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文字有多少存在的价值?一篇文章有多长的寿命?
接触到一个概念——接受美学。这是一个颇有深意的词语。
主要内容作品完成并不说明创作已经终结,它只说明创作的第一阶段结束,接下来是读者或听众的再创作。
作品诞生,它只获得了价值的可能。等到有人来读,它才在直观的体验,感情的交流,思想的交汇中,获得生命与价值。
托尔斯泰说,伟大的作品应该是未完成时的。
一开始,我只以为这句话的意思是作品需要不断的修正,正如曹雪芹写《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至死也不满意。这是一个作家极致追求的反映。
从这句话中,我体味出另一种意味:伟大的作品是有生命的,每个读者都是它生命的灌注者。
这个观念有些类似于《寻梦环游记》里所谈到的:肉体的消亡并不代表生命的消失,直至世上再也没有人将你想起。
伟大作品的生命通常可以延续十年,百年,甚至千年,如楚之冥灵,上古之大椿,而有些文字却如朝菌蟪蛄,如一盏一开一关的灯,出生之日,就是死亡之时。如这篇文章一样。
忽然觉得,这文章就是我的孩子的话,我就是一个不合格的、残忍的母亲,如果我没有能力保护你,许你一个未来,我为什么要将你带到这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