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0星期五五点二十二王海明伦理学30
今天早上四点五十自然醒,本来感觉早上是能在六点而是之前完成两千字的电子日记的,但是外边的这个电脑速度太慢了,我原来是先打开网页想进哔哩哔哩听王海明讲第三十讲的伦理学,就是记住了几句话,每条法律都是一条罪恶,每一条道德都是一条罪恶,这是对于犯罪分子和不道德的人来说的,因为法律和道德限制了犯罪分子的行为,道德和法律对于犯罪分子和不道德的人是一种欲望的控制。当然关于伦理学、心理学、哲学、法学等方面的知识我都是需要多学习的,但是我只能是多学习我想学习的,并且和我的生活相互关联的内容。
其实我也知道现在我应该学习小学语文四年级下册的内容,我应该学习管理学方面的内容,因为我的管理学生,我得学习积极心理学方面的内容,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让我高兴、让我周围的人高兴,这是我的基本的生活。但是我就是想听一些别的方面的内容,关于伦理学、关于人际关系、关于积极心理学、哲学等方面的内容,其实我现在就是找不到能让我废寝忘食的课、书、人,那我只能是慢慢的寻找,只能是日积月累。今天早上就是在脑海里自然地出现了关于道德和法律是罪恶的话,于是我就想起了王海明的伦理学,可能是外边的这个电脑有问题,有时候就是没有网络。今天我就决定把好电脑搬到客厅,这样的话主要是我在星期天不方便,要是按照现在的生活规律来说,我早上一般就是不会起来的太早。我现在就是早上一般自然醒,不再定闹钟了,闹钟是六点和六点二十,保证我到学校不会迟到。不再早上四点或者五点的闹钟了,因为我白天还得上班,起得太早的话白天还得再补一会觉,干脆自然醒最好。
其实我是知道的,我是一个内向的人,我就是为了锻炼自己才每天都坚持写文字的,为了提高我的写作能力我就是每天都坚持写文字,我的内向可以通过我的写作来了进行弥补,不会说主要是知道的少,会写了就自然会说,坚持写完文字其实就是在坚持练习说话。没有别的更好的途径可以练习,当然和周围的人也是得坚持交流的。
外边的电脑还是有点卡,声音一会就断了,要是把好的电脑搬到外边的话主要是我在星期天和节假日就没有电脑可以用了,星期天和节假日我也得在外边用电脑,要是来一个人的话我就得在外边陪着说话,主要是老分散我的注意力,我得把这个电脑搬到客厅里边,离我的卧室的无线漏油器也近,估计信号就会好,再一个来说我在外边用电脑主要是在上起床比较早的时候,其他的时间我还是到里边用电脑,看起来我得抓紧时间搬电脑了,主要是信号不好,并且早上妈妈做饭的声音也比较大,我就可以搬电脑了。
伦理学就是解决善恶的问题,我就是要弄明白善恶的问题,其实我也知道理想中的善恶问题我是解决不了了,但是基本的善恶问题现在的伦理学应该是能够解决的,既然能在北大教课,肯定是有一定的水平的,关键是我也喜欢听,昨天晚上还想着王海明老师的话,感觉就是说得好,感觉就是接地气,感觉就是能说到人的心坎里,对北大清华这些学校的向往,是从上大学的时候才进行的对比,想听北大清华这些老师的课但是就是听不到,于是就到处游荡,本学校的课不喜欢听,其实是就是有点好高骛远的味道。原来一直有点好高骛远的味道,现在我明显的也有点好高骛远的味道,其实我就是回避型依恋的性格,我在小时候就是回避型依恋的关系,我要改变这样的关系,我要变成安全型的依恋关系。这就需要我现在进行不断地努力,需要我不断的进行学习,这样的话我才能有所进步。
现在我就是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没有办法只能是一点一点来,各个方面的进步都是需要日积月累的,很多的事情就是这样,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是每天都进步一点点。6:20
19:33今天听王海明讲伦理学讲的实在是太精彩了,随后我可能要和国家的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一起来学习,王海明的原则就是为己利他,无私奉献其实是不道德的原则。中国历史上就是吃人的道德,人的道德原则就是要为己利他,无私奉献是理想的道德原则,利己是道德的最低的原则。关于伦理与道德我是没有发言权的,我主要是学习,为了自己永远是道德的第一原则。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一句话我们国家是属于一句贬义词,但是现实情况就还是没有了自己就没有一切,这就是生命教育、意义教育的基础。
今天我把任务进行了细化,孩子们的学习基本上也是可以的,但是个别的同学就是不写,我就需要多想办法,其实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延长学习时间,别的学生都走了,把不写作业的学生留下来,但是有的学生就是不留下来,有的学生就是一会看不住就溜走了,但是也没有多大的办法。现在就是我没有时间来留学生,中午得急着回来吃过饭睡觉,晚上得急着回来吃过饭出去转圈,没有时间陪着孩子们继续学习。关键现在还得考虑安全的因素,孩子按时回家安全回家是最重要的,如果为了一些孩子的作业没有完成,我就留下来孩子们,那样的话我就得每天都得留下来学习,那样的话我的是讲就会无限的拉长。现在六年级的学生就是这样,现在的高三、初三学生都是这样,那就是超长时间的学习,老师们都是拼了命的延长时间。我就不喜欢这样,但是为了成家我得想办法。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