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的故事发生在北方的小城。小城里有三位文艺青年。
大龄文艺女青年王彩玲因为天生一副好嗓子,而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她认为自己的才华在这个小城市是别人眼中的第六根手指。 她不怎么跟别人说话,但是一开口就是自己要去北京歌剧院唱歌了。实际上呢,自己要花光家底托个骗子办北京户口,等歌剧开演20分钟才买便宜票进场,去剧院应聘两年都被人拒绝。但是她依旧不甘于平庸。她长得丑,想要和她结婚的男人,一个人品不佳,一个是“非正常人”,可她说了,宁吃甜桃一口,不要烂杏一颗,她不凑合。
她满脸疙瘩和痘痘,一贫如洗的生活,再平凡不过的一个人,却偏偏有一颗不甘平凡的心。于是便显得与周围人格格不入。而其实呢,她也是看不起周围人的。她看不起这个城市的一切,她不想在这个城市里发生爱情。但是很讽刺的是,在她胃痛难忍的时候,却不得不去找邻居小张老师帮忙。
她喜欢上了黄四宝,一个考中央美院五次被拒的人,一个和她一样对北京很渴望的人。她愿意做他的人体模特,以为他是她的同路人,但是黄四宝不是这样想的。从骨子里来说,他是个俗人,他达不到王彩玲那样的高度。他在和王彩玲发生关系之后,气急败坏的把她摔在地上,为什么?因为他是看不上王彩玲的,他想要的是一个又年轻又漂亮的女人,即使这个女人不懂他也无所谓。后来他去深圳,感受完经济的浪潮回来,变成一个坑骗客户的婚姻介绍所老板,艺术早就被他抛在了脑后。从始至终,他曾经所谓的梦想,不过是想要走出这里,来获得一些荣誉,一些物质的手段。
当然王彩玲也想通过唱歌这项艺术获得一些东西,观众如雷的掌声,明亮耀眼的闪光灯。 这是她的梦想。当梦想一次又一次的遭遇打击的时候,她终于开始觉醒,她开始治疗脸上的疙瘩,开始偷偷去婚姻介绍所。找不到想嫁的科研人员之后,她收养了一个小女孩,她教她说小曲曲儿,而不是唱歌,也不是舞蹈。她给她取名小凡,她意识到平凡人才最快乐。这算得上她对自己的妥协吧。我们也总是妥协,梦想总是排在生存之后。
可她又没有完全妥协,她没有随便找个人嫁了,没找到想嫁的人,那就一直单着好了。在她的心中,总有一些东西要捍卫到底。
而小镇里的第三个文艺青年胡金泉,他才是对艺术最纯粹的人,他不想通过艺术获得些什么,他只想一直跳芭蕾,一跳就是十几年。但是小城同样容不下他。他是个仪态万方的舞蹈家,他不像个男的,但又不是个女人。他在别人眼中是根卡在嗓子里的鱼刺,他想通过和王彩玲假结婚来堵住别人的嘴,但王彩玲告诉他,她也快淹死了,谁的命谁担着。最后他选择侵犯自己的一个学员来证明自己跟他们是一样的。他付出的代价是被抓坐牢,但是他却感到了解脱,因为他是别人眼中的正常人了,他不用再厌恶自己,不用再在意别人看自己跳舞时的眼神,在牢里,他可以肆无忌惮的跳芭蕾,即使穿的是布鞋,而不是舞鞋。他终究还是坚持成为了他自己。
人生很悲哀的一件事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偏偏有大梦想。但除了梦想偏偏我们又什么都没有。王彩玲有一副好嗓子,但是对于听不懂歌曲的小城人来说,也相当于她一无是处;对于北京歌剧院的人来说,她的唱功不足以打动他们,她没有北京户口,她一无是处。假如王彩玲真的到了北京,她会幸福吗?不会,因为比她唱的好的人太多了,她得不到认同,依然会觉得自己是这城市的第六根手指。
我们呢?我们怀揣着成龙成凤的梦想离开家乡,来到梦想中的城市。曾以为离开那一方天空就跟别人不一样,可是出来之后,才发现心目中的天堂原来也有黑暗的地方,天堂里也有贫穷,天堂里也有郁郁不得志,天堂里比你有才能的人多的数不清。我们的梦想在这里养活不了自己。
于是我们每天精心打扮,然后一起挤在密不透风的车厢里,穿越半个城市去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那些角色我们未必喜欢,但是却越来越离不开它们,因为没有它们,我们在这城市会更焦灼。我们是这城市的一部分,但是又不属于这里,我们可以随时走,也可以随时被人撵走,我们是随时可以被替代的,替代我们的那些人将会重复我们的命运。我们是人,但是在这滚滚红尘中又如蚂蚁一样渺小。
我们是想成为胡金泉来着,可是到最后发现我们有心,但是力不足,心也不够定,最终为了生活一再妥协,成了那个愿意承认自己平凡的王彩玲。或许干脆成为黄四宝会更开心点吧,可是就像王彩玲一样,心中总有些东西,我们不能凑合,不能将就,不想敷衍。虽然它是我们生活中的第六根手指,但是我们丢不掉它,因为它是长在我们身上的一部分啊。
于是依旧每天早上醒来,期待着这一天有什么事情发生。谁知道呢,也许什么时候它就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