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所谓真理有过一点热枕,回过头来还是用自己一双眼看,一张嘴说,一点思维想想。
这真理不见得显而易见,其局限倒是一直摆在那里。
人不论干什么,总脱离不了人的这一躯壳。
那好,索性就只说人这一躯壳里的事。
至于真理存在否,不敢不信,也不求知道。
毕竟眼见不一定为实,人感受他物,物无不着人之色彩。
又或者那真理是另一种高等逻辑,人要求得知,比如用加法计算乘法。
看网友辩论有感。数人争辩,性劣者几乎恶语相向,种种词句光影背后,总仿佛有一个实体,你感觉其在,却无法认识它。
较真言之,人总不能变成他物?没有观察者,何来真理呢。
回归自我,做好人自己吧。
一个脑袋,双手双脚,眼耳口鼻等等,做好人自己,莫不是好好使用这些器官?涉及到好字,又脱离不了各执己见的伦理道德。
马哲最重要的观点,也许是实践二字。这是对以往先哲的一次反叛。反者,道之动。
不去说那些先天后天的理念,是对是错不做不晓得。
对了,一个人光荣无数人吃饱。错了,一个人错了无数人饿着。有些人一辈子就这么没了。
历史惊心动魄,后来人不堪其重,拿不起放不下,且行且迴。
问题出在这场戏的主角错了,有些精彩戏码,甚至于白搭。
呜呼哀哉。活着就是真理。
真理为什么活着呢,其没有自取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