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原风景

“故乡真小

小的只承得下

两个字”

看到这首诗不禁想到萧红。故乡折磨得她那么深,但她写得最好的,永远是那片土地。

在故乡被逼婚,逃走后穷回来,被生父囚在乡下,逃到哈尔滨寄生于被自己毁婚的男人,在怀着孕的情况下又被他抛弃,因为欠着旅馆钱而被软禁,后被萧军搭救,虽然相爱,但仍然贫穷,即使开始写作,却只作为萧军的侧影,还会被家暴。

后来,她离开那片生死场,去了上海,去了日本,去了延安,战乱年代,一路颠沛到香港。萧红,开始以描写故乡黑暗现实的«生死场»在上海文坛烙下印记,弥留前描写故乡美如梦幻的«呼兰河传»更是流传至今。我想更多人爱的是后者,如诗如画,天真哀憫。

尝过人世间太多冰冷与残忍,反倒是年少时能庇护于天然的幼嫩了,看得到草叶儿这样绿,看得清蝴蝶儿翅上的粉。在红尘浮浪里翻滚,先是一件件套上,提起笔时才一件件剥落,露出自己的芯,是最真实也最梦幻,最熟悉也最遥远的--记忆,也就是自己。之所以提起笔,其实只为了写自己。

而今提笔为故乡。那是我最想离开的,也最离不开的--出生的地方,长大的地方,却不是上学的地方。

幼年记忆里的郑州,还没有那么多高楼大厦, 现在家门口的肯德基,那时似乎还是一片麦地;冬天还会下大雪,爸爸妈妈抱着我在奶奶家旁边财专的操场上打雪仗、堆雪人;去动物园看猴去碧沙岗看花,买根红彤彤的冰糖葫芦,高举着让爸爸给我拍照。

上了小学后,每天放学在学校门口买一块钱杯装的米线,各自味道的炸土豆、果冻、冰粥、烤鸭肠……不过现在那条满是小吃店书店还有午托部的街早已拆掉,取之的是宽宽的马路。小学门口的小卖部也没有了,唯一不变的是将路口堵的水泄不通接小孩的家长。

初中,家门口开始建快速公交,我家离学校近 每天骑车,路过公交站都能碰上好多刚刚下车的小伙伴,一起嘻嘻哈哈的进学校。

上了高中,学校旁边有条破街,里面什么吃的都有。早饭让同学在学校门口帮我带个熏肉大饼;午饭在路上买份热干面回家吃;晚饭在破街买一堆吃的回教室和同学一起换着吃。每天下课都要跑着去食堂买里脊土豆 学校门口还能充话费,充Q币,买喜欢的杂志。不过高中还没上完,卖熏肉大饼的就没了,一起消失的还有好吃的热干面、小破街 、超市、里脊土豆……

我记忆中的郑州已经随着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消失了,我吃了很多年的饭店一个一个不见,我走了很多年的路一条一条变的面目全非。看着这个生我养我的城市变的越来越发达也越来越陌生,我不知道这是好还是坏。

每天在心里骂了一万次这里空气差尘土飞扬 每天抱怨天天挖沟修路;每天计算避开高峰期和拥堵路段;每天打不到车心惊胆战的拦个摩的。可我依然爱着这里,离开家超过半个月就会无比的想念家里的饭菜和枕边的娃娃;我爱着这里,我所有的亲人都在这里, 他们陪我长大,我看着他们变老,甚至陪着他们走进医院的大门,送他们离开这个世界;我爱着这里,在这里见证了二十年的岁月荏苒,我感谢所有在这座城市遇见的人,无论善良的还是不友好的,感谢所有经历过的喜悦挫折成功失败,这都是我在这座城市记忆的一部分,是我固执的爱恋这里的根植于土地的旦旦誓言。

我印象中的郑州,其实两个字就能概括:家乡。而这个词,包含的不仅仅是两个字。长大以后说到故乡,会感慨的无非是物是人非,睹物思人。对我而言,对故乡的怀恋情节就更多的在于故人。父母亲人,同学老友。尤其每逢佳节,大家终于有了时间有了理由聚会闲侃。坐在一起吃吃喝喝玩玩闹闹,总会有种脚终于踩在地上的踏实感。因为不需要炫耀也不需要掩饰,你可以是最简单的自己。

就好像见到故人之前一直都在做梦,美梦也好,噩梦也罢,见到故友就突然像是坠进了棉花里,被温柔地叫醒而不是被一拳砸醒。虽然梦被打破,但却毫不懊恼,反倒心静如水气定神闲。

于是每当离家在外,心里颇有各种怨言时总会想要回家,只因有家人和故友,而你知道,在他们面前你可以毫无保留。也正因此,这对故友的怀恋便成就了对故乡的怀恋。

我其实一向觉得朋友是会分时段的,大多数朋友都只可能陪伴你人生的某一段时间,过了这个时间,之前再亲密的关系不说形同陌路,几年一见也是常态。而故友却有所不同,因为有故乡的连结所以你明白他们哪怕走的再远也会回家,你们总是会有机会在故乡的街头碰面,哪怕只一声寒暄,心里头也会特别踏实,好像你永远不必担心有一天你们失掉联系,再无交集。

想到《一代宗师》里的一句话: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有灯就有人”

这灯与我便是故乡罢

“那时最爱暮色四合,收割后,女人们归家开灶生火,男人们围坐抽烟逗乐。那时我也拥有很多很多,土墙的裂纹属于我,立柜的抽屉属于我。镰刀上的青草香,头顶上的蜘蛛网,水田里的胖蝌蚪,全都属于我。”

那时候故乡也很小,小到只盛得下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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