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躺在小房间里,大部分的阳光都照不进来,只从床帘的面料里渗进一些,像从时光的沙漏中缓缓流进我思想的小池里。阴影处床尾的玻璃展示柜是我爸妈结婚时的家具,曾经陈列过一些精美的小摆件,算得上我家最有现代艺术气息的地方了。前些年被搬到了我的房间,用来放我的书。
这些书分上中下三层,都是我在上大学时买的。似乎高中前我都没有看书的意识,中外经典的名著只停留在课本介绍里,在我看来知道了概况和中心思想,这本书也就算看过了。而真正的转折发生在高二,在一堂历史课上,历史老师在讲罗马的时候,开篇引用了一段文字:
世上有很多美好的词汇,可以分配给欧洲各个城市,例如精致、浑朴、繁丽、畅达、古典、新锐、宁谧、舒适、奇崛、神秘、壮观、肃穆……,其中不少城市还会因为风格交叉而不愿意固守一词、产生争逐。
只有一个词,他们不会争,争到了也不受用,只让它静静安踞在并不明亮的高位上,留给那座唯一的城市。
这个词叫伟大,这座城市叫罗马。
这段话给我的震撼程度使我现在回忆起来,都能像坐回那个午后的课堂上听到时而热泪盈眶。怎么还有人会这样写文章!这种和伟大一样隐隐然的气象便是文学,从那一刻开始,它照进了我的生命里,给了那个学习成绩一般、艺术才艺无处施展、心灵又极度敏感脆弱的少年一种孤独的加持,这种加持会不断日积月累,成为一种超脱的处世态度,即便在身心最糟糕的日子里,也能守住精神上那一片富足的高地花园。
这位作家就是余秋雨。
班上很快出现了一本《文化苦旅》,我借来读了,和其他沉迷于魔幻小说的同学一样,我也会在数理化的课堂上看闲书,且沉醉于这种新奇的文化视角无法自拔。我理所当然地成为他的粉丝,后来很快就读了他的《行者无疆》——从中华大地到欧洲世界,再到《千年一叹》——深入中东探寻逝去的人类文明。我如饥似渴的在书店里寻找他的书,一本接着一本,在还没机会去远方看世界之前,他的描述能够让我更深刻地感知到它们的存在。人类文明是如此精彩,我对这个生生不息又异彩纷呈的世界文化充满着探知欲。
我尤其喜欢他的情怀,以及文化感知力,批评者认为他很矫情,我却不以为然,只能说大家的性格不同,同样心灵体验的人是能产生很强的共鸣的,这真没什么好“非此即彼”的争执。就是此后上大学看了更多的书,文学世界更广阔了,可回过头来随手拿起他的一本,就像会晤一个老朋友,我仍旧会觉得他在文学上是独树一帜、自成一派的存在。
当然故作老成也是那时候会有的姿态,仿佛眼里只关注远方的文化,对眼下的生活反倒失去了兴趣,可在那个时下,文化感知的那种厚重感不该抵消青春的欢脱感。不谈恋爱,就会失去年轻时的美妙体验;谈了恋爱,特别是经过一种折磨灵魂耗尽心力的恋爱——在世俗眼中惨淡不堪,经历过的人却就能把很多小说一下子看懂,比如正在读的这本《简·爱》,我可以切身地体会到她那些细腻的心理感受,仿佛有一部分就住在我的心里。这是上天赋予我的额外补偿吧,相似的还有终于听懂的歌词,作者们在写作之初不就等着这一天嘛,等着他们受众有朝一日与他们哭着笑着拥抱在一起,穿越时光与生死。
如果是在一个鲜明敞亮的环境下,我实在看不下去一本情节跌宕的小说,就仿佛坐在亮着白炽灯的房间里看一部惊悚电影一样,刺激程度大打折扣。特别是那些二十世纪前的作家写的书,我总觉得躲在黑暗中更能接近那抹时代的神秘感,不太透彻的意味在昏黄的灯光下反倒能显现其轮廓面貌。
我甚至喜欢在院子里有风的时候看书。我把藤椅搬出去,裹着衣服坐在上面看,有时候手会冻到往袖子里钻,身体缩成一团,心里却不断告慰自己看完这一章就回去吧;结果看了一章又一章,等终于回到房间的暖炉旁,忽然怀疑我刚才是否真的在书里走了一遭,身上好像还淋过桑菲尔德的雨。这种体验真是有趣!
书柜最下层的二十本是我藏书中最让我满意的一套,欧洲复古风的装帧,书页镶着金丝边很考究,收集他们也花了我不少大洋。每次看到他们齐整整地摆放在那里,就像看着自己账户中的数字一样不禁想抚摸它们,闻一闻它们,近乎让身体的每一个感官都能因此获得满足。
人生总会有很多变幻莫测的遭遇,于是我们在书中既能感受愉悦也能体会痛苦。爱情首当其冲,它是很多故事里绕不开的魔咒,也是最引人驻足的带刺玫瑰,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如果找一本最没有爱情元素的故事,《鲁滨孙历险记》当之无愧,鲁滨孙荒岛求生的故事励志了无数人,我在作者的叙述中发现了这样一句话:
要克制自己的心情,使之适应客观环境,还要在外界最猛烈的狂风暴雨的重压下,做到内心的宁静。
这是书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话,倒不是多么新颖的哲理,而是这与我人生感悟的进程很匹配,也很符合此刻我小房间的氛围,我要用它来作为我的座右铭。
如果心也是一个小宇宙,我天生的忧伤好像被流放在了几千万光年外,我现在能看到的只是那一点星光,竟然还有一点好看,不过它的火焰再也灼烧不到我了。
经历过狂风暴雨的人,应该更能做到内心的宁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