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期徒刑吸收拘役,只执行有期徒刑,不执行拘役。
2.B项,倒挂现象,非常特殊,上限20,下限23,不考虑上限,直接定下限23
3.D项,难度天花板,有期徒刑不吸收管制,并科,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以后执行管制。
对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缓刑考验期结束,视为对有期徒刑不再执行(不是执行完毕),制度漏洞,按照有利于被告人设计,在缓刑考验期开始之日同时开始执行管制。
如果对有期徒刑是假释,假释考验期结束,视为执行完毕,管制在假释考验期满以后执行。
有期徒刑→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开始之日同时开始执行管制
有期徒刑→假释→在假释期满以后开始执行管制
在缓刑考验期间发现漏罪,撤销缓刑,然后数罪并罚(2年并3年,假设4年)。仍需执行剩下的管制时间(一年-6个月)
选择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