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和表现。选择什么样的法治,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直接关乎民族复兴和国家富强,关乎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道路决定命运,道路引领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
“法度者,正之至也。”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我们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们抓住法治体系建设这个总抓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重大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晰、立场特别坚定。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是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体系,不能被西方错误思潮所误导。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我们已经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最鲜明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就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国情结合起来,完善好、发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全面依法治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法治建设服务人民、全民共享法治建设成果,保证人民的基本权利。
全面依法治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推进建设法治政府,重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科学设定政府权力、保证政府权力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保证政府依法行使权力,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依法治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立足于中国国情。中国有几千年的优秀文化思想和文化传统,中华法律文化源远流长,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既要汲取我国特有的法律传统,又要借鉴世界先进成果,走出一条与世界各国不同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我们要在立足于中国国情基础上,批判地吸收借鉴其有益的成果,进一步丰富、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