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羽蝶
写文章会酿成事故吗?
之前,在一位颇有一些名气的文友的博客中,发现了一则声明,凡文章涉及到的故乡的事物皆为自然描摹,拒绝一切自作多情者对号入座。之后才知道他笔下的文字通过各种媒体、媒介的传播,在他千里之外的家乡引起轩然大波,他因此也被推上风口浪尖,遭到口诛笔伐。因为他文字中的种种关于童年、贫穷、以致人性中的贪婪和罪恶的记忆,为他至今还生活在山乡中的乡亲所不能接受。
其实,这是一个人最本真的体验,但并不是所有真实都可以展现,特别是群体记忆。
想起去年,我的一篇写亲情的散文在某省级杂志刊出,在一个颇有些影响的平台上推出,被转发到一个文学团体的群里。我忘记了,我的一位非血缘至亲也在这个群里。令我所没有想到的是,我为此遭到口诛笔伐。原因是我在文中涉及到我们共有的一位亲人的故事。我无意这么做。至今,我还认为,我只是在表述我的感情,我的看法,与其他无关。这让我想到了,在同一张报纸的版面上,我注意到了教育方面的信息,而你也许关注的却是娱乐方面的新闻。
关注点不同,就会带来不同的感受。
如果只是给自己带来烦恼,尚可接受,那么,给别人带来麻烦,就让我心不安了。
最近,一位师范同学——一所小学的校长,要评选省级先进,请我操刀,在熟悉资料、实地感受后,在有限的时间内,为其撰写了四千余字的审报材料,而且还进行了一番艺术加工。以我对他的了解,加上“文艺”的写法,自我感觉良好。
前几日,整理电脑桌面,本习惯把文章放到QQ空间的我,那几天怎么也打不开,于是我就随手放到了博客里。我把博客和QQ空间当成了我的“仓库”。没想到,这一再平常不过的举动,竟为他招来了麻烦。
没几天,他把一则短信截图给我,询问原因。是一种国家级正规教育报纸的编辑发来的,邀此文入编某书籍,并声明不用任何费用。那几天,忙于其他事物,并未细加考量。直到在一次活动中遇到,才知道,我真的闯祸了。原来,报纸是真,编辑也是真,只不过,这位编辑干的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他在我的博客中,发现蛛丝马迹后,以报纸编辑的身份打通了市教育局的电话,索要了我同学的电话,然后电话轰炸,半是胁迫半是商量,要学校订阅其代销的书籍。我天真地为同学支招:“咱不订,他又能咋的?”同学无奈一笑:“会咋的?各种负面消息会接踵而至。我们谁也快不过网络。”“嘘!”我深为自己发到博客里的举动后悔,并在第一时间里删掉了那篇文章。
想起前一段时日,市文联的姐姐急急地在微信里语音留言,让我把电话发过去,说有一个《福建日报》的编辑找我。我莫名,也少有蛇咬的经验。不一会儿果然一个操南方口音的男子电话打过来。称在某平台上看到了我写师范生活的一篇文章,他眼下正在编辑一本这方面的书籍,本已征稿截止,说愿意把我此文编辑其内。商谈之后,我们签订了《出版委托协议书》。当我把这段经历说给我做校长的同学听是,他不加思绪地做出结论:那是因为你是个人,如果是单位,就另当别论了。在几年的管理工作中,他积累了更多的人生体验。这点,我不得不承认。
前段时间,看到一位文友发到圈里的一则消息:求你们别再找我修改文章、当枪手了,我的痛你们不懂。当时,还为他的不通情理有些异议。其实,细思,在某重要政府部门做着文字材料工作的他,加班是家常便饭,如果再有些旁逸斜出的事儿,确实让人承受不了。其实,这也是我们做文字工作的共性,偏偏有人把写字看做跟拉屎尿尿一样轻松。对此,我只能保持缄默。道不同,连解释也没有必要了。
最近,日子忙乱,无法静心,也好久不曾写下一篇像样的文字了,犯罪感时时升起在心头。
一声叹息,叹息之后,继续忙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