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浮沉雨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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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家屯是一个贫穷的小山村,四面环山,土地贫瘠,水源缺乏,靠天吃饭。村民们只能种些耐旱的红薯、土豆和小米。有一条通往县城的公路穿村而过。红薯吃多了会腹胀、反酸,村民们就通过这条公路,用牛车把红薯运到山外的凌河镇去换些小麦和苞米。

张来福家是宋家屯唯一的异姓。来福的祖父张富贵,早年间从陕西逃荒来到这里,做了当地一户人家的上门女婿,在此扎下根来,并连续开枝散叶,先后生了三个儿子。头两个儿子出天花夭折了,只剩下来福爹一根独苗活了下来。不幸的是来福爹娶亲没多久,就被国民党抓丁参了军,从此杳无音信。人们都来说来福爹多半是战死了,否则不可能不跟家里联系。张富贵老两口经受不住接二连三的丧子之痛,没多久就相继去世了。当时来福娘已经有了八个月的身孕,来福成了遗腹子。丈夫被抓走后,来福娘顿失依靠,看着嗷嗷待哺的孩子,这个小脚女人万般无奈之下做了暗门子。

来福娘年轻时长相漂亮,身段窈窕,特别是一双三寸金莲,小巧别致。在那个年代,女人如果没有一双好看的小脚,就算姿容再出众,顶多算“半截牡丹”。来福娘就是凭着一双小脚而花名远播。半夜时分,听到村里的狗突然此起彼伏地狂吠起来,村里人都知道,一准是山外头的男人推着独轮车摸进村来接来福娘的。拂晓时分,又在一片狗叫声中送她回来。

那两年,来福母子的生活是相当阔绰的,家里雇了一个奶妈,一个厨娘,还把三间正房修葺一新。直到解放后,政府开展禁娼运动,来福娘才洗手不干了。

母亲的这段经历给来福的一生留下了无法抚平的伤痕。自打他记事起,村里的孩子一跟他吵架就骂他野种,上学后更是经常遭受同学的歧视。他本该憎恨母亲,但是看到母亲蹒跚着那双小脚为了这个家终日操劳,供他吃喝,供他上学,来福又着实恨不起来。他的内心是矛盾的,既感激母亲含辛茹苦的养育之恩,又憎恨她为什么那么下贱,害得他背上这可耻的骂名,永世不得翻身。

他没有朋友,跟母亲之间又有很深的隔阂。他每天只是拼命地学习,试图从书山题海中寻找一条出路,让他走出大山,远离这些讨厌的人们。为此他放弃了一个孩子该有的一切娱乐活动,一头扎进知识的海洋里,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读书学习。来福就这样度过了他苍白孤寂的童年和少年时代,养成了敏感、孤僻又倔强的性格。

继承了母亲的优秀基因,十九岁的来福出落成了一个翩翩美少年。他身材高大挺拔,面如冠玉,齿白唇红,剑眉星目,气质不凡。拥有如此出众的外表让他在人群中自带光芒。然而他漂亮却不自知,也许是他有意无视,他只是一心扑在学习上,毫不理会外界的纷纷扰扰。

然而时代的一粒沙,落在一个人的身上就是一座沉重的大山。就在来福竭尽全力备战高考之时,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席卷全国。学校停课了,他心心念念的高考也停止了,多年来所有的努力都付诸东流。看来他是走不出这个小山村了,也躲不开人们鄙夷的目光了。经受不住如此巨大的打击,他病倒了,在床上躺了一个月,脸不洗,胡子不刮,任由自己颓废下去。来福跟命运的第一次正面交锋就这样败下阵来。算了,由他去吧,拼也拼了,争也争了,他还能怎样呢,他第一次感到自己如此渺小,如此无力。

就在来福万念俱灰,百无聊赖地把自己关在屋里的时候,有一天晌午,他母亲蹒跚着一双小脚急冲冲地走进院子,边走边喊:“福儿啊,福儿,赶紧拾掇拾掇,到打谷场去,县里来咱村招兵了。”

听到这个消息,来福一跃从床上跳起来,好像看到了黑暗的隧道尽头闪过一束光。对,当兵去,只要能离开这里,就算战死沙场又有何妨。他想象着自己一身戎装,胸佩勋章,凯旋归来,威风凛凛地站在宋家屯人们的面前,到那时,看谁还敢看不起他。

这时门开了,母亲双手托着一套衣服走了进来,“福儿,这是你爹年轻时穿过的衣裳,都是上好的料子,你穿上试试好不好?”母亲小心翼翼地说。她知道自己年轻时那段不光彩的经历让儿子在人前抬不起头来,觉得很对不起孩子,平时跟儿子相处总是不自觉地看他的脸色行事。儿子因不能参加高考把自己关在屋里的这些日子,她心急如焚,一筹莫展。她理解儿子想出人头地的心情,如今听说县里来征兵了,她觉得这是个好机会,由衷地替儿子高兴。

来福拿过衣服展开一看,原来是一件青缎对襟马褂和一条黑缎裤子。“什么玩意,这不是地主老财穿的衣服吗,都什么年代了,如今谁还穿这种衣服,我还是穿那套学生装吧。”母亲赶紧打开衣橱把学生装拿出来让他换上。来福洗漱完毕,端详着镜子里自己那张英俊的脸,满意地点了点头,出门去了。

来福赶到村头的打谷场上时,已到午饭时间了,征兵点的人准备收摊吃饭了。“同志,我想报名参军。”来福怯生生地说。征兵点的一个高个子年轻人上下打量着来福,见他相貌堂堂,英气逼人,很符合画报上的英雄形象,就重新摊开花名册和报名表让他填写。等他填好后,让他回家等通知。

等待的日子是多么煎熬,三天过去了,十天过去了,半个月过去了。同村一起报名的几个青年都接到了入伍通知书,只有他没有一点消息,他的心慢慢往下沉,他不能再等了,决定亲自去县武装部探个究竟。

拂晓时分,他头顶着漫天的星辉,怀揣着母亲给他蒸的几个花馍上路了。徒步走了三十多里山路,总算在晌午时分到达了县城。等他一路打听着来到武装部门口,人家已经下班吃午饭去了。他一屁股坐在武装部门前的石阶上,这时才感觉又累又饿,从怀里掏出一个花馍,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吃完花馍,把头靠在门框上不知不觉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听见有人叫他,“小同志,醒醒。”他睁开眼一看,认出是那天接待他报名的那个高个子年轻人。“同志,你好,我是宋家屯的张来福,想来打听一下参军的事。跟我一起报名的同乡都接到了入伍通知书,只有我没接到,想来问问是怎么回事。”

高个子年轻人也认出了来福,见他两脚沾满了泥,知道他是赶了很远的山路走来的。他把来福让到屋里的长条凳上坐下来,又倒了一杯热水递给他,这才缓缓地说:“来福同志,我们本来是很看好你的,只可惜你政审没通过,经过组织调查,你父亲是国民党部队的一名下级军官,解放后跟随蒋介石去了台湾。所以组织上不能批准你入伍。”

“同志,您肯定弄错了,我打小就没见过父亲,我父亲早在解放前就死了,我们村里的人都知道,不信您去打听打听。”来福听说因为父亲的原因,政审没通过,他“嚯”地一下从凳子上站起来,水杯里的热水洒到手上,烫红了一片,他也顾不上疼,急急忙忙地辩解着。“小同志,你别激动,你父亲是在四九年九月十八号随国民党部队去台湾的,组织上已经调查清楚了。”

来福不知道是怎么走出县武装部的,他只觉得心灰意冷。父母难道跟他前世有仇吗?母亲已经害得他人不人鬼不鬼,如今死去多年、从未谋面的父亲又出来阻挡他的前途。难道这就是命吗?

太阳不知什么时候落山了,头顶上是浩瀚的星空,天际是一轮圆月,像一片正在消融的残冰,月亮傍边漂浮着几片轻纱似的白云。周围是连绵的山峦,死一般宁静,只有他沉重的脚步声回荡在寂静的山谷中。

他忘记了害怕,忘记了疲劳,忘记了悲伤,只是机械地迈动着双腿,如同一具行尸走肉一般行走在山间的小路上。午夜时分,他回到了家门前,他不想进去,靠在柴火垛上呜呜地哭了。天地之大,竟没有一条他可以走的路。千般无奈、万般委屈只能化作泪水尽情地流淌,除此之外,他还能怎样呢?

来福跟命运的第二次正面交锋又败下阵来,无奈他只能到生产队去参加劳动。握笔杆子的手突然改握锄把子,他一时难以适应,双手起满了血泡,钻心地疼,半晌锄不完一趟地,还经常错把庄稼当草锄掉,少不得挨生产队长一顿训斥,晚上回家躺在床上,浑身的骨头像散了架一样疼。

生产队长只好把他安排到妇女组干些轻省点的活。妇女们笑话他是个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从此他有了一个“大枕头”的外号。虎落平阳被犬欺,来福懒得理睬这些无聊的女人们。他傲慢的态度更激发了女人们的斗志,她们总是变着法地捉弄他取乐。

有一次大家在麦田里撒化肥,每人领一袋化肥,撒完了才能回家吃午饭。等收工号吹响的时候,大家都撒完了,只有一个叫喜鹊的中年妇女,只顾着叽叽喳喳地跟大家聊天,手里还剩小半袋化肥没有撒完。她瞅瞅四周没人注意,偷偷挖了个坑,把剩余的化肥一股脑都埋在坑里,可她又着急忙慌没埋好,下午上工后被生产队长发现了。

“谁干的?”生产队长气得青筋暴跳,扯着嗓子喊。“还能是谁?大枕头呗。干点活磨磨唧唧的,准是到点没撒完,偷偷埋这里了。”喜鹊撒谎都不带打磕巴的。“你这个女人胡说八道,你有什么证据说是我干的。”来福平白无故遭人诬陷,一下就急了,指着喜鹊的鼻子质问她。“小子,嘴巴干净点,还用什么证据,就你那卖大炕的娘,能教出什么好孩子来。”一句话戳在了来福的痛处,盛怒之下,他不顾一切地抡起手中的锄头向喜鹊头上砸去,被众人拦住。本来有些吓怂了的喜鹊,见来福被两个彪形大汉死死抱住,不由得又来劲了,“你还想打我,婊子养的小杂种,也不撒泡尿照照,宋家屯是姓宋的天下,你一个外姓人敢在这儿撒野,还想不想在这混了。”

“队长,我可以做证,不是来福干的,撒肥的时候我就在来福的后面,我眼瞅着他把一袋化肥都撒完了,我还把他撒完肥的袋子要了来装猪饲料。”一个叫杏花的姑娘站出来说。“喜鹊婶,这事要讲证据,无凭无据地胡乱编排人可不对,你要能拿出个像样的证据来,队长一定会惩罚来福的。”一个五大三粗的姑娘也站出来说。喜鹊一看,原来是大队书记的掌上明珠玉兰。见大队书记的女儿都替来福说话了,喜鹊立马像霜打了的茄子,臊眉耷眼地小声嘟囔着:“我也没看清楚,只是猜的。”因为没有证据,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这场风波过后,来福非常感激杏花在关键时候第一个站出来替自己说话,不由得偷偷留意起这个姑娘来。杏花比来福小一岁,是个可怜的姑娘,八岁丧母,十岁那年父亲也因病去世了,杏花还有一个大她六岁的哥哥,兄妹俩相依为命。

宋家屯的这些大姑娘小媳妇中,就数杏花是人尖。她身条丰满匀称,圆圆的脸蛋,长长的睫毛,乌黑的眸子,深深的梨涡,皮肤微黑,面颊红润,再加上一条甩来甩去的大辫子,使她看上去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的活力。杏花性情温柔,为人善良。看到来福经常被众人排挤、取笑,她很同情他,但是出于年轻姑娘的胆怯和矜持,她不敢站在众人的对立面公然支持他,更不敢靠近他去安抚他。只因那天喜鹊实在太不像话,她才鼓起勇气站出来为他说话。

一个夏天的傍晚,夕阳下的田野庄严肃穆,远处轻柔的炊烟环绕在村庄的周围。收工哨一响,劳累了一天的人们就争先恐后地赶着回家吃饭去了,乡间的小路上只能偶尔看到几个荷锄晚归的人。因为不愿意跟这些叽叽喳喳地女人们走在一起,每次收工后,来福总是坐在地头休息一会才回家。今天他看见杏花背着一篓猪草走在他的前面,想起上次的事还没向她道谢,就三步并作两步赶上杏花。

“杏花,打猪草了?”杏花回头一看,见是来福,有些惊讶,随即羞涩地微笑着说:“我家刚买了两头猪娃,我哥让我收工后拔些嫩草来喂它。”

“上次的事谢谢你帮我做证。”

“没什么,你本来就是被冤枉的,如果我明知道真相却不说,那我成什么人了。”

“不管怎样还是谢谢你,如果你不肯站出来为我做证,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来福哥,你不要挂在心上,那天的事,换了是谁,我也会替他做证的。”

此时田间的小路上只剩下他俩在并肩走着,在苍茫的暮色中,周围很安静,气氛有些尴尬。

自从那天跟杏花谈话以后,来福就失眠了,她那双水汪汪的黑眼睛一直在他心头眨呀眨的,还有她嘴角那对盛满微笑的梨涡,以及她那温柔悦耳的声音,都让他为之着迷。她还叫他“来福哥”了,多么美好的姑娘,不像宋家屯那些庸俗的女人们,只知道想尽办法拿他取乐逗闷子。她真像是在杂草丛生的荒野中盛开的一株杏花,秀雅高洁,卓尔不群。每天只要能看到她,来福的心里就像喝了蜜一样甜,下地劳动也不再觉得那么枯燥了。

一直以来,来福的内心世界是跟外界绝缘的,他习惯了一个人默默地承受着生活的凄风苦雨。现在美丽善良的杏花闯进了他久闭的心门,他想跟她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他想对她好,他想让她幸福,这种感觉是他从未有过的,爱情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来到了他的身边。

为了能够有机会接近杏花,来福也让母亲去集市上买来两头猪娃。收工后他不再坐在地头发呆,而是背上背篓跟随杏花去打猪草。两人一起打猪草,一起交流着养猪的心得,慢慢熟络起来。杏花发现这个性格沉闷的年轻人不仅拥有英俊的外表,内心世界还那么丰富。作为村里唯一的高中生,他的知识储备,是村里同龄的年轻人所望尘莫及的。他本该有更大的作为,然而他却只能跟这些妇女一起劳动,杏花替他感到惋惜,同时也对他产生了好感。

随着彼此了解地深入,两颗年轻的心也在慢慢靠近。有了爱情的滋润,来福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他的脸上渐渐有了笑容,劳动起来也比以前积极多了。一有空就跟老庄稼把式学犁地、育秧、间苗等技术。他要争取尽快调到男人组里去,干男人该干的活,他要让他的心上人瞧得起他。

正当来福沉浸在甜蜜的爱情里,心中默默筹划着他跟杏花的美好未来时,突然平地一声惊雷,炸醒了他的春秋大梦。有一天收工后,他跟杏花各自打满一篓猪草,俩人并排坐在小桥上聊天,他们把赤裸的双脚探进河里,任凭潺潺的河水冲刷着脚上的泥土。来福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他扭头看时,见一个男人来到他们身边,他还没来得及看清那人的脸,已被他飞起一脚踹进河里。随即而来的是一顿漫骂:“婊子养的,也不撒泡尿照照,就凭你,还想跟我妹妹好,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来福从河里站起来,用手抹去脸上的水珠,定睛一看,原来是杏花的哥哥双喜。只见他愤怒地说完,拉起妹妹就走,又回过头来恶狠狠地补了一句,“如果再让我看见你勾搭我妹妹,我见一回打你一回。”看着杏花被她哥哥生拉硬拽地拖走,来福站在齐腰的河水中茫然不知所措。

爱情的花朵还没有来得及绽放,就被无情地暴风雨摧残了。来福不甘心,他要找杏花问一问。但是他要怎么问呢?他有资格问吗?他都还没来得及表白,他只是在心里深深地爱着她,一直没有说出口。他本来感觉杏花也是爱他的,但他现在不确定了。自从那件事后,杏花好像在有意躲着他,一连两个月都没有机会跟她说上一句话。这两个月他茶饭不思,人也消瘦了很多。

他终于鼓起勇气,在杏花去村头的井边打水的时候拦住了她。“来福哥,你忘了我吧,我很快要嫁给凌河镇的一个兽医了。哥哥谈了一个女朋友,但我家太穷娶不起,把我嫁过去得的彩礼就可以把嫂子娶进门了。爹娘去世后,是哥哥把我拉扯大的,我不能不管他呀。”杏花说完,泪如雨下,来福听完无言以对,两人沉默良久,最后杏花抽噎着走了。

来福纯真美好的初恋就这样结束了,生命中重新燃起的一点火光也被无情地掐灭了,四周又陷入了黑暗。来福再也找不到一个支点,来支撑这无望的人生,他从未如此绝望,觉得余生失去了意义。老天既然要让他降生到这个世界上,又为何堵死他所有的路,眼睁睁地看着他困死在原地。


来福一连三天没去上工,不吃不喝地躺在床上,两眼直勾勾地盯着房顶,觉得了无生趣。母亲把饭热了一遍又一遍,怎么劝也不吃,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母亲正在急得团团转,这时院子里传来一阵脚步声,母亲推开房门一看,原来是大队书记的闺女玉兰来了。她近来刚被推举为妇女主任,见来福三天没上工,也没请假,就过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大娘,来福在家吗?”玉兰问来福娘,“玉兰姑娘快屋里坐,来福在里屋躺着呢,他身上有些不舒服。”“哦,要紧吗?我看看。”玉兰说完,自己掀开门帘来到里屋,见来福躺在床上,脸色憔悴,胡子拉碴。“来福,你觉得哪里不舒服,要不要去瞧瞧大夫。”玉兰关切地问。“不打紧,过两天就好了。”来福一边说着一边坐了起来。“像你这样的读书人,乍干庄稼活,是有些不习惯,干长了就好了,你有什么不会的就问我,我比你大两岁,干农活的时间比你长,总比你有经验些。”

玉兰是个热情善良的姑娘,她身材高大壮硕,大头大脸,塌鼻子,细长眼,面部轮廓缺乏立体感,下颌微微前突,有点“地包天”。作为一个年轻姑娘,她的外表对男人来说无疑是缺乏吸引力的,但她可是庄稼地里的一把好手,又有力气,耕种锄割样样在行,好多男人都不是她的对手。去县上修水库那会儿,她还是铁姑娘队的骨干分子,得过不少奖状。

“那就麻烦玉兰姑娘多帮帮我家来福吧,这孩子从小读书,都读成书呆子了,庄稼活什么也不懂,能有个人手把手带带他就好了。”来福娘抢着说。由于她名声不好,村里人都有意躲着她,很少有人登她家门,见大队书记的闺女来家里看望来福,来福娘有点受宠若惊,所以对玉兰格外热情。

“等我好了,一定多向你请教。”来福客气地说。“像你这样的高才生,干农活委屈你了,听我爹说村供销社缺个人手,你有文化,能写会算,应该向村里申请一下。”“我哪有那个命。”来福漫不经心地回答说。又聊了一会儿,玉兰见来福有些疲倦,就嘱咐了他几句,起身告辞了。

玉兰走后,来福的心里翻起了波澜。他觉得自己应该抓住这个机会,去供销社工作,毕竟自己是村里唯一的高中生,还是有这个资格去争取一下的。整天过着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还要被人欺负,什么时候才能熬出头呢。但是这么体面的一份工作,全村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着呢,就他这样的家庭出身,又怎么可能轮到他呢。

这时他脑海里浮现出玉兰那张大脸,“她今天为什么跑来看我?还把供销社缺人的消息透露给我,上次跟喜鹊吵架时她也有站出来帮我说话,难道他对我有意思?如果能成为大队书记的女婿,还愁得不到这份工作吗?”想到这里,来福摇了摇头,他实在对玉兰提不起兴趣,难道为了这份工作就要他牺牲掉爱情吗?转念一想,他哪里还有什么爱情,杏花已经有了归宿,他的爱情早已胎死腹中了。即便将来他又爱上了别的女人,对方也未必有胆量冒着天下之大不韪,嫁给一个曾经做过暗娼的女人生的儿子。既然他注定难以拥有爱情,那就随便娶个女人算了,眼下寻找一条出路要紧。

来福打定了主意,就开始认真追求玉兰了。他打着向玉兰学习农活的幌子接近她,虚心地向她请教,热情地赞美她农活干得好。玉兰作为一个外表缺乏魅力的姑娘,很少有男人主动向她献殷勤,如今这么一个美男子天天围着她转,她哪里招架得住,很快就沦陷了。

消息传到她父亲的耳朵里,老书记掂量了一下,觉得来福的相貌才学配自己女儿绰绰有余,但是来福娘的历史问题让他头疼不已,他堂堂大队书记的女儿,嫁到这样的人家,大伙该怎么看他呀。考虑再三,他反对女儿嫁给来福,但是架不住宝贝女儿的软磨硬泡,最后只好答应了他们的婚事。

来福和玉兰结婚以后,如愿以偿地去供销社上班了。每天进货、卖货、记账、盘点,来福很快就得心应手了。当了大队书记的乘龙快婿以后,来福可就今非昔比了,谁见了他都上赶着跟他打招呼。原来那些欺负他的人在他面前立马矮了三分,总算可以扬眉吐气了。来福有生以来,第一次体会到人上人的无上荣光,连来福娘每天进进出出时也把胸脯挺得老高了。

婚后玉兰还继续干她的妇女主任,带领全村的妇女劳动、开会、学习,同时还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来福娘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自从娶了儿媳妇就享起了清福。来福除了回家吃三顿饭以外,大部分时间都泡在供销社里,晚上也要睡在供销社里看着货。供销社里就来福和大刘两个人,大刘家里孩子多,又有个瘫痪的老母亲要照顾,所以大部分时间由来福值夜班,当然值夜班是有加班费的。

夫妻俩在一起的时间少,也就没产生过什么大矛盾,日子过得平静如水。来福虽然不爱玉兰,但很尊重她,知道她家里家外地操劳不容易,更知道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托玉兰的福。每次去进货时,见到时兴的布料就会买给玉兰。玉兰深爱丈夫,心疼他没白没黑地忙供销社的事,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先紧着他吃。

由于夫妻俩长期不在一起,所以直到结婚第四个年头上,玉兰才生了一个女儿,取名果果。可惜这个女孩没有继承来福的美貌,道是跟玉兰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来福很失望,对这个孩子也不怎么上心。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经济兴起,供销社被挤出了历史舞台。看着失业后的来福整天垂头丧气的样子,玉兰又回娘家央求老父亲拿出压箱底的钱,帮来福承包了村里的十亩苹果园。没想到第一年就赚了个盆满钵满,上交完生产队的承包款后还余两万多。来福两口子决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为此专门请了县上的技术员来指导,又雇了几个工人来管理果园。

夫妻同心,其利断金,那几年来福两口子赚翻了。家里买了三辆大货车,所有家电,一应俱全,还盖起了五间大瓦房,成了远近闻名的万元户。那几年也是他俩夫妻感情最好的时期。自从娶了玉兰,来福的人生就像开了挂,大家都说玉兰是来福的福星。

后来水果市场上红富士苹果逐渐取代了国光和红香蕉,来福家的十亩苹果园,有六亩红香蕉,四亩国光,眼瞅着苹果越来越不值钱,到年底连本都收不回来,来福两口子心急如焚。就在这时来福接到了一封来自台湾的信,信是他失散多年的父亲写来了,父亲信上说台湾当局允许回大陆探亲了,他要回来看望他们母子。

从县武装部得知父亲去了台湾,来福回来后并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任何人,包括他的母亲。因为当时正处于文革时期,如果让村里人知道他的这层关系,那么他们母子的处境就会更加艰难。在他的成长过程中,父亲的缺席使他吃尽了苦头,也是因为父亲的原因使他没能当上兵,他在心里对父亲是充满怨恨的。但是看到苦命的母亲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他身为人子,无论怎样也应该让父母在有生之年见上一面。于是他答应了父亲的探亲请求。

父亲在台湾又娶了妻子,生了四个儿子,是台湾著名的企业家,拥有多处产业,如今被他的四个儿子分别把持着。父亲来的时候正值中秋节,父母相见,老泪纵横,抱头痛哭。父亲被抓走的时候,来福还未出生,如今来福已经是四十岁的中年人了。父亲又问了他的近况,得知他的果园近两年一直亏损,当即决定要在县城建一座最大的酒楼,交给来福经营。

离开宋家屯,到外面的世界去开创一片新天地,是来福青少年时期孜孜以求的梦想,无奈一番左冲右突之后,他还是没能走出这个小山村。娶妻生女以后,生活过得平淡又安稳,他早把年轻时的梦想抛到脑后了。没想到等他到了不惑之年,机会来了。他欣然接受了父亲的建议,并没有什么不好意思,他觉得这是父亲欠他们母子的。

酒楼建在县城最繁华的地段,一共四层,装修得富丽堂皇,取名“来福酒楼”,主营川菜和鲁菜。父亲把他的助理王先生派过来,专门辅佐来福。王先生帮来福招兵买马,配齐各部门人员以后,又集中培训了三个月,就开始试营业了。

王先生经营餐饮业多年,是父亲得力的助手。在他地精心调教下,来福很快就掌握了要领。他又去读了大半年夜校,系统地学习了餐饮管理专业。一年下来,来福已经能够得心应手地管理酒楼了。酒楼的生意也越来越红火,渐渐成为本县城高级宴请的首先之地。

玉兰舍不得夫妻俩苦心经营了多年的苹果园,另外婆婆年纪也大了,不想离开故土,所以玉兰就留在宋家屯,一边经营着苹果园,一边照顾着年迈的婆婆。唯一的女儿果果在县城读高一,平时住校,周末乘一个小时的公交车回家看望妈妈。果果从小跟父亲比较疏远,父女俩同在一个城市,相隔不过几条街而已,父亲如果不叫她,她很少主动到酒楼来找父亲。

来福自从经营酒楼以来,接触的人都是县城里的达官显贵、富商巨贾及各种三教九流。看着那些肥头大耳的阔佬整天吃着山珍海味,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来福思想上慢慢起了变化,同样生而为人,他觉得自己四十年来一直憋屈在那个小山村里,算是白活了。

最让他心塞的是他的婚姻,在他最落魄的时候,不得已娶了个自己不爱的女人。虽然妻子贤惠能干,对他也很好,但是到底意难平。没有爱情的婚姻就像一杯白开水一样寡淡无味。他决定下半辈子要为自己而活,算是对过去四十年憋屈人生的补偿。

四十多岁的来福,事业有成,浑身上下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酒店里那些年轻貌美的女服务员都争相讨好他,巴结他。来福知道这些女人都是冲着他的钱来的,大家只是逢场作戏,各取所需罢了,所以几乎是来者不拒。

体验过爱情的美好,来福心底里还是相信爱情的,他希望找到真爱,跟自己所爱的人共度余生。整天被这些莺莺燕燕包围着,时间久了,来福体会到了空虚寂寞。这时一个女人走入了他的视线。

这个女人叫李霞,是新招来的大堂经理。三十多岁,风姿绰约,面容姣好,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自带一种知性美。名校酒店管理专业毕业,有一个五岁的儿子。李霞与丈夫在大学校园相识相恋,毕业后两人经过几年辛苦打拼,在省城开了一个规模很大的饭店。事业成功后,丈夫变心了,无情地抛弃了她们母子,跟丈夫离婚后她带着儿子回到老家,应聘到了来福的饭店。

来福没有上过大学,如今身边的女人也多是些庸脂俗粉,见到如此知性优雅的李霞,不由得被她的气质、才华、以及超强的工作能力所深深地吸引,对她展开了疯狂地追求。刚刚遭遇婚变的李霞被前夫伤透了心,她已经不相信爱情,也不相信男人了。见作为有妇之夫的来福追求自己,觉得这个男人和前夫是一路货色,心里对他充满了鄙视,但是为了报复前夫,她答应了来福的追求,她要让前夫看看,自己离开他后照样有多金的男人追求。

两人很快就同居了,来福对李霞百依百顺,宠爱有加。对她的儿子也视如己出,每天跟李霞一起接送孩子辗转在各个兴趣班,对自己在县城读高三的女儿却不闻不问。来福是真心爱李霞的,为了给她一个名分,他决定向妻子提出离婚,他认为大不了在经济上多补偿妻子一些。

就在来福决定离婚时,玉兰来找他了,还带来了一床新棉被,比普通棉被长一些,她知道来福个子高,普通棉被总是盖不住脚。他这次是来县城看女儿的。果果高三学业紧张,不能每周都回去看望妈妈,玉兰一个月没见女儿,特地跑县城来看看女儿,顺便把给丈夫做的棉被带给他。

来福见到妻子,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下去。来福知道,作为妻子,玉兰是无可指摘的。在他最无助的时候,是玉兰把他从痛苦的深渊里拉了出来,让他过上了有尊严的生活。他在县城开饭店这几年,玉兰在家里经营着果园,替他照顾着老人和孩子,有了个稳定的后方,他才能安心经营酒楼。他实在不愿伤害妻子,但他转念一想,自己不爱她,却用宝贵的青春陪伴了她二十年,已经足够了。想到这里,他还是决绝地向她提出了离婚。

玉兰似乎并没有感到惊讶,来福已经一年多没回家了,上次回去还是她婆婆去世的时候。她也听村里人风言风语地说丈夫在外面有了女人。她预料到迟早会有这么一天,她只是恳求丈夫在果果结婚后再离婚,她担心单亲家庭会影响女儿的婚事,来福不答应,夫妻俩大吵一架,不欢而散。李霞倒是从未要求来福离婚娶她,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

六年过去了,果果大学毕业后在省城找到了工作并结了婚。李霞的儿子也上了初中。这几年餐饮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县城里又有好几座高档酒楼拔地而起,相比之下,“来福酒楼”显得越来越逊色,食客也越来越少。由于近两年一直亏损,把前些年挣的钱都快亏没了。

这时来福的身体也出了状况。酒店的生意每况日下,来福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留住重要客户,来福经常亲自下场陪吃陪喝,过剩的营养使他的体重达到了二百斤。去医院检查,发现血压、血脂、血糖都严重超标,终于有一天,他一头栽倒在酒桌上不省人事。

来福在重症监护室住了一个多月,总算保住了一条命,从此只能依靠双拐行走,脑子也没有以前灵活了,时而明白,时而糊涂。来福让李霞把酒楼盘了出去。为了这几年的陪伴,李霞拿走了一大笔补偿金,不顾来福地苦苦挽留,带着儿子,头也不回地走了。这时来福在台湾的父亲已经去世,没人再为他的失败兜底。走投无路的来福只好又回到了宋家屯。

来福把剩下的钱分成两半,一半给女儿,作为这些年对女儿照顾不周的弥补。另一半打算留给自己和玉兰后半生养老。然而缺失的父爱岂是金钱可以弥补的,父亲的背叛对她和母亲所造成的伤害又岂是金钱可以弥补的,果果说什么也不收父亲给的钱。玉兰早就被来福伤透了心,不想再跟他一起生活,被果果接到省城去了。果果记恨父亲,很少回家看他,只拜托同村的舅舅时常过去照看一下。

来福的前半生就像一叶浮萍,在时代的风雨浪潮中起起落落,几番挣扎,几番沉浮,最终还是回到了他一直想逃离的这个小山村。一切皆有因果,看来他只能拖着残疾的双腿,在孤苦悲寂中度过后半生了。好在玉兰终究放心不下来福,那毕竟是她此生唯一爱过的男人,于是她不顾女儿的劝阻,三年后又回到了宋家屯,回到了她的丈夫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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