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将“依法依规办事”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并将“依法办事”确定为选拔任用条件。在新征程上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增强核心意识。充分运用网络课程和党校阵地,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班次必修课程,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让广大党员、干部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和重点任务,特别是以日常教育培训为抓手,认真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计划,同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到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教育引导干部队伍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不动摇。二是树立树牢鲜明导向,突出人岗相适。树立树牢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着眼于干部队伍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着重了解干部的法治意识,优先考虑选拔任用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新提拔任用干部时,多方征求意见,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干部人选不予适用。对涉法执法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更加注重资格条件、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懂法知法、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注重及时发现、大胆使用。三是提升干部队伍素养,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日常学习等方式,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开展常态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持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将党员干部遵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着力健全参与广泛、公开透明的行政监督机制和社会监督网络,对那些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推动领导干部更好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