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喜欢写故事的简书号
/不正经与你相约/
错过上篇故事的可点这里:《蓝色生死恋》:我和“尹俊熙”的故事。
跟着麦兜,一起来看今天的故事:
01
我同桌长的像香港明星罗嘉良。
对,就是和范文芳出演《我爱钟无艳》的,那个罗嘉良。
眼睛大大地像车厘子,脸方方正正,眉毛浓粗有力,很多情的模样。
我要说的人,并不是他。
但和他有着莫大的关系,是此同桌的发小,一个叫王文龙的人。
这名字,是不是听着贼拉霸气,虎虎生风,同学都说他的名字好听。
认识王文龙,源于他站在门口,找同桌借书。
我心里暗自好笑,同桌倒数几名的货,还有人找他借书?
哥,是不是找错人啦。
于是,朝门口的小伙多看了两眼。
同桌回来后,我问他:“刚才那楞头小伙,是哪个二百五?”
他幽怨地瞅我一眼,扭头倨傲地说:“别瞎闹!那是我发小,入学第一名。”
我在心里腹诽:“哦?那还找你这个货借书。”
我喜欢学习好、有才华的男生,没有缘由。是以,对门口这入学第一名,多留了一份心。
本人不才,一直是年级前几名的存在,且刚入学也不知咋了,就被老师相中当了班长。
每天,我也是忙的很,厕所都没空上。
整个初一,就看他俩嘚嘚瑟瑟,来回找对方。
每次他出现在门口,我都会抽空看他两眼。
古天乐一样的小麦肤色,眼睛不大,身材修长,头发根根分明整齐有型,时常穿着当下流行的衣裳。
有一种追风少年的青春洋溢,像一道明媚的暖阳。
慢慢地,我开始期待门口的身影。
02
初二开学,我在黑板上,看到王文龙和我分在一个班。
他是第一名,我是第二名。
哎哟我,给你厉害的。
内心窃喜,表面风淡云轻,我一向将自己的内心,隐藏地很好。
我依旧当班长,不过新班主任安排他当副班长。
呵?跟我平起平坐啦。
于是,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俩有了许多接触。
比如,一起办黑板报,我发现他画画极好,课下还跟几个女生一起,偷看过他的画册,画的漫画人物嚣张跋扈,孔武有力。
课间,我一本正经地盯着他在黑板上作画,内心满是欣赏。
如果你能看到我此时的眼神,或许就能发现满眼的喜欢,快溢出来。
还有一回,我俩共同负责写演讲稿,我执笔写稿,他负责校对,再挑一名同学上台朗诵。
我在一本带劲的作文选里,摘抄了一段文字。
比赛时,在台下听着一个个班级演讲,突然听到某班的演讲稿,也出现同一段话。
我俩惊讶地对视,从对方的眼睛里,读到了不可置信地“这么巧?”
风正气清,微风拂面。
我寻摸过去,胆战心惊问他“咋办?”
他不大的眼睛,盈满笑意:“没事儿,先看老师怎么说。”
结果,这帮傻fufu的老师们,竟没有发现,有两个段落是重复的。
我俩好笑地望了望对方,松了一口气。
此外,这位王同学也贼拉有意思。
自己考第一名吧,考前偏回头悄没声跟我说:“我有题目不会的,问你哈。”
给我整不会了。
大哥,你个第一名好意思吗,明明比我高20多分,一天天的还整这出。
届时,我高冷范儿微点头。
03
其实,整个初中,我一直都是高傲自负的存在。
或许是不善与人打交道,或许是因为自卑,所以表现高冷,不爱与人亲近。听同学告诉我,他们私下叫我“独行侠。”
我靠,都胆肥了吧,当心我罚你抄书五千遍。
届时,就连喜欢个人,我也是闷骚型的。
你是否有过暗恋?
喜欢在人群里寻找他的身影,眼神黏在他身上,他一看过来,又假装若无其事的样子。
我对王文龙,便是这种心情。只要教室里看到他,便雀跃不已。
他不仅学习好,画画好,唱歌也很好听。
有一回政治老师,看快下课了,让我们唱个歌放松一下,大家起哄让他唱。
他唱过王力宏的《心中的日月》:“手中握着格桑花呀,美的让我忘了摘下。”
几个转音,美妙到灵魂出窍。
他还唱过阿木的《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撕心裂肺地高潮:“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为爱结束天长地久!”
心里对他的喜欢,密密麻麻繁茂地生长。
也有一晚,学校晚自习停电,语文老师给大家发了蜡烛,昏黄摇曳的烛光里,我起身唱了任贤齐的《我是一只鱼》。
坐王文龙前排的室友,对我说他们刚讨论想听这首,我就起身唱了。
这让我在心里偷乐,仿佛与他有了一丝若有若无的联系。
所以,在一个晚霞满天的傍晚,我按捺不住心中的雀跃,拨通了他家的电话,我也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
“喂”那端他妈妈的声音传来,吓地我快把手里的电话丢了。
电线上的灰鸟,扑棱着翅膀嘲笑我。
04
尽管,他在心里已满满当当,但我每次见到他,仍一脸傲娇。
当时我属于那种,越喜欢一个人,对他越不待见的类型。
以至于,帮我打入他内部的好友雪玲,告诉我:“王文龙觉得你太优秀了,高冷不好亲近。”
我无奈地皱了皱眉。
夜晚,我和雪玲窝在一起悄悄话。
她身上总是暖暖和和,我很怕冷,她总帮我捂热冰凉的手脚。
所以我把心事,都说与她听。
恰巧,她坐王文龙后面,于是每回都鬼鬼祟祟帮我打听消息。
得知他对我的看法,我又皱了皱眉头,寻摸着该做点啥。
于是乎,我傻不愣登地把告白的话,写在纸条上,想趁晚自习下课后,偷塞进他书里。
但我到底还是怂了。
没把纸条扔掉,随意夹进生物书,就回宿舍了。
但没想到哇没想到,这在后来竟成了一个雷,炸地我脑袋嗡嗡的。
是这样,隔壁班小闺女,借走我的生物书,我都忘记纸条这回事了。
好巧不巧,被他们的班主任看到。
更可气的是,那班主任也是我们的化学老师,于是他嘚嘚瑟瑟地来我们班,把纸条当众念出来了。
“龙哥,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我喜欢你!”老师抑扬顿挫,连比划带说,一个字一个字的。
我靠!他说一句,同学们哄笑一下,说一句,哄笑一下。
最后,叽叽喳喳地如洪雷般,滚滚而来。
炸地我脑袋嗡嗡的。
还好,还好,好在纸条上并没有写名字,老师好笑地继续道:“字体娟秀,是个不错的女生。”
娟秀你大爷啊!
那时,喜欢王文龙的女生有很多,大家也没往我身上猜。
05
纸条事件,轰动了我的八年级,感觉自己像个二百五。
九年级,二百五又升级了一个档次。
这时,我和王文龙已不在一个班。
但我对他的感情,未曾减少,依旧会在路上寻找他的身影。
到了晚上,我开始低声私语,跟另一个室友倾诉心事。
事实证明,你的损友,总会帮你干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我又要开始皱眉了。
室友并不认识王文龙,但她就敢写一个纸条,直接到他教室门口叫他出来。
太阳穴隐隐犯抽抽。
我不知道她对王文龙说了些什么,但可以肯定她提到我了。
所以,某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室友溜溜达达过来,把一个纸条丢给我时,我懵圈了整整五分钟。
她挤眉弄眼:“王文龙给你的。”
哈?别吓我不行。
我哆哆嗦嗦地打开纸条,现如今,已记不清他都写了什么。
只记得最后一句:我们要没心没肺地大笑!
这句话,后来被我奉作人生的座右铭,影响了我很久,很久...
大概,因为这是暗恋了四年的少年,对我叮嘱过的话。
但我当时很二百五地,给他回复:我不知道那女生为什么给你写纸条,就当好同学吧。
现在想想真是二百五到家了,彪呼呼的。
多好的一个沟通感情的机会啊,可是我那会很怂啊。
唉。
人嘛,谁还个二到想扁自己一顿的时候呢。
后来读高中,王文龙去了一中,我去了二中,我们之间,便很少交集了。
再也没有见过面。
但我知道,他那么优秀的一个人,肯定不会差到哪去。
最后一次知道他的消息,源于一个网友。
06
他说他是九年级一班的,认识我,我追问他是谁,他始终不告诉我。
当我过问王文龙时,他说文龙去了江苏读大学。
是啊,他学习那么好,一定考上了很好的学校。
还得知,他跟我八年级的室友处过,这室友明知道我喜欢王文龙,曾说帮我追他的,最后竟绿里绿气地跟他在一起了。
我的太阳穴又范抽抽。
据说王文龙很宠爱她,即使她把他的歌词本撕碎了,他也未曾生气。
我知道后,也只剩苦涩地笑。
这个我暗恋了四年的少年,是我整个懵懂青春里,最美好的回忆啊。
现在想起那些往事,真真心底充满甜蜜,又很酸涩。
这是一个关于暗恋的故事。
年少的爱慕是寂静的,在长大以后的岁月里,我永远走在少了你的风景里。
不是所有的难过都要写在脸上,不是所有的喜欢都要有结果。
你的手,是我不能触及的倾城温暖,我的心,是你不曾知晓的兵荒马乱。
可能这辈子也不会再见面了,希望,你过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