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关于《涑水纪闻》的一处硬伤
李焘《长编》记录赵光义的即位过程,他自己事后已经讲明,是根据司马光的《涑水纪闻》(卷一)改定的,我们如果仔细对照,两者基本没有多大区别,后世认定的赵光义即位过程,也就是这个版本。
笔者翻译李焘的原文时,在译文中括号里提出了许多疑问,诸如宋皇后为什么命王继恩召赵德芳等等,共计十个问题,我们都需要一一解答。
解答疑问之前,有必要对《涑水纪闻》原文的一处硬伤,再作一点辨析说明。
李焘引用《涑水纪闻》原文后明言,司马光将王继恩写成王继隆,程德玄写成贾德玄,李焘根据国史予以纠正了。可是李焘还没有说明司马光的原文当中,存在另外一处“硬伤”。那就是,《涑水纪闻》原文记载:时已四鼓,宋皇后使内侍都知王继隆召秦王德芳…”
大家看清楚没有,司马光原文在称呼赵德芳爵位官职时,写的是“秦王德芳”!这难道有问题吗?有大问题!
就此,我们再返回去看李焘《长编》在此处是怎样记述的?李焘引用原文时,悄然将“秦王德芳改为”“贵州防御使德芳”。因为一个爵位、官职称谓不同,就出问题了,就是硬伤了?还真是这样!司马光和李焘,两人到底谁写的正确呢?这事值得分析!
第一章我们介绍赵匡胤子女时,曾经详细罗列了赵德芳官职,赵匡胤驾崩之时,赵德芳职务正是“贵州防御使”。李焘的《长编》是编年体史书,著史当然应该尊重历史事实,所以,李焘改称赵德芳为“贵州防御使”,完全正确!
赵德芳生前没有被封为王,死后才被赵光义追封为“岐王”,后来赵光义又改封赵德芳为“楚王”。司马光死于公元1086年(宋哲宗元祐元年)。司马光死后二十年,宋徽宗再改封赵德芳为“秦王”。
司马光的《涑水纪闻》是带有历史性质的私人笔记,他记叙本朝掌故、逸闻、轶事,涉及到皇室成员,用后来追封的王爵称谓,以表示对他们的尊重,完全可行!但问题的关键是,赵德芳改封为“秦王”,是宋徽宗干的啊!宋徽宗干这事时,司马光已经死了二十年啊!司马光没有神仙一样未卜先知的本领吧?他想称赵德芳为王,应该称赵光义最后改封的“楚王”才是啊!怎么可能称赵德芳为“秦王”?这不是硬伤,那什么是硬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