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智康今年刚过二十九岁,在刑侦大队里工作也有一段日子了,小伙子爱岗敬业,做事情很是认真负责,原本年底有一个评选先进的大好机会,结果没想到……
在近日一次追捕嫌犯的过程当中,郑智康一个闪失,不小心被打翻在地,人没抓到也就罢了,要命的是,腰间的配枪被嫌犯抢走了。
之后,整个队里的兄弟们帮着排查了很久,还是没能把枪追回来,由于丢失枪支弹药属于重大工作失职,性质与一般违规问题不同,上头的领导就算心里想保他也保不了,无奈之下,郑智康只好引咎辞职。
侦破案件、为名除害、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这是郑智康心中一直以来的理想,离开警队后的那段日子里,他时时刻刻心系的,依然还是自己当年所立下的这个志向,想要抛开这一切,在其他行业中另谋发展,对郑智康来说恐怕是不大可能了,他思来想去,渐渐的,心里萌生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想法——把自己历年来经手的案件逐一写成小说,然后出版成书,用以警示社会,帮助大家擦亮双眼,坚决不留给犯罪分子任何欺骗、谋害人民大众的机会。
这个想法得到了老婆大人的全力支持,他老婆比他年长一些,在“世界500强”外资企业里担任财务部门的一把手,薪资也颇为丰厚,所以即便是郑智康一时半会儿不能按月领到工资用于日常开销,家里的经济状况也不会成为眼前太大的挂碍。至此,也可算是天时地利人和了,于是郑智康毅然决定,从今往后,全身心地投入到刑侦小说的创作当中去,以此来充实、圆满他那颗对案件侦破无限痴迷、将“把犯罪分子惩治于法”视为己任的火热的心。
话说郑智康以前在刑侦队的时候,也因为工作关系,结识过社会上各式各样的人,这其中,丁帅算是比较特别的一个。
丁帅原名丁博成,但他嫌这名字太呆板,不符合自己恣意的性情,便趁着兴致所至,干脆直接改成单名一个“帅”字。丁帅的叔父辈里,有好几位国家司法机构的离休干部,他的父亲和母亲早年因性格不合分开了,母亲带着年幼的他去了海外生活与求学,大学期间,他主修犯罪心理学,后来母亲在异国他乡有了新的家庭,丁帅便选择学成以后回到国内,回到他的父亲身边。
不知是由于丁帅从小的成长环境有着鲜为人知的特殊性,还是因为他的家族遗传基因里自带了某种优越性,丁帅这个人,很特别。
“很特别”,是郑智康对丁帅最简洁、也是最无可奈何的概括。就具体而言,他头脑敏锐、思维缜密,在对刑事案件的推演上,有着很高的直觉力与天赋才能,但他的性情,却大大地有异于常人,玩世不恭、疯魔、喜好猎奇,总是把案件侦破视为一个用来炫技的游戏,凡是和他有过接触的警员兄弟们对此无不大呼头疼,但即便如此,每每遇到疑难杂案的时候,大家也总是多少想要找他聊聊,借鉴一下他丁某人的论断方向和推理思路。
郑智康比丁帅大两岁,两人相识好几年了,生活中,他们性格互补,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丁帅见了实诚的郑智康,总喜欢调侃调侃他、拿他逗逗乐,而郑智康对丁帅的疯批言行,也早已习以为常。这不,眼下要正儿八百开始写小说了,若论这创作思路上嘛,经常洗耳恭听一下丁帅的那些高谈阔论,还确实给他带来了不少启发。
那天,丁帅把郑智康叫去,说是要给他看样好东西,结果两人刚一见面,就为了讨论一个案件的逻辑演绎问题争辩了一上午,直到肚子开始“咕噜噜”叫唤了,才意识到已经是午饭时间了。
两人一前一后朝电梯口走去,突然,丁帅的脚步停了下来。
“走啊,吃饭去啊,喂!”郑智康推了推站定着的丁帅。
“等一下,有血的气味。”丁帅像只小瘦猎犬一样,四下里嗅了嗅周围的空气。
“什么??”郑智康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我闻到有血的气味。”
两人就这么怔怔地站在1401室门外的过道上,虽然一直以来,郑智康对丁帅的种种突发奇想和特立独行早已司空见惯,但此时听到他从嘴里冒出这么一句话,还是不免惊出了一身冷汗来。
丁帅往前走了两步,伸手握住1401室的大门把手,手腕一个翻转——呀,门竟然没锁。
“你要干嘛?!人家要把你当成小偷了!”
“啊呀,进去看看嘛,说不定里面有个死人在正在流血呢,那场景,你想想,多沸腾!这么珍贵的写作素材,你不想要啊?”丁帅朝他挤挤眼,做了个鬼脸。
“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呀,弄不好……你闻到的是刚出锅的鸡鸭血汤也说不定……”
“不是,肯定不是,动物血腥与人类血腥的气味不一样的,你不懂……”丁帅说罢推开门信步走了进去,郑智康只好跟在他身后。
“您好,打扰了,家里有人在吗?我们是防盗窗安装公司的,今天下午为你们小区作产品推广,所有商品一律八五折优惠,可以免费安装试用哦……”丁帅一边往前走,一边嘴里碎碎念地吆喝着。
这是个小户型一居室,房间里非常昏暗,墨绿色的窗帘拉拢了一大半,窗前的双人床上,一名中年男子仰躺着,心脏正中间插着一把银闪闪的水果刀,鲜血渗透进白色床单和床单下厚厚的席梦思床垫里,地上殷红的一滩,仿佛还冒着肉眼不可见的热气。
“被你说中了……”郑智康的声音听上去很飘忽。
“对我的直觉力不要有怀疑,知道吧,小康康?”
“怎么办?报警吧?”郑智康说着,立马把手伸进长裤口袋里掏手机。
“啊呀等一下等一下,难得碰到这么有意思的事情,我们先来勘探勘探。”
“你管这叫作‘有意思’??”
“啊?你不觉得有意思吗?”
“你!……”
“喂!我这可都是为了帮兄弟你积累创作素材哦,你该说声谢谢我,知道吧?”
“我……”
“快过来看看呀,这可是凶案第一现场,看看能推断出些什么来……”
双人床的一侧,紧挨着墙面,死者生前貌似是个颇有人情味的人,一整面照片墙上,包含了他从童年到参加工作期间无数个值得纪念的瞬间,与他合影的人,不乏众多男女老幼,一时也无法精准判别出他和这些人目前的亲疏关系。看着死者就这样鲜血淋漓地躺在他整条人生的来路面前,郑智康心中唏嘘不已。
“你看,他右手还握着一支记号笔,这是为什么?”丁帅冷不丁的问话打断了赵智康的思绪,他循着丁帅的目光看过去,果然,死者右手呈紧握姿势,拳头中间桓横着一支黑色记号笔。
“难道是因为他临死前,想要留下什么讯息?”郑智康自言自语道。
“dying message……有意思……”丁帅的食指来回摩挲着下巴,神情显得意味深长。
“可是,讯息在哪里呢?床上并没有用记号笔涂抹过的痕迹啊?”
“既然他想写下点什么东西,为什么这支笔的笔帽还套在上面?”丁帅没有理会郑智康的话,抛出了第二个问题。
“有两种可能:第一,他想留下指向凶手的线索,可他拿起笔,还来不及摘下笔帽,就咽气了;第二,他临死前,确实写下了线索,但却被尚未离开的凶手发现后,又销毁掉了,所以我们现在已经没法看到了。”郑智康解释道。
“喂,如果是你说的第二种可能的话……难道凶手毁掉线索后,还不忘了套上笔帽?有这个必要吗?”
“也有可能是死者写完后,自己套上的……许多强迫症患者都有这种对事件闭环的细节控制的执念,是一种常人难以理解的癖好。”
郑智康话音刚落,门外突然传来轻微的、有人走动的声响,紧接着“嘶——”的一声,一封“顺丰”快递从门缝里塞了进来。
原来是快递员……郑智康吓了一大跳。
“你说……会不会还有第三种可能?”丁帅低下头,陷入了思索。
“什么第三种可能?”
“就是说,有没有可能,事实上……并不是死者写下的讯息被凶手发现后销毁掉了,而是……”丁帅弯下腰,捡起地上那个快递信封,捏在手里。
“而是什么?你倒是快说呀!”郑智康急切地追问道。
“而是,凶手是在这个人死后,才把记号笔塞在他手里的,之所以没有拿掉笔帽,是因为……”
“因为什么?”
“是因为,凶手就是要等这封快递到达以后,再‘帮’死者摘下笔帽,请他‘写’下那条珍贵的死亡讯息……”
“你是说,凶手打算伪造死者留下的讯息内容?”
“对,也用来滞后警方推导的死亡时间。这么一来,很有可能死亡时间段会被限定在快递到达以后,对包裹派送签收的时间点,快递公司都是有明确记录的。”
“并据此时间段,为自己制造一个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对。”
“双重陷阱?……”
“嗯。”
“那如果按你这么说的话,现在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凶案的第一现场,但也是凶手尚未布置完成的死亡现场?”
“是。”
“那你的意思是说,凶手随时都有可能回来完成对那条‘死亡讯息’的伪造?”
“是。”
“你的意思是说,这份快递是凶手早就算好了时间,故意寄给死者的?”
“是。”
“那这份快递,应该会被凶手亲自打开,而这个包装信封,很有可能会被凶手用来让死者‘写’下那条所谓的‘死亡讯息’?……”
“嗯,推理过程很丝滑嘛,享受这种感觉吗,小康康?……”
“那我们还不赶快报警?!”
“这么急做什么?在犯罪现场直面凶手本尊的感受,可不是每天都能体验到的哦……”
“大哥,现在可不是你耍疯魔玩猎奇的时候!……”
“喂!我这可都是为了帮兄弟你积累创作素材哦!你该说声谢谢我,知道吧?”
“丁帅……你个疯子!!你个……”还没等郑智康骂完,门把手转动的声响就已经从不远处“咔嚓嚓”地传了过来,在极度的惶恐中,郑智康无助的双眼下意识地望向丁帅。
“不是说好今天要给你看样好东西的嘛,啊呀差一点儿就给忘了呢……”丁帅说着,抬起右手缓缓伸入外套的内侧口袋里,郑智康的目光紧紧跟随着他的举动,在布料叠加的一片阴影里,依稀看到了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黑色握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