含义带进去了。
不同于其他学科具体化的标准答案,语文的作文、阅读题等“高分值”题目皆因“一千个读者眼里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被人们争论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