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小禅的《欢未央》。
她说我不喜欢没有缺陷的女子,她们因为太过完美而恐怖。
读着的时候心里有幽幽的伤愁,记得看过一个故事,一个科学家,他的妻子充满智慧,并且温驯善良,更重要长的绝色伶人,美貌倾城,唯一的缺陷是眼角有一颗痣,他花费时间研究出一种药水,兴高采烈的让他妻子服下去,结果可想而之,终是去掉了眼角的痣,生命却也随之香消玉殉。大抵便是这个意思,所谓完美,便是完结。
而我眼里的女子大都是美丽的,曾经有人对我说,弯弯,你为什么总是觉得别人比你漂亮比你成熟比你优雅比你聪明比你好?其实不是这样的,我觉得我也是好的,我亦觉得我是美的,至少,我是旁人无法复制的。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体,这是与生俱来的尊贵。即使是这个人毫无是处,你瞧,你也比不过他。别人能够毫无用处的活着,活的还很从容,尽管你比那人强比那人优秀,又如何?你活的颓废而茫目,无张无望,你瞧,你比不过他。
我只是善于发现旁人的优点,每当邂逅一个人,我先看到的,必是他好的地方。哪怕只是一件小事情,也会令我钦佩很久。我始终认为,一个人的学历高低不能够代表这个人的文化层次。相反,一个人的人性,更不能够以平常事来归纳总结。套句很文艺的话,每一个人的心底都有一个柔软的地方。那个地方,是你无法预期的,是出人意料的,是绝世而独立的。
有关于人性。我没有办法深入琢磨。
我习惯看很长的电视剧,之后忘记它们的名字,能够记住的,仅仅是其中的一个人物或是一件事情,久久的,仍然无法忘怀的。
记忆里有一部片子里,讲述一个寡妇村的女子,凡是死了男人的女子,都会被送入一个专门的院落,无数个性格各异的女子生活在一起,共度她们的余生。这是一个被皇上赐过贞节牌坊的村子,这份荣誉摧毁了所有女子的渴望与未来。而这其中是有一个女人的,她是名伶,土匪来攻,只需她在高高的院墙里吟唱一曲,那粗旷硬朗的英雄好汉们便识了趣软了心,心甘情愿的打马回山。别人都瞧不起她,骂她疯,骂她骚,骂她贱,骂她淫。她不顾,每日提嗓高唱,咿咿呀呀,眉目含情。她与土匪头子私会,她不怕,她不惊,就在这寡妇成群的圣堂里与人调情欢笑。
她媚惑。她纵情。
她不是好女人。
她敢于向世俗说不,那眉角一仰的风情味儿,让我深深为之着迷,她说:我就是要勾引男人,我就是想男人,我没有男人就是不能活。
后来,她相信一个年轻军官的爱情,这个军官把她献给日本人,给她大的戏台,让她去唱,让她去献媚。她描眉画唇,以最美的姿态走上去,用最锋利的匕首了结自己的余生。
她唱了一生的戏,唱她自己的追逐,唱她自己的爱恋,唱她自己的渴望,唱她自己的梦幻,甚至,唱她一个个寂寞夜里的饥渴,唱她肌肤上干燥的呻吟。最后,她把这声音留到了养育她的土地上,她说,我就是死了,也不唱给日本人听,也不做卖国贼。
我爱死这样的女人。
哪一个女人,都应该是拥有一个底线的,这底线便是你最独特的魅力,是你人性中最光芒的灼灼日光。
雪小禅说,她深迷陆小曼,她是如此率真如此任性的女子,她身上缺点太多,以至于我把这些缺点看成了优点,她活过一辈子,是别人过的三辈子。这一生,很泼墨很尽兴,爱了恨了纠缠了,用余生慢慢怀念一个人,整理他所有的文字,一本本出他的书,做这些事情的人,只有她。
她说,这一场烟花,她是唯一的那朵。
因为太过任性,所以,开得怒放,败得凄然。因为太过率真,落得了满身荆棘,拂了一生,也没有拂去。
她是陌上花,开过这一季,风吹过蔷薇。
我却更喜欢那个唱戏的女子,她亦是开的怒放,落下的时候,也是以一种绝然的姿态,这样倾国倾城,这样的令人流涟难忘。
一样让我着迷的还有雪小禅,我深觉她也是一样的纵情纵性的女子。
在《欢未央》内的一篇里,她这样写:如果有前世,我愿意当沈小红这样的女子,不精明,傻傻地去爱一个人,不计后果,飞蛾扑火,撞了南墙也不回头,一条道走到黑,走到黑,还要往更黑里走!她说,只有像孩子一样的爱过一个人,才不枉此生啊!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实在是要高叹,要叫好,要与她握手,要举杯与她对饮。
也有那时,有那样的男子,不激烈,不热情,不疯狂,甚至不安慰,不哄劝。怨念在心里纠缠成一节又一节的枯萎的枝枝杈杈,却总是会因每一个夜晚里,他说,睡吧孩子,晚安。而只为这一句晚安无数次的动容,无数次的热泪盈眶。
是的,最美不过是有一个男人把你当作孩子。你便可随意任性,随意骄纵。你便可胡搅蛮缠,无理取闹。
是那样的,原本以为,从此,是可以像个孩子一样的去爱,去被爱。
孩子是可以毫无章法的,比如说此时想念就必要你陪着说话,哪怕只是听到你的声音。就像是童年时学校门口遇见了那卖棉花糖的老爷爷,想要吃,便必是要满地打滚哭闹求索的。
孩子是可以不要脸的。我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我,不管你乐不乐意,反正我就是喜欢你,我就是看上你了,我就是要和你在一起,不管你在哪里,我就是要追着而去了,追着去了还要紧紧的缠着你说,我爱你呀我爱你。你爱不爱我没关系,我可以等待你,像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上,一直凝望你,到黄叶纷飞,到枝杆枯萎,到根茎腐烂,到被伤成一堆颓败落入泥土无影踪。
我,还有我们,原是可以这样的去爱一个人的。
如果说,那个人,可以永远的像疼爱孩子一样的将我们疼爱。
只是后来,那些人,不再把我们当作孩子。
昨夜阿娟对我说:亲,你写的真好,特别是最后那几段。我现在坐在飘窗上,关着灯,起风了,听着音乐,看着你的文字,突然就心酸了。我们都是一爱就奋不顾身,真情真意的掏出整颗心来,对方不是怕了,就是觉得累。只因他没法给你同样的爱。
她说,我一直想我想要的爱不存在于生活里,还是我并没有遇到那个爱我更多的男子。爱是没有办法控制的,而他们,往往更爱自己。她说,我好害怕我不能够爱了,即便是我敢伤,也不会爱了。
是的。即便是我们敢伤,我们敢不顾一切的拿自己的心去做赌注,即使是被伤了被骗了也心甘情愿无所畏惧,可是,我们也不会爱了。
亲爱的,你弄丢了自己的爱情。
人原本就是自私的。究竟爱什么不会厌倦?就是爱自己,爱到死也不觉得辛苦也不觉得累。所以说,丢了爱情不要紧,重要的是没有丢了自己。总是会出现一些人,他们教会我们如何爱自己。而我们告诉他们,如何爱别人。
你瞧,原本这个事情,就是如此的简单。没有任何可惜。我们对得起自己的心,我们无怨无悔的付出了,担当了,没有遗憾了。更重要的是,我们学会更加的疼爱自己了。
我安静的坐在一个一个的夜里,读书,听音乐,写字。怀念曾经的小美好小简单小幸福,安静的等待那一句晚安,有人会对我说一辈子。在守候与等待时内心平静的说:感谢我所遇到过的你,让我想要成为更美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