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若当初

三个月前,我学习无数连续剧里面的情节将一只写有我名字和地址的漂流瓶丢到了一条仅三米多宽的小溪中,看着它漂流而下,幻想着它可以飘洋过海,然后带我结识一个梦幻般的曼妙女子。

小溪两岸那时候是翠绿色的稻田,现在已经是有饱满的稻粒将黄色的水稻的枝杆压的弯下来,仿佛是小孩骑在父亲稍微倾斜的脖颈上。

然后我看见乐晴拿着我当初抛进溪里的漂流瓶,漂流瓶瓶身已经蔓上了一层厚厚的泥,乐晴说,这谁丢的,害我踩到差点滑到溪里去,咦,明景,这里面怎么有你名字?

我看着乐晴拔去瓶子的塞子,手里拿着当初我特别制作的纸张。在夕阳的照射下,乐晴的侧脸显得明媚异常,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乐晴没有农村女生特有的内向性格,相反的她有点小小的开放,就是用我们当时的话讲假小子,难听点的就是男人婆、疯婆子。比如她会和我说,稻田里经常跑的那只黄色大狗最近是发情期了,少惹为妙;然后她喜欢穿中性的衣服,而当时在我那时候的女生大部分是喜欢粉色红色的服饰;还有就是乐晴会爬树,摘桔子的方法还是她交给我的,当时她用数块从村里老屠夫那里“借”来了的猪腿骨,然后将看园子的大狗喂养的把她认为是比它的主人还主人。

乐晴也有喜欢的男生,这让我一直浮想联翩,后来我曾偷偷问过她,她说那男的是五年级某班的劳动委员,然后她就不说了,而当时我们读四年级。

我当时一直觉得乐晴不应该是这样的女孩子,我觉得他应该喜欢我,毕竟我们经常是在一起玩的。当然,我这样的想法看起来似乎很不可思议,但是那时候的我很年轻,所以我觉得我的这个想法应该理所当然。

而这样导致的结果便是从今以后,我每每看到劳动委员或者跟这“劳动委员”四个字有关联的事与物都会让我非常纳闷,恨不能所有的学校都废除劳动委员这一职位。

就在乐晴告诉我她喜欢上那个五年级某班劳动委员的一个月以后,我在一次回家的途中意外的看到乐晴坐在那个劳动委员的单车后座上手舞足蹈,活生生的像个别人的女朋友了。

至于是不是真的成了这个劳动委员的女朋友,我后来问乐晴,乐晴笑着对我说,明景,你猜。

当时的我便迅速摆出一副楚楚动人的花痴模样对着乐晴,然后乐晴也迅速的把嘴角扬到了45度,像一个神一般俯视着我说,你再猜。

从此这件事情成了我心中的千古迷案,当时仅仅读四年级的我每每为此纠结不已,脑海里面始终浮现着乐晴那甜美而又温暖的笑容,你猜,你再猜。

所以在那一段日子,除了“劳动委员”这四个字是我厌恶的,还有那两个字三个字的词语更是我憎恨的。

那时候的我还根本不知道早恋这一回事儿,只觉得那时候的喜欢就像是我喜欢乐晴而乐晴不喜欢我却喜欢劳动委员然而把我当成小弟弟照看这么的单纯。

所以接下来的日子,乐晴在旁观者的眼中自然成了那个五年级劳动委员的女朋友,而乐晴也乐呵呵的告诉我那个劳动委员叫伟,至于是不是伟的女朋友,乐晴说,他还没表白,不算,我们最多算男女朋友,而不是男朋友女朋友。

乐晴的这句话让我揣测好久,这么说要是表白了就可以让乐晴成为女朋友,那我是不是要写封绵延而悠长的情书呢。这个想法在脑海中稍闪即逝,要是表白失败那不是成了千古笑柄,更严重点,甚至我和乐晴连男女朋友都没的做了,只能做她小弟弟了。

而那个叫伟的劳动委员对外的传闻是校里某杨姓领导的儿子,这个传闻有点欠考查性,但是有一次,我因为迟到经过他们班级的时候,老师点名叫他杨大伟。

或许那个年代性病广告还没现在这么普及,也不知道航天员的名字,估计为孩子取名的爹或者妈身理知识欠缺,只希望孩子能“伟”一点,所以,当时我班上有铁牛,楚生,小伟,秦寿诸如此类的名人,然后我觉得杨大伟是校里某领导的孩子还是值得相信的,毕竟,我现在依旧还是认为当初那个小农村学校的领导知识还不如我的丰厚。

就是因为有这样的想法,然后在之后的某一次的校级领导大会上,我偷偷的和坐在我旁边的秦寿同学说,看那里,那个就是杨伟他爸。然后秦寿这厮估计还在做梦,猛的惊呼,你说杨乾(领导的名字)是杨伟——。秦寿很显然的注意到了这时候所有人的目光已经全部注意到了他身上,硬生生的把“他爸”两个字连带着口水咽了下去,而这样的结果便是全场的轰然大笑。

我承认那是我在读书时候唯一做的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如果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铁定不会和秦寿说杨伟他爸是谁。而当时造成的后果就是我和秦寿这个肇事者后来双双留级,导致了乐晴都上了六年级,我还在五年级的苦海中深深挣扎,不过,我不否认,这件事带来的结果让我和秦寿都成了学校的名人,甚至连离我们村二十公里外的人都知道我们的糗事。

我曾经深深的以为如果我很喜欢一个女生,这个女生也应该喜欢我。但是,我不知道这个想法在乐晴身上成不成立?至少,我到现在还没看到成立的现象。

当然,在我久久没有表白的情况下,乐晴现在已经可以和杨大伟手牵手大摇大摆的走在校园里面,让我嫉妒不已,但是,一旦有老师路过的时候,他们像是见到猫的老鼠,猛的就将握着的手放开,这也是唯一让我感到欣慰的地方,倘若换做是我,我肯定会更加握住乐晴的手,然后抬头挺胸,以富有浓重杀气的目光直视对方,然后等对方屁滚尿流的匆忙离去。

诚然,我这样的想法至始至终都只是想法,因为,乐晴已经成为别人的女朋友了,这让我感觉像是小时候最珍贵的东西坏掉的那种心情,所以,那时候的我也常常幻想着自己是可以主宰万物生死的神,可以有着超能力,飞天入地,无所不能。

有时候,这样的想法也会在课堂上忽然涌现,然后任课老师发现两眼无神的我,于是赏赐了一盒价值一块二毛钱的粉笔给我,代价是我的额头上多了一个巨大的包。

在乐晴和杨大伟交往一个月之后,我知道我就真的失恋了,而失恋的人要么再无可恋,要么死去活来。可是我连表白都没有过,主要是连爱都没爱过,所以我觉得我这不叫失恋,叫失单相思。

所以我不悲伤不心急,就是觉得有点可惜,像我这么优秀的男生居然没有女朋友。

而三天之后我便认识了一个叫微敏的女生,和微敏的相遇很有戏剧性。

那天,阳光明媚,微风袭面,颇有一种特别的韵味,然后,我便遇见了微敏。

微敏当时说,咦,你是那个秦寿。

这话当时给我的意思就是我是一只禽兽,虽然经过那次大会以后,秦寿的大名已经远比我响亮,但是这不得不让我很是郁闷,想我也是一表人才,翩翩少年,怎能和秦寿那猥琐一厮并谈。

我见是一个女生,便十分礼貌的回答道,对不起,你认错人了。

我觉得当时我的回答和表情绝对称的上完美,并且配上当时的语气,我相信当年的梁朝伟也不过如此。

不过微敏说,可是人家找的是秦寿诶,你不是秦寿么?我觉得他好有知识,真崇拜他!

当时我恨不能自己就是秦寿,于是我很义正言辞的对微敏说,其实我真的不是秦寿,不过秦寿的知识都是我教授给他的。

微敏一脸不信的看着我说,那么,你可以给我一份秦寿的签名么。

而当时,我书包里面正好有秦寿的作业本。就这样,我靠着秦寿同学的大名认识了微敏,说实话,我觉得微敏比乐晴好看,也比乐晴更加女孩子,至少微敏不会爬树。

所以,我觉得微敏比乐晴更女神一些,这就好比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狐狸,而我就是那只狐狸。

乐晴和杨大伟在一个月零十一天后,我忽然发现杨大伟的女式单车的后座上居然没有乐晴的身影,这让我浮想联翩,难道他们吹了!

正当我极度臆想的时候,我又看见这时候的秦寿旁边走着微敏时,我就像遭了一个晴天霹雳,想到怀里一份还未写完的情书,写情书的纸张还是我特意花了我一个礼拜三分之一的零食费买的,这不啻上天给我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乐晴走了,微敏也走了,都不会和我产生感情交叉线,这种沉重的创伤让我到场有种想哭的欲望,只是感觉眼眶里面的湿润已经快汹涌而出。

在远远的地方看着秦寿手舞足蹈讲着估计我经常给他讲给他听过那些蹩脚的笑话,秦寿在我眼里滑稽的动作在微敏眼里就可能成了高贵的舞蹈。

也许,我注定了是失单相思的命运,在这个年龄段,我喜欢的女孩子都不喜欢我,而且都成了别人的女朋友,这就好比树上的一个苹果,苹果是我摘的,树也是我爬的,不过苹果却不是我吃的。

气候已经是十二月份了,萧瑟的感觉像是在身上爬满了无数的蚂蚁。

乐晴无可非议的和杨大伟分手了,缘由是杨大伟因为谈恋爱遭到了他爸的一顿毒打,听有心人讲,当初杨大伟被扒光全身遭他爸拿着菜刀追了好几条的街,最终杨大伟命大福大,小命是保住了,而节操就从此没有了。

自那一次后,我再也没看见杨大伟,听说是转到省城去念书了,而这个消息在我看来如同仙乐一般悦耳,机会还是有的,该是我的终究还是我的。

我觉得这很像是吃别人吃剩下的东西一样,从小我就讨厌别人把苹果咬一口再给我,而我妈却常常给我吃她咬一口过的东西,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我妈先尝一口,好吃的才给我吃,但这和主题无关,暂且不谈。

而乐晴不是吃的东西,所以我还是可以接受的,虽然我在感觉上还是有点儿的疙瘩,但是想到可以从失去乐晴又失去微敏然后又可以得到乐晴,这样失而复得的愉快心情是可想而知了。

于是我把写给微敏的情书重新誉写了一遍,把主语全部改掉,然后装进一个我又花了五分之一零食费买的信封然后在犹豫万分中投进绿皮邮箱。

空气中仿佛已经弥漫起了一层可以看见的寒霜。

稻田里的水稻只剩下茎和杆破碎的残留在那里。

乐晴也仿佛是没收到我的情书一般,而秦寿和微敏的感情是直线上升,秦寿偷偷的和我讲过,他初吻都已经献出去了,这种鲜明的对比让我有种抓狂的欲望。

在我看见乐晴的时候,乐晴正坐在小溪边上扔着石头,乐晴的头发已经盖住耳朵了,随着风轻轻飘扬,这是我第一次突然觉得乐晴其实也是很有女人味的。

我不知道乐晴究竟有没有收到我辛苦写的情书,我忐忑不安的坐到乐晴旁边,说,乐晴。

乐晴继续着丢着小石头,仿佛没有看见我一般,而随着石头不停丢进水中发出“扑通”的响声,像极了我心脏跳动的节奏。

乐晴突然看向我说,我收到你的信了,恩,文采不错。

乐晴平淡的说着我不安的听着,我觉得当时我们的反应绝对是全世界最大的落差,至少超过了8840米。

乐晴最后说,明景,其实我一直当你是弟弟的。

乐晴的话无疑是给我判了无期徒刑,我黯然的看着乐晴,乐晴明媚的脸庞还是像当初那样子,那时候会带着我漫山遍野跑,带我爬树摘橘子,带我到田地里抓泥鳅,会告诉我那条黄色大狗不要惹。

我知道,其实乐晴一直当我是弟弟的,我也知道,乐晴的未来肯定不是我,因为乐晴在我眼里也是一个姐姐一样。

我也知道,我们都已经过了那个仅若当初的年龄段,岁月,都已经渐渐的过去了。

秦寿和微敏的感情像是无病而终一般死掉了,听秦寿说,微敏一个星期要花掉他二块五的零花钱,而那时候他每个星期也就只有三块的零花钱,最终,经济承受不了。

后来,秦寿和微敏就算遇见的时候也宛若陌生人一般。

我知道,那个年龄段,即使有时候很喜欢一个人,街头遇见的时候也可以侧过脸,以四十五度的角度,然后路过。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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