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先生年谱(九)
摘自《苏文忠公集》国家图书馆善本书号02535明(1368年―1644年)(五羊王宗稷编)
原文:
神宗皇帝熙宁元年戊申
先生年三十三免丧。按《四菩萨阁记》云:“载四菩萨版以归。既免丧,尝与往来浮屠人,劝某为先君舍施。为大阁以藏之。”作记乃熙宁元年十月。
二年己酉
先生年三十四,还朝,监官告院。按《乌台诗话》云:“熙宁二年,某在京授差遣,与王诜写诗赋及《莲华经》。”
三年庚戌
先生年三十五,监官告院。有《送章子平诗》,其序云:“熙宁三年,子平自右司谏、直集贤院出牧郑州,赋诗饯之。”又有《送钱藻知婺州诗分韵得英字》、《送曾子固倅越诗分韵得燕字》。《乌台诗话》云:“旧例,馆阁补外,同舍饯送,必分韵。”又有《寄刘贡甫》诗。是年范景仁尝举先生充谏官。
四年辛亥
先生年三十六,任监官告院,兼判尚书祠部。王荆公欲变科举,上疑焉,使两制三馆议之。先生献三言,荆公之党不悦,命摄开封府推官。有奏《罢买灯疏》。御史以杂事诬奏先生过失,未尝一言以自辩,乞外任避之,除通判杭州。有赴任过扬州,与刘贡甫、孙巨源、刘莘老相聚数月,用逐人字作诗。十一月到任,有《初到杭州寄子由》两绝。除夕,先生以通判职事直都厅,日暮返舍,题一诗于壁。
试译:
神宗皇帝熙宁元年戊申公元1068年
苏轼三十三岁为父亲守丧结束。按照《四菩萨阁记》中说:“带着画有四尊菩萨像的藏经龛版回归。守丧结束后,常与我往来的僧人,劝我把画有四菩萨像的藏经龛版,为父亲苏洵向寺院舍施。寺院建了一个大阁用以收藏。”作这篇记应是熙宁元年十月。
神宗皇帝熙宁二年己酉公元1069年
苏轼三十四岁,回到朝廷,掌管官告院。按照《乌台诗话》中说:“熙宁二年,我在京被授差遣,与王诜写诗赋及《莲华经》。”
神宗皇帝熙宁三年庚戌公元1070年
苏轼三十五岁,掌管官告院。写有《送章子平诗》,其序中说:“熙宁三年,章衡(字子平)由右司谏、直集贤院的岗位出任郑州府长官,赋诗为他饯行。”另外还有《送钱藻知婺州诗分韵得英字》、《送曾子固倅越诗分韵得燕字》。《乌台诗话》中说:“旧时惯例,馆阁的内官调到外地上任,同住一起的人要饯行送别,一定要相约赋诗。”另外还有《寄刘贡甫》的诗。这一年范镇(字景仁)推荐苏轼去充任谏官一职。
神宗皇帝熙宁四年辛亥公元1071年
苏轼三十六岁,掌管官告院,兼判尚书祠部。王安石想要改革科举制度,皇上表示怀疑,让内制翰林学士与外制中书舍人,还有广文、太学、律学三馆共同商议。苏轼说了三个(反对)意见,王安石一派的人很不高兴,被任命去担任开封府推官。在任上又上奏《罢买灯疏》。御史以一些小事向皇上上奏,诬陷苏轼有过失,苏轼没有为自己申辩一句话,为了躲避,苏轼请求到外地任职,被任命为杭州通判。在赴任的途中路过扬州,与刘贡甫、孙巨源、刘莘老相聚数月,用每一个人的字作诗。十一月到任,写有《初到杭州寄子由》两绝。除夕夜,苏轼以身为通判的职务值守在公堂上,天色很晚才返回住地,在墙壁上题了一首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