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秋

——“我向来觉得,要想法子改变一个人,除了时间,还有信念。我甚至还觉得,人其实很容易就能被打败,被生活,被其余人,或是自我本身。我们与生活对抗,好比是蝼蚁撞见了烈火,两三下便就萎缩得渺小。我不相信生活,只信梦想,因为能打败梦想的,从来只有另一个梦想。”

走到十字路口我接到何秋电话,电话里第一声,就是她询问我在哪。

“你在哪啊?”以往她总要这样突如其来打给我,没说两句就开始哭。

“你在哪啊?”这一次,我感觉她又要哭了。

车辆驶来驶去,我站在马路尽头被灰尘和她弄得手足无措。等待着红灯闪烁成通行的指示,一手倒提着几灌哈尔滨红肠,另一手紧握住她打来的电话。

顾不上周边,我冲着电话大喊:“滨江路,滨江路十字街口。”

电话挂断时我有些恍惚,仿若眼前一条宽奔的河流到尽头,滴答,滴答,河水泻到石头上,生出苔藓来。

时隔两年我们再见面。她隔空对我说:“夏贞,我要结婚了。你在哪?”

此时是今年的最后一地秋天,我们坐上超市门口的台阶,各自拿着啤酒。落叶被冷雨抖落到地上,混着泥泞蜷成一团,像死去的蝉。在她到来前,我独自靠在苗圃围栏上无所事事,晃着小腿却正好看到她从马路对面穿过来,往我的方向走。

街对面的包子铺从笼屉里刚出着包子,正当掀起,雾气伴着沙尘不断往上涌,罩住了眼睛,朦胧中我只觉得眼眶很热,热得想要泪流。她朝我走来,沿街落叶被她嘎吱轻踩。我感觉身上每个毛孔都在向外溢水,要漫到她脚边。

“夏贞,你瘦了。”我听见她这样说,“还是瘦些好看。”

我抬头看她精致的锁骨——她还是一样,一样明艳,一样是所有人的宠。

“恭喜。”

“去年这时大家还念书,那时候人单纯,数钱都不愿沾口水。”何秋说完摸着发梢的浪卷轻笑,之后轻描淡写撩撩头发,“现在才明白自己好愚蠢,”

“夏贞,我们总觉得自己将来会很伟大,像要拯救世界一样。”风忽然间吹开她的大衣,擦亮打火机时我注意到她的指甲,因烟熏得泛黄。我有些心疼,忽然想问问她过得好不好,还有没有像以前一样,一到夜晚就有人拥抱。

“为什么在人们眼里昨日总要比今日更美好,嗯?为什么?”她吐了口烟,手上烟火星丛,像她透亮的眼睛。

“大概因为事情已经逝去,所以人们才加倍珍惜吧。”

“那有没有可能,我们正将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糟糕?”

“也是,过着过着就总会觉得,今日不如昨日,明朝不如今朝。”她把脚岔开,纤细的腿正对向前方的红灯,车子毫无例外的在面前停住,排成一长串队列。

“确实,那也是有可能的事,我不知道。大概,已经过去的离愁,就都算不得是离愁了吧。”

“夏贞,我要结婚了。”

我偏过头去看她。“我知道。”

而她偏过头来看我,眼里有我未曾得到的澄澈。

“夏贞,祝福我,我只有我了。”她嘴角吊起来,眼眯着似乎有些小怏,又更像是解脱后的欢愉。

不动声色抱了抱她,用嘴唇轻碰她耳朵,“会的,我会将所有祝福都给你。”

我与何秋相识九年,从毕业到毕业,夏天到夏天。我一直都在看着她,就像她看着我一样。看她对天空打出第一枚响指,看她脱下格子短裙迈出校园,看她得到第一份工作,拔断第一茎白发。我看她的时候,就像照见一面凹凸的墙,以至于自己时常会出现幻觉,觉得她就是我,而我就是她。

相处最和谐的日子,她一个人对着窗外绿萝研读那些无用的哲学。尼采压在泉镜花上,紫式部向窗开着,我坐在窗边念考研英语,在“irregularities,migrants”中偶尔传过几声“春雨里,步行作恳谈,蓑与伞。”之类的日本俳句。她偶尔抬头来问我的意见,即使大部分时候,对她而言并不重要。

那些独自的欢喜在地砖上流淌,随手拾起一块含入口中,像一颗琥珀曝晒在阳光下,鲜艳动情。

还能记起那日相见在海洋馆。水母在我们面前闪光,细长足肢像丝状头发般漂浮着。我们心平气和去看头顶的白鲨,顺着人群在长梯上站立成观望的螺旋状。隔着雨帘背后的巨大水声,何秋抱着我,冲我耳朵开始吐气,

“知道吗夏贞,一直以来,你都是我的梦想。”她离我很近,深红色的唇吐出水雾黏在我耳郭外围,像棉花糖。一只手紧攥着墨镜靠上我的肩,将那话清清簌簌地落在我心底。玫瑰香精混杂在口齿,又有一团很重的哀愁,像流水般稍纵逝去。

仿佛那个瞬间做了一场梦,有个女人趴在我耳旁,说我是她的梦想。

——“你结婚,是和林景么。”

“嗯。”

“夏贞,祝福我吧。我只有我了。”

“会的,我会把所有的祝福都给你。”

仰头躺在床上,楼板上碎屑不断落下。楼上那家人又在争吵,女人尖叫声伴着玻璃一同在耳边砸碎,断断续续吐出些颠倒的生气话,我心里烦躁得很,随即找了根衣杆往顶上捅,咚咚咚,咚咚,声音很快就消失了。

何秋,林景,你们看。我忽然间很想笑,我们总是更能与陌生人和平共处。

少年时光短小迅疾,正如两小时半一场的三无影片,拖沓,草率,剧情暧昧混杂。可是没关系,正因为是草莽,是星光落入水底,我也想下意识打捞上岸。

而林景,是我除却学习外,年少时分唯一的富余梦想。那时候我们还年轻,人们年轻时都是蠢货。

那时人的情感天真,天真到没有皱褶。喜欢就是喜欢,没有解释,也不会解释。喜欢一个人就要拥抱他,得到他。这样的想法干净利索,以至于现在想起来,我的脸上还会生出几分光芒。

我早已不记得林景的长相,他高,他瘦,他是胖还是长痘了,都再与我无关,潜意识中我只是希望他过得不太差,不要让我彻底失望。我还记得自己写给他的每一封同城的信,每一处落笔的吻。我甚至还记得那个邮递员送信时硬邦邦的语气,可是林景,我却已经记不起他的脸。

好比做了一场梦。梦里的人总是看不清面容,动作很慢,很轻,一遍遍地重复,他在摸我,摸我肩膀和额头。我意识到自己在流泪,在颤抖,他拥抱我,醒来却发现那只是我的狗。

关乎林景的记忆,仅仅暂停至十七岁。之后我去北方上学,而林景选择留在家乡,重新与人相爱。得知这个消息时我正站在银杏树下和另一个男生接吻,对,是初吻。

我与林景从来谈不上爱情,只是挑着爱情的旗,两人心照不宣共喝了一口青熟的酒,其实现在想来,不论发生什么,和谁在一起,我们都还算比较爱护自己。

后来,他恋上了何秋,我们再没联系过。

直到我们再相遇,回首又见他。

那时何秋已经结交上新的结婚对象,而我刚拿到出国的offer,正值离开的前一天。

我站在他对面,踮着脚,很努力去看他,有些费劲。

岁月使他变化很大,我试图用视线将那些岁月打穿,回到我们还牵手,还聊天的那阵,那样他就还是十七岁的他,还是我的林景。他生出细密胡须,有明显修理过的痕迹,脸庞硬挺的,脱去那分稚气长成别家的良婿。

而此时此刻,我忽然意识到一件很不要脸的事,似乎一直以来,不联系他的理由只有一个——我以为他还属于我,一直属于我。

而事实上,他从很早起,就已经不再属于我。

呵,我到底是在自信着些什么,才会认为他不会由人抢走。事实上,只有在失去时,我才会想起来他是我的。而我爱他。

有多爱他?是不能容忍他被人抢走的爱法。

人们对于自己已有的东西有多无情?要多无情有多无情,无情的让人难为情。

我站在他面前,免不了流下泪来。头脑有些恍惚,这是我曾经最喜欢的男孩子,他有着世上最令人心动的笑容与忧愁,是,我爱他,此刻也一样。

只是他哪里都好,除却不爱我。

他挽着别家的女孩,我们之间早就相隔很远。而我望着我爱的人,说不出狠心的话。

“谢谢,谢谢你让我这么喜欢。”

“那么,再见。”

“祝你幸福。”

我还是转身走了,没有优雅的姿势,也没有哭,仿佛那个人不是我,身后那个男人我也从没爱过。

我爱过么。如此心甘情愿为他,说散就散了,离别时分并没有感觉到痛楚。可能,我爱的是面向林景的爱情,又或者迷恋自己在爱中的倒影。像个傻子。

我是个傻子。

“你是个傻子。”

和何秋谈起时她戳戳我的额头,这样说,有些疼,是指甲的划拨。

我嘴角上扬着,那些都是过去的事啊。抿一口酒,继续打我的斗地主。

我没打算去参加何秋的婚礼。

我以为这样,就能高贵,就能不落俗鄙,就不会表现的太像个小丑。

我以为这样,麻烦就不会找上我。可我还是过分天真了些。大抵我算得上半个麻烦,所以麻烦总是要找上麻烦。

一个傍晚我回家,便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她脚边放着一个巨大的编织袋,

我将这个麻烦放进我家,“进来吧。”

她穿着我的拖鞋,走进了我家门。

她说:“夏贞,我想吃面。有水煮蛋的那种。”

我看了一会她的眼睛,叹口气,转身走进厨房给她做面。

关门时,我恍惚听见她在身后说:“夏贞,我逃婚了。”

“于是,我又只有你了。”

我对这个回答很不满意。那感官有些飘,不够真实,不够遗憾,不够悲情,不够让我因此收留她。于是不知为何我衍出一种愤怒,像是几十年的都堆在了一块,叫嚣要对面的人留下伤疤。

“何秋。”我背对着她。厨房里的灯旧坏未修,想来我脸大概很黑。

“你知道我每天都要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吗。”

“没有咖啡和啤酒,没有晨昏,没有烟抽,养不活自己,猫死去,没有爱情,也没有爱一个人的能力。你知不知道,我没有时间,没有能力,也不愿有时间,来管你的一堆破事。何秋,做人,一个仅仅达到及格线的人,也是很累的。”

“不要仗着自己好看,于是所有的人都得宠着你。我不是你未婚夫,不是林景。没有要来爱你的权益。”

“听不了你可以滚出去。”走进厨房前我最后这样说。

她先是怔住,然后很快反应过来,放肆地吊着眉。

“让我滚,你不敢的,夏贞,你这个人,不可能会赶我走,”

“你不舍得。”

“当初我和林景在一起时,你也没有让我滚出去。”

“夏贞,做人累不累?做这个好人。虚伪的,一发不可收拾的,任谁来捡都可以的,嗯?”她微笑着,像个魔鬼。

像极了一个魔鬼,要来撕破我的脸皮。

我在走廊尽头沉默,过后也没再说话,挥挥手走进厨房。

我同何秋吵架,无非是因为林景喜欢她。

对于我奋不顾身想要得到的东西,而她信手拈来,但这远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还不懂得珍惜。

女生同女生可否拥有友情?

女生愿意结交的朋友只有两类:一是没有自己漂亮,不会跟自己抢男人;二是没自己优异,不会挣比自己更多的工资。

女生同女生的友情,大约同我与何秋这般,彼此各占一份——她认为我好看不及她,我则计较自己挣得钱数比她多多少。

友谊就是这么轻易,简单,并且持久。即便有林景横在其中,从学生期开始我们就没有更变过。

一个人在什么时候才会成长?一个人在什么时候会觉得自己幼稚?当受到自由意志的召唤,才发现上了想象力的当。街头还是你爱对的灯,门里还是你爱等的水煮鱼,是谁说,趁我们头脑发热,要不顾一切。

我终于开始接受这种流转千帆的释然,随便闷一口酒,随便看一朵云,找一个人来随便打发自己。像盛夏的夜里风也很足,直直往脸上拍去,手上拽一支洋雪糕,还没来得及舔,过半晌就化得干净。

说起来,我和林景的结局,就是缺少结局。

在这场耗时长久的旷日追逐中,我没说爱他,也没想亲吻他。看多泛滥的攻略情节,落到自己心上,仿佛一张黄历贴在厚重刘海上,写着无论哪天,女生都不宜主动说喜欢他。

我时常在遗憾,时常想起他,时常歉疚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告诉他我爱他。至少曾经爱。可是这些堵在青春的巷口,列车迅疾驶走,带着明亮的笛,把我的告白甩在时光后头。

大约都是自尊犯的错。在这场野兽般的角逐中,我一边用满盾进攻,一面又长着浑刺——大约还是太年轻,吓到了人,还要怪罪于爱情。

终于,我在树下享受别人的吻,脑中却转着林景的唇。心想他会不会也像这样,将某个女生抵到树干上,捂着眼睛吻她。

先吻她的脖颈,耳垂,温柔地,繁复却又不冗长的,带着慵懒夏日的汗与青草味,闻刚淋洗过的头发。我还想,像林景这样的男生接起吻来,是否也会把手伸进女孩的胸衣,或轻或重地揉搓?

下一刻湿漉漉的软糯伸进来, 有些微苦与涩。我固执放纵着,那感觉并不好。被动任男生拥着,搅动着,放肆地摸胸。大约不会是林景的味道。

“啪”的一声,弦断。

一切结束, 热闹中,假想中潦草离场。

不知为何,我竟生出无与伦比的快感。仿佛我早就该这么做。如此困倦的欢喜让青春似乎就在一场吻中迅疾完结,并且不作新番。

呵,实在是太长久了,久得他在我记忆中也快要成干枯状死去。

“何秋,你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我坐在台阶上正对着月亮,半吊着脖子喝光那最后一点啤酒。那石板被之前的雨浸得透湿,一点点渗进棉麻长裤,我能感觉到寒冷在盆骨下蔓延,只是不愿起身。

“为了欲望。”

“我从未对生活感到满意,也正因为如此,我从未善待过自己。”又一瓶酒被开启,“一直以来,我总是试图让自己变得优异,而却总是为此失望,重要的是,我开始觉得一切都没有意义。”

“我总是在妥协,妥协很久。

我时常做梦,我梦见跌落,梦见地表忽而裂开,而我一直落,落很久。手挂下崖边,很空暗,没有绳索。失去意识,有很多伤口,然而血并没有喷出。我就站在那儿什么也不干,只是觉着疼。”

“夏贞,你是个好姑娘。”

“其实,”我咔嚓捏着手里的啤酒瓶,“我忽然间觉得,人活着,无欲才能刚。”

我靠过去拥她:“对不起。”

她也用额头碰我:“夏贞,你其实已经做得足够好,只是你不知道。”

·

“你还继续写歌吗。”她摸着我的小拇指,这种感觉很奇妙,有几分像情人,让人想要谈爱。

高中那会儿,我每写一首歌,就把她拉到天台上,一字一句唱给她听。只是渐渐地,那个清新的小女生莫名被落在了洪流之后。那些歌词本还存着,却又像埋进了土。

“你一直都瞧不起我,对吧。”我躺在她身边讲,抬头去看天花板,那里时不时会有弹珠的声音弹落下来。

“上学那会儿,我总想把自己扮成救世主的样子,总觉得自己高高在上。”

“何秋,其实我知道,我什么都想要,却又什么也都做不到。”

“我们悲哀的源头,无非是自知自己懦弱。”

我擦亮火机,试图喂自己一根烟,却又在黑暗中被她一把夺去。“夏贞,别试图学我,只是弄巧成拙,骨子里的东西,你学不上。”

良久。

“我没想要学你,我只是,厌倦了自己。”我叹了口气,背过身去。“可你知道么,长久以来,你都是我的梦想。”

“那就活在当下,去他妈的梦想。”她猛然站起来,把我吓一跳。月色铺在她身上,胸前,抬起的脚背上。落在每一分旋转,落进她微张的唇。

我有些想哭。

——“夏贞你说什么是梦想。”

“我只不过是想要好好地活着。可是凭我现在的能力,好像这也不够。”

恍然想起高三的日子。何秋拽着她美丽的指甲油瓶,固执背对着所有人站立。

“出去。”讲桌上的老师把书一丢,抄起一截粉笔往何秋肩膀上砸去,她若无其事涂着她的指甲,手一抖,那层黛色从硬处折到柔软皮肤,歪斜地离谱。

“出去!老鼠屎!”老师气急,意图走下讲台来拉扯。何秋猛地站起身来,将椅子向后一踢,大步向门外走去,没说一句话。

下课后,她背靠着洁白的瓷砖,下角被她蹭得胡乱,手里却还紧攥着那瓶指甲油。“夏贞,怎么办,原来我没有梦想。”她左手点香烟,使劲对着嘴吸了两口,便将剩余的半截丢到下水道井盖上,用脚狠狠地拧,像是要把它们都变成灰末。我从未看过她发这么大的火。

“去他妈的生活!”她的鞋跟冲着井盖蹬了两下,便朝前走去。留下我在她身后,看着她的背影,风衣敞开着,像一只鼓起的兽。

而此时,月光把她的汗珠照得雪亮,顺着额头流向下巴。

“我决定了,我要去旅行。”她气喘吁吁地,美好的胸脯在夜间上下颤动。

“去哪?”

“不知道,随便去哪。”

“你走了,新郎怎么办?”

“让他去找别人做新娘吧。”

可见,爱情多美好啊,不论对的错的,都是以爱之名,无人会怪罪。

北方的冬天一如既往的干冷。

何秋去了英国,那里海岸辽阔,没有边幅,她没留下电话,也没有明信片寄来。毕业前夕我拿到出国的offer,在回家途中最后一次遇到林景。他挽着别家姑娘的手。

“等一等。”我跑上前拉住他的袖口。

“我喜欢过你的,林景。就在曾经。”

“嗯,谢谢你。”他看着我,我也这么看着他,眼底很纯洁,像清澈的泉,让人生不起邪念。

我忽略身旁女生仇视的眼神和紧拽的衣袖,“谢谢,谢谢你让我这么喜欢。”

“那么,再见了。”我朝他挥手。最后一次,我希望是最后一次。

有些事情,总要有个完结,不然,生活无法朝前继续。要想有人走进心里,就必须要先把原先占着位置的人放走。

而意料之外的,我在机场遇见何秋。她挽着一个男人的手,手上有婚戒。

她问我去哪,漫不经心地,然后恭喜我。

她的航班即将起飞,仓促离开。水貂的质感在一步步抖动中厚此薄彼,周围一切都被它晃得模糊。我看着那件貂皮逐渐变得渺小,转身去到登机口。

云层似有似无,金黄渐渐从脚边漫过,浇在大白棉花糖上端,美好得要炸裂。我昏昏沉沉地,忽然幻生出一方错觉,仿佛这些年,都是大梦一场。

我被那个穿着大红呢衣的女孩所吸引,停下,之后亦步亦趋跟上她的步伐,我看她漂洋过海去到英国,看她在城墙脚下纵情起舞,看她从我生命中不留痕迹地退出。

耳边是空姐柔细的广播提醒,我将自己缩进座位里,试图沉沉睡过去,我似乎太累,在漫无边际的深蓝色中,我望见有人用我从未见过的语气告诉我,我是她的梦想。

我是她的梦想吗。在即将睡着的那一瞬间,耳边似乎再次隆起了那个声音,清晰的不真实。我困顿着,使不出拉拢眼皮的力气,于是混混沌沌搪塞过去:

“不,何秋,其实我们都没有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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