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跨三界,舍我其谁?
若说长久占据餐桌,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且经久不衰的蔬菜,莫过于西红柿。至少在我家就是。
生食,熟吃;当蔬菜,当水果,当药膳;横跨三界,舍我其谁?西红柿也。西红柿艳丽诱人,与金黄色的鸡蛋搭配,纯粹而热烈,酸爽又宜人,食之每每意犹未尽。
西红柿土豆炖牛腩,味美汤浓,唇齿间余香袅袅。至于平日的西红柿炒土豆片,西红柿炝锅炒豆角,西红柿炝锅炒白菜,西红柿鸡蛋汤,西红柿沙拉……
西红柿如大众情人般广受欢迎,自然不光是色泽艳丽,爽口宜人,还因西红柿含有的丰富营养。它富含人体必需的维生素C,含有机酸的保护,人体利用率很高。所以常吃西红柿,对于坏血病、过敏性紫癜、感冒的防治有重要作用,并能促进伤口愈合。研究表明,人体中维生素C的多少,决定肌体抗癌能力的大小。
西红柿富含维生素A原,能够促进人体骨骼生长,对佝偻病、干眼症以及夜盲症等,有极大的预防作用,甚至对某些皮肤病也有良好功效。此外西红柿富含苹果酸和柠檬酸等有机酸,能增加胃液酸度,起到促进消化,调整胃肠功能的作用。
西红柿中含有果酸,能够降低胆固醇的含量,抵制高血脂症状。加热后的西红柿能产生大量番茄红素,有助于消化、利尿,对高血压、肾脏病患者有良好的辅助。
差点忘了,西红柿的美容功效,取西红柿汁,加少量蜂蜜、面粉粉调匀,涂面部10-20分钟后洗净,常用能减皱祛斑。日饮一杯西红柿汁,面容光泽红润,一周见效哦。西红柿作为蔬菜、水果、药膳之外,还曾肩负意想不到的历史使命。
西红柿是爱情信物。
16世纪时的英国公爵俄罗达格里,从南美洲带回一株西红柿苗,献给他的情人英国女皇伊丽莎白。从此西红柿高调登陆欧洲大陆。
想像下伟大的伊丽莎白女皇,手捧跨越高山大洋而来的西红柿,是羞涩还是傲娇呢?反正不会无动于衷。
西红柿还把勇敢的美国罗伯特上校纳入史册。1830年,罗伯特从欧洲带回西红柿苗,在他的家乡新泽西州萨伦镇栽种。在全镇人都认为西红柿有毒,医生预言他会丧命的情况下,当众吃下10枚西红柿。从此西红柿走上餐桌,从此罗伯特上校载入史册,且史无前例,后无来者。
于我而言,凡是有西红柿的菜,都是我的菜。
包括我老公。当初偶然机缘认识老公,第二天人家就提了仨西红柿,两只土豆,还有一两猪肉,到我单身宿舍来。很快,没出息的我俩眼放光,立马被俘虏,被香喷喷热腾腾的一锅红白浓汤俘虏,就这么贱命!
到今天西红柿荷包鸡蛋面,仍是我家早餐的经典主打。早上起来,睡眼惺忪,五脏六腑粘滞,连汤带面一大碗下去,那叫一个浑身爽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