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力一问,问到了万千法学人。
苏力说:关注本土问题并不是如同某些主张“弘扬中国传统”的学者那样,试图从中国传统或社会中寻找某些据说是具有“现代性的因素”。例如,一些学者将儒家的“仁”解说为民主,而将“恕”解说为宽容,据说这样中国的传统就得到了继承。实际上,这种做法仍然是在以西方的某些理论、观点、思想、命题甚至概念作为现代的和学术的标准,因此一切他们认为值得弘扬的,仅仅是因为这些因素是符合外国的某个或某些理论或做法。这种表面看来是在大力弘扬民族文化的做法,如果按其自身逻辑,其实完全是没有存在的理由的。如果一切值得弘扬的中国文化中的因素,仅仅因为它们完全符合或大致符合外国的某种理论或实践,那么我们为什么不直接从外国照搬过来,有什么理由要从中国文化之中寻求那些所谓的“萌芽”呢?这种做法的背后仍然是缺乏自信;如果条件恰当(例如熟悉外国文献、精通外语),完全无须改变立场就可以从中导出“彻底砸烂中国文化传统”的结论和做法。除了学术上、理论上、认识上没有想透之外,这种做法,往往并非出自并追求对中国文化传统本身和对外国文化的理解,而是出自一种“我们先前也富过”的阿Q精神,甚至是出于潜意识地对各种自我即得利益的维护。
妙啊,为什么我没有早点认识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