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我第一次喜欢一个男孩子的理由,那理由好像说起来有些简单的可怕,最初好像是因为经过他身边时闻到的洗衣粉的香味,又好像是因为他笑起来眯眯的聪明的眼睛。可是人家似乎对我却不怎么感冒。伤心了好一阵呢。
好朋友问我为什么喜欢他,我突然被问懵了。正在和闺蜜吃粉的我突然忘记了洗衣粉的香味和会聚光的小眼睛,张口就来了一句:他随身带着纸巾呢。后来我才知道,作为一名从小就患有“只要一吃饭就会流鼻涕”综合症的患者,只要是有免费提供纸巾的餐厅、饭馆哪怕大排档,好感都有如遇见初恋一般蹭蹭蹭上涨。
离开家读大学的时候,认识了另一个他,好哥们儿一个。我们经常约着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找好吃的。正奋斗在自助餐的第一现场,我一边吸着鼻涕却发现没带纸巾,一边捂着鼻子一边招手叫服务生,他问:想要什么。我说:纸巾。他掏了掏口袋递给我。我擦了擦鼻子:你带了啊?他鄙视我:带了啊。我看了看他的裤兜,他自觉的开始数:手机、钱包、钥匙、纸巾……从此我就喜欢上和他出门的安心感。
直到有一天他对我说:我对你似乎有些……猛然间我做了个打住的手势:别,我当你只是好哥们儿。
工作之后,我认识了一个对我很好的他。他对我很关照,事无巨细,想尽方法对我好。
刚入夜,他说要带我去吃夜市的小龙虾,可是到了地方夜市还没出摊呢。他说:我知道还没出摊呢,就是想叫你出来,知道你下班刚回家肯定懒得吃东西,我带了你爱吃的薯片,你先垫垫吧。我啃了一片,然后递给他,他却摇摇头,那是个很注意养生的男人,很少吃这种零食。一包薯片啃完,他也很快就从口袋里拿出纸巾来,递给我让我擦擦满是薯片碎渣的手指。我说:你还带着纸巾呢。他有些宠溺的说:就知道你要擦手,特意带的。
可是到了最后,我还是只能对他说:对不起,我们还是做朋友吧。
小的时候,脖子上挂串钥匙,口袋里塞个几块钱就屁颠屁颠的出门了;后来,我喜欢出门带个小包,不过多半只是初学会打扮自己想小女生想给自己添加些点缀而已,装不了多少东西;再后来,我一个人生活了,不知不觉越来越喜欢买各种设计简洁的大包,出门带着什么呢——钥匙、手机、钱包和交通卡,估计坐车坐的久的话还会带上MP3或者Kindle,还有女生必备的小镜子和小梳子,当然还有我最需要的纸巾。
当我记得自己带着自己需要的东西,我就能走的很远,一个人也可以。当我一个人都能走得很远的时候,我早已不需要身边有个帮我带纸巾的人了,更不会因为一个随身携带纸巾的缘由便爱上一个人。
或许我们从不懂爱、到不会爱、再到到拒绝爱,不是因为心越发的坚硬,而是懂得了,只有做好的自己才能遇见那个真正的人。
遇到那个能容忍我总喜欢一张纸巾掰成两片,然后和我毫无顾忌的分享那另一半纸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