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不觉得酷刑是一种有效的禁止手段,恰恰相反,它有时候还会起到相反的效果。
列举几种酷刑,由古及今,看一看,酷刑,究竟有什么用处?
1.商周的炮烙之刑
据说这种刑罚是妲己为了坑害忠臣,给纣王提出的一种刑罚,指的是将一根大铜柱烧红烧烫,在派人将犯人捆绑在铜柱之上,犯人将被烫的体无完肤,生不如死。
但是,这种酷刑,真的有用吗?
梅臣死而无憾,他完成了作为一个臣子自己的使命,他以死谏君,使自己的气节和仁义得以保全。他虽然死了,但也是死得其所。所谓「士大夫」,孔子说「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作为一个忠君忧国的人,他不愧为士大夫!
2.秦的肉刑
秦朝有大量的肉刑,比如说墨、劓、剕,这些凶残的刑法让人胆寒,它是一种带有侮辱性质的刑法。对人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整日活在这种生不如死的情况中,让人无比痛苦。墨刑指将人脸割破,再用墨水浸之,其大致过程类似于现今的纹身,但是它的意图明显是破坏性的,具有恶毒的一面;劓刑指将人的鼻子割去,这种惨绝人寰的刑法让人无比痛恨,严重侮辱了人的自尊,也会使人产生逆反心理;剕刑是指将人的脚割去,其原理类似于现在的截肢,同样的,它也给社会带来了许多不安定因素;除此之外,还有宫刑,大辟等诸多肉刑,在此不一一赘述。
在汉文帝时期,由于意识到肉刑对于人们身心的损坏,给社会添加的不安定因素和吸取了秦灭亡的教训,他下令废除了死刑以外的其他肉刑。
除了这些刑法之外,还有明清大为兴盛的文字狱,和一些残暴的君王所使用的一些酷刑,如剥皮,腰斩,车裂,缢首,烹煮,插针,活埋,鸩毒,锯割,灌铅,棍刑,断椎,梳洗等重刑,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皇权对于整个国家的统治,但他们也让人们对于那些刑罚的创立者感到痛恨。
酷刑作为我国封建王朝所绑定的一项内容,它所携带而来的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给人们带来了危机感和不安定因素。
关于「酷刑」,尤其是只有那么一点话就能赘述完的呢?
在我看来,它保证了国家政令的实施力度,但一旦用在坏人手中,它就会变成一种公报私仇的武器,让人防不胜防。
岳飞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被绞死在风波亭;方孝孺因为不听从朱槺的命令,被灭了十族,这些都是酷刑被实施在无辜的人身上的例子。但它也有用在恶人身上的时候,大太监刘瑾被割了3597刀而死,来俊臣被「烹煮」所胁迫。
酷刑固然可以作为一种威慑存在,但它应该用在正确的地方,而不是成为恶人的工具。
好与坏,仅在一念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