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苏珊·桑塔格的发问
人为何写作,在码字的时候,常常会想到这个问题。无独有偶,今天在看苏珊·桑塔格的《心为身役》(日记和笔记)时,看到了同样的发问。看到这行字时,我突然意识到,即使是成名的作家,也会在写作和生活过程中产生这样的疑问:人为何写作。但是当我向后翻,想看看苏珊·桑塔格究竟会如何回答这个疑问时,却发现她并没有给出答案。也对,毕竟《心为身役》这本书只是作家的日记和笔记编选集,记录的是作家在生活中随时随地的发问,或对他人,或对自己,很多时候并没有在日记中做进一步的解释,这大概是因为当时的苏珊,也并不能很好的回答这个问题吧。
但是,日记中有一句话却颇能说明点问题,她说,自己作为人的可能性要比作为作家的可能性大的多,而她只能把其中的一部分转化为艺术品(即作品,书)。这透露了她写作目的之一,那就是,作为一个完整的人,苏珊·桑塔格有“不得不说”的东西,修炼文辞之后,它们变成了作品。
由此我联想到普通人的写作目的会有哪些?当然,在网文盛行的现在,很多人码字是为了赚钱,这当然无可厚非,但是我想说的关于写作目的的探讨不在这一层,而是,写作对于人生究竟有何意义。
写作:与自己对话
这半年来由于工作繁忙,又重新爱上了手写日记,由此发现了写作的一个好处,那就是写作可以与自己对话。我并不是一个思维敏捷的人,不能像简书上的不少大咖一样,在经历了一天的繁忙工作之后,晚上还能迅速写就一篇思路清楚的文章,但是我又不甘心放弃写作,于是一夜回到解放前,置办了好看的本子和笔,每天在本子上写写画画。久而久之,渐渐发现手写文章的乐趣,其中最大的是“与自己对话”。
因为不是在线写作或者用WORD写,没有了快速删除的便利,所以,很多时候,自己随心写出来的东西,事后看看会有前后矛盾的地方。比如,在工作中不顺心时,我想在日记中安慰自己,一写就是好几页纸,一口气写完,然后回头看,不禁失笑,因为读着读着仿佛看到纸页间跳出了两个纸片小人在打架,且不分胜负。
又比如,我无法对一件事情做决定,就在本子里列出好几个解决办法,一边思考一边填写每个决定的利与弊,因为是手写,一旦开了头,就必须把句子写完整,把自己想要说的问题阐释清楚,所以,在纸上所写的文章篇幅甚至比在网上写的长了很多。久而久之,我发现自己想问题变得周道了很多,也感觉自己脱了不少学生气。
很难说这种写作是写文章,因为这只是我在与自己对话。说实在的,工作之后,愈发觉得“与自己对话”的重要性。与自己对话,首先意味着要学会独处。在大学时代,在网上看过很多关于独处美德的文章,当时觉得自己好像在这点上做的不错,挺能够独处的。
但是出了校门才知道,在学校的独处不是真正的独处,因为,作为学生,很少有人会去打扰你。但是进入工作岗位就不一样了,很多时候,你真的会随波逐流,别人追剧你也追剧,别人玩通宵你也玩通宵。周围的人不再完全是同龄人,你的思想价值观会被他们刷新,尤其是那些比你年长的人,这其中有对有错,需要自己去筛选。但是对于职场菜鸟来说,每天应付工作就已经脚忙手乱了,哪有时间去辨别这些东西呢?我觉得写作就是一种很好的方法。
一天的时间再忙,睡前也有空闲的时间,可以选择在这个时间段“与自己对话”。记得九月份刚工作的时候,我傻傻地问同事,你们每天晚上下班回去都干什么啊,他们答,追剧啊。并且很热心的向我推荐了当时的火爆剧。我没好意思问,不看看书吗?但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的确放弃了读书和写作,直到我再也忍不了了。
作为一个从小喜欢读书写字的人来说,不管一个月能挣多少钱,如果不看书不码字,我都觉得白活了。但是,劳形于办公桌的我又不便把日常琐事发布到网上,于是,手写日记成了我的一个新习惯,不知不觉,竟养成了这么一个“与自己”对话的新习惯。
那么,对于我来说,“与自己对话”就是写作的一个目的,同时,我想这也是一种回归写作本原的一种状态。苏珊·桑塔格在日记中忧伤的写道,“那时候,人们为自己而写作”,她指的“那时候”,大概是18、19世纪的一些作家。的确,在传媒远未发展起来的遥远年代,作家的写作过程是封闭的,孤独的。即使是小说作家,也常常是在意念中分饰多角,如此这般进行自我对话,如著名的勃朗特三姐妹,她们的写作过程更像是一个自我愉悦的、与自己对话的过程,甚少意识到自身与读者的交流。
而在现代社会,“与自己对话”的写作过程也许会被赋予新的含义。与18、19世纪的作家所处的传媒环境相反,我们每天接收的信息太多了,以至于这种信息变得极为廉价,于是有人把公司白领制作PPT的行为与父辈们在工厂里的做工行为相比较,用来形容前者工作性质的廉价。也因此,独特性变得尤为重要。
独特性是什么,就是被我们说烂了的创新。而创新从哪来,私以为,首先来自于自己与自己的对话,因为,如果我们自己无法厘清自己思绪,又怎么进行时髦的“头脑风暴”?而在信息流量如此大的时代里,我们不妨把这些对话记录下来。这就成了关于写作的一个目的。
写作:说出别人说不出的话
中学时代喜欢看郭敬明,韩寒,以至于长大成人之后还去书店搜罗小四的散文集,但是翻了几页就放下了,索然无味。不是他写的不好,而是在这些年,那些话,那种文章风格见的太多了,甚至自己也模仿的以假乱真。但是,我不能忘记,在第一次看到“以45度角仰望天空”这类句子的时候,自己有多感动。这是作家,他能写出你从未见过的句子。这是读者,你能为未见过的语言方式而感动。
所以,写作的本质就是去说出和写出别人说不出来的话。白先勇在《我的创作经验》里说,作家的职责就是要去写出别人想不到,写不出,甚至不敢说的话。他又说
我们作家的职责,是要写出人的困境,人的苦处。文学对于我来说,并非说教,也不是艺术。如果文学能让读者引起共鸣,引起同情,文学家已经达到目的。
作家不是哲学家,思想家,更不是神,尽管他能够决定笔下人物的命运,但是他无法去解决人物的困境,就像托尔斯泰在说“安娜之死”时言,她就那么死了,完全不顾我(作为作家)的感受。安娜死了,她不该死,但是安娜成为世界文学史上不灭的灵魂。为什么呢?因为托尔斯泰完美地,或者说是老老实实地展现了安娜的困境,她走不出困境的,她只能死。从写作的角度的来说,《安娜·卡列尼娜》成为经典之作,是因为托翁写出了别人写不出来的安娜氏的困境。
回到普通人的写作中来。写作的人一定是自恋的,为什么呢?我见过有两种写作者,一种是一写完文章就迫不及待的到处转发求赞求评论,一种是藏着掖着怎么也不好意思给认识的人看。无论哪一种,我想他们都是自恋的吧,因为说到底,他们都十分珍爱自己创作出来的这一块豆腐干。急于求评论和害怕别人的评论都是因为他们稀罕自己绞尽脑汁创造出来的一方天地,哪怕它也许很烂。因为不管烂不烂,对于自己都是独特的写作尝试,都在一定意义上写出了别人没写出来的话。
所以说,一旦一个人开始写作,一定是抱有一种野心,那就是写出别人写不出来的文字。文学史上只有一个安娜,但还会有无数未知的形象在等待人们创造出来,那个人为什么不是自己呢?犹记得在看《天才捕手》这本书时,可谓是大大激发了自己的写作热情,在天才编辑麦克斯的帮助下,即使是天生没有写作才华的人在经过后天努力竟也写出了传世之作。
况且,在现代社会,写作的门槛变得很低,任何人都可以拿起笔写东西,或者打开电脑敲击键盘。写作变得不再神秘,不再是一件“能不能”的事情,而是“愿不愿意”的事情。但是,在得之容易的现代写作过程中,写作的本质仍然没有变。独创性,有价值仍然是作者和读者共同追求的目标。
这是在看到苏珊·桑塔格的发问后写就的一篇小文,作为纠结的业余写作者,很多时候都会有这样的自我发问,写作到底有没有用,有没有价值?如果别人不来看自己的文章,那么关于写作的一切努力是否就完全没有价值?就像我自己所说的那样,在写完这篇文章之后,我想我有点懂了。“写作,是为自己而写”,作家是少数的,但是写作者却是可以是我们每个人。
无戒365写作训练营日更 Day 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