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中有一些员工,抱着“碰瓷”的心态,既不积极工作,也不主动辞职,故意寻求公司主动开除,让公司HR相当的头痛。HR在碰到这样难以处理的“钉子户”员工,到底该怎么办呢?
举案说法
一家企业,公司的上任HR经理因为工作表现欠佳,被领导调去其它部门任虚职,而又从公司提升了一位新的HR经理。上任HR经理自调职以后情绪不太好,做事很不积极,而且屡次失误,公司按照规定欲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是,他不肯签字,因为他认为领导的用意可能是让他自动离职,所以,任何形式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他都拒绝签字,以免留下证据,也曾私下扬言“除非开除我,要不我就这样,只要开除,就要赔偿我的损失!”面对曾经的HR经理,辞退、劝导或是其它?
很多时候,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争议都是因为细小的地方没有做到,若一开始就跟原HR经理沟通好,相信他会很愿意接受新的职位,或是选择协商离职,不会造成现在比较尴尬的情况。今天我们就用律师思维来分析一下这种情况的处理方案。
一、因表现欠佳的人员调动是否有书面证据?本人是否认可?
表现欠佳这个词本身就很含糊,千万不要凭领导的感觉、印象来决定一个员工的工作表现。员工最不服的就是这个,即使自己真的没什么本事,真的胜任不了工作,但如果是凭领导的感觉、印象做出的决定,员工绝对不服。就会出现题中描述的情况,消极怠工,叫嚣对抗。员工的工作业绩一定是书面的,可量化的,用绩效考核来明确。当员工的业绩不胜任岗位要求时,要与员工沟通,帮助其改正,再不胜任可以培训,培训再不合格,才是调动。这个沟通、培训、调动都要有书面的记录,员工本人签字认可。
二、关于工作失误的签字确认。
若公司没有针对员工拒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种现象后续规定,那就说明公司制度不严密,还需要完善。员工对处理结果不服可以申诉,可以部门主管领导来接受申诉,对员工的异议进行处理。对故意不签,对抗公司管理的,可以由2人以上同时在场,对其进行通知,并对过程保留视频、音频证据。
三、缺少与前任HR经理的沟通,缺少心态方面的培训。
前任HR经理调职以后情绪一直不好,应该多与其进行沟通,安抚其情绪,做好本职工作,证明自己真实能力,重新调整职业生涯规划,实现自我突破。工作是给自己干的,哪跌倒再哪爬起来。一个调职不能代表整个职业生涯的失败,不能消极对抗,不能影响以后的工作。不能沉溺在小小的失误、过错中无法自拔。
四、不要给自己的职业生涯抹黑。
每一份工作都是企业与劳动者相互为对方创造价值,如果不能更好地一起创造价值,还不如早点去发展自己的下一份事业,不要只看重那一点点的补偿金!除去非法辞退,对于劳动者来说,辞退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当你的解除劳动关系上与下辞退两个字,你的职业生涯也涂上了不光彩的黑色,也是对你这一段工作的否定。当你应聘的新公司在做新员工背景调查时,或者要求提供离职证明时,结果却是曾经不配合公司工作、态度恶劣,或者你的离职证明上写着因拒不执行公司管理规定被辞退,新单位需要多大勇气录用你?你求职的路程也会更加坎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