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心入世,疯以为相——《南海十三郎》观后(痴篇)

中国造字奇妙,象形表意,皆有所指。

痴疯二字,同是说病。痴者,病在知;疯则是病于风。病于知,病在内,是自我认识的问题;病于风,是病在外,是环境影响的结果。所谓环境,其实就是命运。

中医有所谓风邪外客的说法,意思是受到了外在的影响。传统生疏,现代人可能不好理解,中医说致病之因,无非是内生七情,外感六淫。病,要么是自我的喜、怒、哀、乐、爱、恶、欲七情过度,要么是环境的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异常。

自我所及,是痴处;命运所至,让人疯。

看《南海十三郎》,会看见这两个字,且整个剧情也在这两个字中。大抵上半部分的情节,围绕的是一个“痴”字,至于下半部分的故事,点透的是一个“疯”。这是说故事,但从人物而言,正是有了痴心,才会出现疯病。

是痴,必显露疯相,此时的疯不是癫狂,而是超出常人。所谓病于知,不是认知出了问题,而是因为深入,所以异于常人;又因为认定,所以显得执著不放。在现实生活之中,如果出现这样的一个人,人们的态度或者大度一笑,这是个较真的人;或者就是背后讥讽,这是个傻子了。

十三郎自幼天分极高,剧中处处显露他的聪明不同,超出众兄弟姐妹,所以深得江太史宠爱。比如下棋,小小年纪就让老爹望尘莫及。但机灵之子,必不安分。天资聪颖的人,看待事物的眼光以及对认知的执著,都远远高于常人。几见有小孩会去把校长的蚊帐给烧了呢?这不是顽劣,更是胆大包天了。

但在十三郎,这不是胆量问题,而是是非对错。因为他所想的不是后果,而是觉得此人不公,所以需要教训。至于对方的身份,乃至于烧蚊帐是否会引发大火,不在他考量之内,这不是有些疯狂吗?

人想多了,就会顾全大局,就不会鲁莽而为。天才要和人争一时的对错,但世人要的是一个好的结果。

天才和痴,几乎就是老子的那句名言,两者同出而异名。一个人如果是在某个领域之中的天才,必然是个痴人;而人要想在某个领域做出超出常人的成绩,也必先得痴入进去。老行当里流行的那句话“不疯魔,不成活”,说的其实是痴心。

有痴,所以固执,坚持自我,不与世谐,十三郎的一生都是如此。明明是西洋舞会,他却一身长衫,手执纸扇。在他这不是刻意标新立异,而是认知认同的自然。成为一个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人,意味着要面对世人的目光。大部分人畏葸退缩,但十三郎却养成了傲慢和狂。他的一生,都有这一层底色,因为早早的拥有了自我。

谈痴心,自然处处皆是,但现代的人最容易理解的仍是男女之情。唯有天生痴人,才有痴情人。十三郎痴情是自然,因为他本是个痴人,对生活的一切都是入痴的,不独感情。他一眼看见自己倾心的女子,只是因为对方赞叹了他的眼镜,他就戴了一辈子。

痴人就是这样,他不需要赌咒发誓,只要是出口之言,必出于心。这和普通人不同,普通人尽管当时情真意切,乃至激动得戮心指天,到时候该反悔还是会反悔,该忘记还是会忘记。不是当时不真,而是不曾痴,尚未有心。外在环境变化了,心也就变化了。

儒家讲何为庶人?庶人者,无心之人。但士人不同,士人有志,就是有恒心。哪怕环境改变了,我还是我,这才是士人。不忘平生之言,是心之大真大痴。

看上了一个女子,只是一场跳舞,便跟着去了上海,漂泊了整整两年,不是正常人的做法。这个人,既不瞻前,也不顾后,凭借的就是一点痴心而动,着实疯狂。痴心之人不是圣贤,圣贤讲究的是在痴心之上,还要兼顾条理。比如孔子讲父母在不远游,一句话就堵死了循规蹈矩之人。真要奉行,什么都要兼顾父母,那就一辈子就几乎不用出门了。但后面还有一句,游必有方,才见具足权变。哦,明白了,孔子前面的是原则,后面还有办法。原则的意义是让人明白,不远游的是不让父母担心,倘若出门目的明确、安排到位,父母不会不安心,那尽管去就可以啊。圣贤更为高明,当然也离常人更远。

痴人的固执,不在其他,恰在他们只抓住了心头一念。所得所失,尽乎在此。

痴人分不清一时和一世的区别,他们把一时当做一世;经历一世,浑如一时。所以说一句话,就一辈子都会这样做,十三郎就一辈子带着那副眼镜,后来再遇女子,对方已经不认识他了。他还兀自喃喃,“不应该啊,她就算不认得我,也该认得这副眼镜,她赞美过这副眼镜。”也许,这不过是对方当时的一句客套罢了。

所以这场追求注定了失败,因为从后面女子选择所嫁的对象就知道,她考虑长远,不是把一时过成一世的人。她或许欣赏十三郎的带给她的每一时,但她谋求的是一世。

所失在此,是痴人不遇痴人;但所得也在此,是痴人遇痴人,也就是十三郎遇见了薛觉先。薛觉先初见十三郎,就说这个年轻人疯疯癫癫的。而在邀请十三郎加入觉先声剧团的时候,两人有一剖心之言,薛觉先说,“你记住,我唱的都是大仁大义之戏!”十三郎说,“我作的都有有情有义之词。”

在此之前,十三郎说了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是古人的用语,本非寻常,今天的日常之中是难以听见的。

也正是因薛觉先的邀请,才有了南海十三郎这个艺名。为什么一个不正经的小子,转而就可以成为一个大剧团的编剧?是因为才华。但偏偏十三郎不是刻意学习,去做编剧的,这是他和唐涤生的不同。在十三郎而言,做了编剧不过是日常听戏之后的一个延伸,成了他命运的一次转折。他从未有为这个身份准备过什么,但仔细一看,却似乎早已什么都准备好了。因为他听戏的时候,也是痴迷的。

是用心所专,自然无事不办。不是因为他是太史府的十三公子,而在他是个痴人,由痴而成的才能。

痴人不会因为他人而改变自我,但不会拒绝他人的称赞和共鸣。会与众不同,不会刻意矫情的避开众人,这才是痴人。而当自己所投入的事情,受到更多的人的认可,内心必然欢喜之际但此时的自我也会愈发的浓烈,在自得之处显露无尽的锋芒,在所能影响的领域之中带来风暴。

此时内在的痴尽成相态显露,随所经历,循外发见,在十三郎便成了狂,是痴狂。又因痴露疯意,所以又可说有些疯狂。但纵然狷狂如他,心里仍然有一个江字,是江家。不是不通人情,而是自有一套,此为真性情,不是打断人天。看他管教自己的侄女,不是温良劝导,而是直接去了夜总会。不由失笑,的确是长辈,却不是长者,有着血脉认同,但行为是戏剧化的,充满趣味,跌破世俗。

什么又是二十七流货色?因为对面坐了三个九流。在十三郎而言是最简单和自然不过的事情,做事要用脑而已,但是在九流看来,这不过是疯语。

当别人说自己是天才的时候,痴人会说,哪里有什么天才,我只是真心喜欢、尽力去做而已。但对一般人而言,这一真一尽,便是天地悬隔,永不能至。

为何不能容忍不如己者?因为看见了弱者不是天生之弱,而是自我放弃。痴人用自己来衡量他人,丈量世界。痴人有着自己的是非,绝对唯心唯我,此所谓不与世俗同流,不是如天之大,不能涵容众生。在痴人那里,没有所谓的和光同尘,也没有所谓有若无、实若虚,痴及绝处,只是一念耿在心头而已。

痴人注定是寂寞的,因为他们无法理解众生,需要被众生理解。按一般的说法,这就是天才式的孤独。只是众生的仰慕和赞叹,没有办法让他们得到真正的慰藉和释怀。就好像人在陌生国度,哪怕周围人再细心照顾,始终无法语言沟通,一番客气,不得心意。庸俗的陪伴,非但不能开解,只是让人倍感孤独。古人说,这是情气不通,所以孤闷。古人如何自解?神交更古之人,自抒其情,留待后人知我。

此念不能休,如何降伏?唯有知己。

十三郎之遇唐涤生,便是解开。痴人自我,所以自是,因为自是,便拥自大。但痴人的自大不是俗人的夜郎自大,面对美质,更有一番胸怀去欣赏,去寄托,去赞美和肯定。所谓知己,不是从彼此证明了自身的正确,而是证明了自身所奉持之道的存在。正是吾道不孤的感慨,心通意会,宛如天地重开!

证明自身,是狭隘;证道无穷,才是大乐。孟子说,得天下之英才而教之,是为大乐。不是满足于自己开发了一个人才,而是看见了有人能比自己更好的去实现那条道路。看见那个人可以走得比自己还要远,所以欣喜。

不明白这一点,是无法理解十三郎的胸襟的,也无法理解他为什么不收唐涤生为弟子,而以兄弟相称,所谓君子之交,就凭这一杯茶。也无法理解十三郎为什么要赶走唐涤生,因为他所思所想,不是为了自己有一个好弟子,而就是为了成就唐涤生,知道他在这条道路上,可以走的比自己更远。

可以说,与唐涤生相处的时光,可以是十三郎痴绝人生之中一段最好的时光,彼时君子相洽,最能知心,切磋所得,抑扬唱和。一位志得意满的痴人正引领一位正在成长的痴人切磋琢磨,抵掌而谈,所有的志气怀抱和痴心寄托就这样在言传身教之中浸润传递。

学我者生,像我者死。我不是要你走我的路,而是你要走你自己的路。这才正是为师之道,启其弟子之教。

十三郎和唐涤生互动一段情节,清机徐引,暗通款曲,着实饶有趣味。初见面时对这个显露锋芒的年轻人的不满,借词自表“踏上青云路,仍未卸征袍,百战荣归堪骄傲”,对唐涤生指斥则说,“笑征夫,何骄傲”“人地有意让功,你却扬威耀武”,笑话唐涤生不过是自己给了他一个机会,却反而班门弄斧。

但唐涤生没有接不上,也在做好了自己的本分之上,展露了自己才华,终于引起了十三郎的重视。十三郎虽然表面上不屑,“爱见玉郎又怕举步,我心焦躁”;其实心里却是欢喜,“暗中欣慰,羞煞奴奴” 。但是两人之间到底会如何,他是否接受自己的赏识,他却没有把握,所以在这里他卖了个破绽,就是那句“俏步啊到筵前”之后,突然卡住了。

可以理解为十三郎一时文思阻断,不知如何继续,但不如理解为十三郎故意留下这个空白,让唐涤生来接下去。戏词中是女子到了筵前,接下去该如何做的意思,也等于是十三郎留下这个空白问唐涤生该如何做。

唐涤生回的一句也很妙,“露湿双玉凫”。露水,在古代文学的意象之中,比喻就是男女相合;玉凫成双,也是表达偶合。这不是今天的同性恋爱的意思,古代常表达君子之间的契合。

对唱至此,心意尽表。对于十三郎而言,还欠缺一段考验。因为但凡两人之间的默契,极有可能来自一方的逢迎。顺逆之间,才见性情,十三郎才会设置了一个羞辱考验。人生气了,就是表露了底线,性情就彰显无遗了。

两人之间有一段对话,表明了两人同具的痴绝,关于做一个名编剧的价值,想要证明文章有价。唐涤生说,“我要证明,文章有价!再过三五十年,没人会记得那些股票、黄金,股票、世界大事都只是过眼云烟,但一个好的剧本,五十年、一百年依然有人欣赏,就算我死了我的名我的戏 没人会忘记,这就叫文章有价!”

人说出了这种话,再没有比痴这个字更好的形容了。为人自我的极致,就是如此肯定自我。十三郎如是,唐涤生也如是。仰赖自我而活得人,一切都是那么明朗。面对自己,他们永远是明白的,是清醒的,也知道如何作为。假如一切只是如此,就会停留在最好的时光里,在自我的道路上奋进不休,日子光明灿烂,也许十三郎会是下一个太史公,潇洒自如。

但人世间还有另一种东西,是人做到了自我,完全把控了自我,仍然掌握不住的。这种东西带来无穷的变化,甚至可能让崇高坠落,让欢喜转为忧愁,让无奈深入绝望,让绝望更为凄凉。这种东西毫无自身的目的,显得荒诞;毫无自身的意志,并无规律。它不辨善恶而带来炎凉,不耐安分而肆意妄为,足以撼动人生,改变一切,称之为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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