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的状态分为死亡与正在死亡


1

“每个人都是独自一人。”

这话里有几分道理,但我并不想回应他什么。

“我是说,”张保尔又解释着说,“每个人都终将独自一人活在这世上。”

“嗯是这样。”我到底还是忍受不了没有人回应他的尴尬气氛,瞥了他一眼后说道。

张保尔见我这样回应,也如释重负地大声呼一口气,把目光从我的脸上挪开。事实上在我刚一开口,话音还没出时,他就已经松了这口气。然而我实在是觉得这样的一种对话是没什么意义的,就像是那些在社交网络上讨巧的人,我脑中浮现陋巷里神态高傲的荡妇,伸出白花花的腿,肉色短丝袜上又破了洞的边。

想到这里我就开始厌烦,以至于都不愿再和他多呆一分钟。张保尔挠了挠头,掉在桌上一根头发,我把它拿起来,又扔在地上。忽然我就又感到很孤独,这样的感觉从我一产生不再愿听他讲话的念头时就有了,我的孤独感来自于对独处的害怕。

还有一些令我感到孤独的事情,我能发现。夏天的时候,我记得,男孩跑上巴士,手中的棒糖刮到一个男人的蓝色T恤,他打了那男孩一巴掌,棒糖掉在巴士下面。男孩在犹豫是下车去捡棒糖还是呆在已经投了两枚硬币的巴士上时,巴士关上车门开走了。

从落地窗我看见街对面正发生着两件事。

少年递给女孩的花愣在半空。

男士为女人打开门被视若无睹。

在一些地方,黄昏被认为是阳气盛极而衰,鬼魅兴起的时候,夕阳照着一些慌乱的影子,行人的念想在拉长的影子里被放大。

我不觉得不再听张保尔讲话是件令人孤独的事了,于是我离开座位,闭上耳朵走出了咖啡店。

走出咖啡店后我开始思考,张保尔为什么会说些不着边际的话。他住在我楼下,每天几乎不会出门。他原先有一份工作,是在木材厂当一个割树皮的工人。原木上有一层坚硬干枯的树皮,吊钩抓起原木把它放在锯床上,他调整好圆锯的位置,按下电钮,锯片顺着原木割下去。

他那时候每天下班回家走过的楼梯台阶上都会有新鲜的木屑,他的身上也常常有一种潮湿的森林的味道,不过却是死气沉沉的那种森林的。他身上沾染的木头的味道,都是来自死去的木头。于是他说的话也像是说给死去的木头听的,他那时每天就对着那些迎着刀具的木头喋喋不休,也不管它们是否能穿过震耳欲聋的噪音去听见他。

“那些被分割的木头,有一些会被拿去做成棺材。”我记得他这样说过,“如果你有需要,我认识那些来进货的棺材铺老板,可以给你留一些好木材。”

我想起来这些,决定去母婴医院外的殡葬品店看一看。通常这类的商铺都装修得很简陋,可这家却显得很精致。黑咖啡色的招牌上写着细瘦的白字:“天国殡葬”,棺材和花圈摆在鹅黄的灯光里。

一个穿着黑色呢子大衣的女人急匆匆地走到我面前,我替她打开殡葬店的玻璃门。她没有任何表示,踩着细跟的黑皮鞋走到一具白蜡木棺材前。那是一具加宽加高了的棺材,贴在上面的标签上写着

母婴合棺

店里的老板迎面走了过来,我像个老朋友一样和他打招呼。

“嗨。”

“嗨。”他说。

这时那个女人转过身来看着我。

“你认识他?”

我想她说的“他”是指店铺的老板。

“不,我不认识。”

我想让她尽管挑选她需要的商品,而不要在意我说了或做了什么。可是她又说:

“那你和他说话干什么?”

这样的语气让我觉得自己被冒犯,可我仍旧平静地说话,不让自己显得没有礼貌。

“我只是想显得比较友善。”

女人不再理我,继续端详着她的白蜡木棺材。

这样无疾而终的对话让我很不自在,我忍不住问:

“要聊聊嘛?”我捡起地上的一根长发。

“不。”她看着棺材说。

“那可真是太好了。”我松了口气,向殡葬店老板点头告别,转身离开了那家店。

那个女人想要走出殡葬店时,我想不会有人再为她开门了。

我回到了自己的房子,明天是礼拜天,这栋楼里的人几乎都没有睡。夜里十一点钟的月亮透过冰冷的雾气流出来,许多人说这是六十七年来最大的月亮,早上的报纸也把它称作是“超级月亮”。我想象中浮现一排等候上天的月亮,它们大小不一,它们形象各异,等待接受地球人的检阅和分类排序。

我微笑看着月亮:“我当然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月亮正被半个地球上的人类盯着,他不敢回应我,但我看到他微微晃动了一下身子,在和我示意。

第二天一早,建在贫民区和中产区中间的教堂就响起了钟声,我懊恼地拉开窗帘,正瞥见对面十层楼上一样懊恼的帕纳扎提。

钟声还在响着,像是没完没了了一样。这钟声把贫民和中产阶级一星期的生活隔绝开来,谁都不愿越过这钟声和教堂的墓地去往对方的领地。

帕纳扎提两手擎起,眼睛瞥向半空。这是他无奈的表现,每个礼拜天他都会在教堂钟声响起时做出这样的举动,这就像是他礼拜天祈祷的特殊仪式。

我想他今天也是早早就起了床,洗了三遍脸,又细细地洗过了手,向着西方跪下。清晨的冷风穿过阳台的铁栅栏,又从他细柔卷曲的发间抚过去。我看不懂穆斯林的祈祷礼节,只是每个黄昏时看着他虔诚的祷告,我会感觉连归巢的鸽子都很安静,街巷上游离的魍魉也很小心翼翼。在每个阳气由盛转衰、鬼魅兴起的黄昏,帕纳扎提和他的真主不受侵犯。至少在那一时刻,不受侵犯。

可这个时候,听见教堂钟声的帕纳扎提还是显得不快,他的动作失去了黄昏时的那种节奏感,变得僵硬而滞涩。

这是侵扰他的好时候。我替那些找不到寄主的鬼魂想,可清晨的鬼魂弱极了,像夜半惊醒睡眠不足的人一样,都懒得出一丝力气去侵扰一个人类的灵魂。

这些鬼魂让我有些失望。

我又拉上了窗帘,不再看帕纳扎提。

穿戴整齐后,我出门打算去教堂看看。我不是基督徒或是天主教徒,不归属于任何一种教派,同时也就又成为了所有教派中的异教徒,我的行为有时也因此会被视作是魔鬼的行径。我在教堂的圣水池里洗了洗手。

教堂的后门打开,四个穿黑衣服的青年从里面抬出一具棺材。前门挽着手的伴侣正穿过正门口的花廊走向神坛下的证婚人。

自然法则在抽象层面上始终秉持着一物降一物的标准,结合战胜死亡,无聊打败结合,苦难填平无聊,死亡终结苦难。如此一来,这世界上存在着的一切物种、一切理论,谁都是朝不保夕的、不绝对孤立、不绝对安全。

在方清纯与我相识不久的时候,她常找我聊天。她会讲她难忘的上一段恋情,她为她的前一任男友花掉了许多钱,“嗯很多很多,这个人渣”她说。

她说她把她的身体交给他。我笑着点点头回应她。

你们的身体都是要交给死亡的,从不曾交给某个人过。

我是这样想的。

“我自己去韩国的时候都没有给自己买什么,买的东西都是给他的。”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思考的时候盯着她涂得过浓的眉毛出了神。我想我能看出她几乎没有眉毛,那涂刷出来的质感有着深深的人为韵味。

我脑海中开始浮现一个没有眉毛的修女形象,她的脸上盖着厚厚一层脂粉,长着一个细长的鹰钩鼻子。

“你在听吗?”她问。

“我在听。”

方清纯开始在补上口红了,她盯着手里的小镜子,认认真真地在嘴唇上涂抹。嘴唇上鲜红的颜色我很熟悉,那些吃完人的残肢后可爱的小女孩们都学人间的女孩,留着殷红的嘴唇。

我起身到餐馆的前台结了账单。这时她已经站在我身后,等着一起出去了。

“我很不习惯男人为我花钱。”她说,“即使是男朋友也不。”她把手里捏着的口红装进包里。

“不过你买的这支口红颜色很好看的。”

我看得出她很喜欢这东西。

“我感觉我们像soulmate.”她又说。

很冷的天气里我不是很爱说话,经过路灯下的时候,整条街上只有裹着黄色灯光的我和她。

在她自以为对我十拿九稳时,她在爱情里就开始变得肆无忌惮起来。我顺应着这样的关系,乐得去扮演一个弱者,一个代表忠诚和被收割的弱者。

我一声不吭离开她。

而后又在两星期后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她厌恶地躲开了我。

每个深夜,我给她打去一通电话,一再地对她说是我的不珍惜和冲动造成如今的这个局面,希望她能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知道这会令她愈发厌烦,这会使每个女人都厌烦——没有一个女人会喜欢男人中摇尾乞怜的弱者。她们习惯从一物降一物中寻找降服与被降服的快感,也热衷于痛苦和制造痛苦。

在我确信方清纯已经完完全全地厌恶我、对我不会再有一丝眷恋之后,我不再挂给她电话,过起了我了无牵挂的轻松日子。


2

周一的早晨,我一边刷着牙一边给阳台上的植物都浇了水。香肠在平底锅里烤焦的时候,吐司“叮”地一声弹了出来。

这时楼下响起一声短促的警笛,一辆警车闪着旋灯停在我的老尼桑旁边。

我有些紧张,尽管我清楚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做过什么违法的事情,可我仍然会每次听到警笛声就脊背发紧。

警察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嫖妓也是违法的,不过那已经是两年前的事情了。警察该不会因为这件事找上门来。

我趴在门边,侧耳听着上楼的脚步声。那些警察越来越近,脚步踏在楼梯上,我能闻见烟草和冷空气的味道。

他们按响了楼下的门铃。

我感觉自己舒心地微笑了起来,坐回椅子里,点上烟望着对面帕纳扎提的窗子。

我的门铃忽然响了起来,是那种有耐心的访问者,会等门铃响过完整的一声后,才再一次按下电钮。

警察上门了。

我想了想,还是打开了门链。

“我们想了解一下,您对楼下的住户有什么了解?”

“没什么了解。”我说。

“他死了您知道吗?”

我想起张保尔说的,木材,和棺材的事情。

“不知道。”

也许是我说得太平静,两个警察面面相觑,左边那个还把手放在了别在腰带的手铐上。

“他不怎么出门,我也是。我们这样的人,随时都可能会死掉吧,而且没人会发现。”

“是的,他已经死了两天,尸体都发臭了,胀得像……”

左边的警察正说着,被另一个打断。

“我们这栋楼,冬天的暖气的确很好。尸体会很快腐烂的。”我说,“还有什么事吗?”

“再见。”刚刚打断了别人话的警察冷冷地说了句,走开了。

警车离开了,他们拉走了尸体。张保尔的尸体被裹在尸袋里,我听见他带着死寂森林气息的呼吸声。

楼上的林七百踩着拖鞋跑下来,急促地按着我的门铃,每一声都被另一声叠加在上面,我的门铃听起来像是得了哮喘。

“张保尔死了你知道吗?你楼下那个,叫张保尔那个,对,他叫张保尔。”

林七百称呼他自己是“音乐人”,他的“脏辫”今天看起来格外脏,油光之上覆盖灰尘,灰尘上面又泛着油光。

“喂,你有在听吗?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无情?”

“我,前天刚和他聊过天。”

“他那个时候就快要死了吗?为什么,为什么会死在这里,两天,整整两天,才有人发现……”林七百说着,忽然愣住了。

“你说,你前天,见过他?”

我点点头。

“胡扯!你在撒谎!”林七百看起来很激动,“警察说他已经死了两天了。”

“他是被木头里的寄生虫感染了。”我说。

林七百似乎没有听到我说的话,继续在说:“你不可能前天还见到他,他那个时候已经死了!”

“嗯。”我点点头。

“你说什么?他是被寄生虫感染?”

“嗯。”我接着点头。

“那我们这里会不会有寄生虫?怪不得我问警察他是怎么死的时他们不回答我,原来是寄生虫。果然是,果然不是那么简单,那我们会不会被感染?啊,我要搬出去,我不能再在这住了,我要搬出去,我一定要搬出去……”

林七百这样说着,踩着拖鞋上楼回了自己家。我听见他关上了自己的房门。

我刮好脸,换上了一身崭新的羊毛西装,海军蓝底上有水泥灰的暗条纹。

今天我需要出门了,我的工作永远没有完成的时候。上一份完成得还算顺利,这一次,我打算轻松一些。这一份工作,我打算要按照自己的喜好来选。

我戴上一副皮手套,挑了一柄新的细瘦的黑伞,把它拿在手里。

我不喜欢方清纯,可也完全没有什么恨意。人世间的情爱索然无趣,有时又让人很不舒服,谈及情爱就感觉像是硬生生被塞了一嘴狗毛。我翻了翻笔记本,把上面记着关于方清纯的那一页撕掉,随手让它燃烧,在北风里飘。

一只我叫不上名字的狗凑到我脚边,它很脏,毛都打结粘在了一块。

我用伞尖小心翼翼地撩拨着它,它开始咬我的伞。

我今天心情还不错,于是继续陪它玩了起来。

它忽然把注意力从我的伞上挪开,目光落在不远,然后兴高采烈地跑过去。

我跟随它,看过去,它正在往一个流浪人怀里扑。

那个人用一块生地瓜把它唤过去,掰成一个个小块来喂它。

当我走近他,流浪人显得紧张起来。我看得出尽管胡子已经很长,长满了他的脸庞,他依旧是年青的。他甚至还有一把小提琴,装在破烂不堪的琴盒里。

“我帮你把琴修好,你替我演奏一曲,怎么样?”

他没看我,只是盯着他的狗说:“成交。”

我把他的琴盒提起,转过一个街角,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施了一点小法术,把他断掉的琴耳和琴弦接上。

“那么,请为我演奏吧。”我把小提琴递给他。

年青的流浪人把狗放下,站起来接过提琴。

“如果你的狗死掉了,你会很悲伤吗?”

“我也会去死吧。”他说着,开始拉起了小提琴。

我点点头。我从伞把里抽出一柄银色的剑,用它割掉了流浪人耳边的一缕头发,和狗尾巴上的一撮毛。

琴声终了的时候,缓缓地坐下,靠着银行的花岗岩外墙,狗钻进他的怀里,也不再动了。

我终究还是只被孤独自卑的灵魂所吸引,今天,我很愉快。我把伞放在他脚边。我想他的狗会喜欢这把伞。我摘下手套,揣进了衣兜。

尽管我从未认为自己是无所不知的,但在人间生活了几千年,也没能让我预料到接下来我所见到的事情。

在我住的那栋粉色老楼那里围着一群人。红色的消防车向天空喷射水柱。水柱的下方横着一道彩虹。我的房子,被笼罩在一团大火里。

我把手从衣兜里拿出来,伸向那团大火,远远地有一点暖意。我点上一只烟,开始欣赏那团火。

它从死掉的张保尔的屋子烧上去,先吞没了我的房子,又爬进了林七百的窗子。

我吸一口烟,又叹一口气。林七百从窗子探出头来,惊恐万分地叫喊。伸长的消防梯离他还有一段距离,穿橙色衣服的消防员头盔上银色的隔热罩在阳光下引人注目,他把自己绑在消防梯的顶端,伸出手去把林七百从吐着火舌的窗子里拉了出来。林七百的身子在半空摇晃,大火舔着他的脏辫,脏辫上也噼里啪啦地冒着火星。

“我就是宁可被烧死也不要被寄生虫杀死。”这是林七百站在地面上后,和我说的第一句话。

“嗯,你杀死了那些寄生虫。要谢谢你。”

“不客气。”他说,“这样我就不用搬出去了。”

“我知道个好地方,他可以去我那里住下。”这时,拉小提琴的流浪人在我身后说。他的狗正叼着我的那把伞,用那把伞蹭着它主人的腿。

“它要你陪它玩呢。”我说。

“你在和谁说话?”林七百盯着我,他头上的脏辫里还有若隐若现的火星。

“我知道个好地方。”我对林七百说,“你可以搬过去住。”

“要多少钱?”

“不要钱。”我说,“你会唱歌的话,还可以赚钱。”

“让他去受一些冷漠和欺负也好。”我又笑着小声和拉小提琴的流浪人说,“他的好日子,就不知道会是我的哪位同行去带给他了。”

流浪人的狗抬头看着我,尾巴摇了起来,眼睛里泛着水光。

我施了点小法术,这下他的狗就会说话了。除了流浪人和他的狗,没有别的人看见。

他的狗说了句话。流浪人听见,把它抱起来。

“就算你不会讲话,我也知道你在想什么的。”他说。

在我无家可归的第一个晚上,林七百靠在银行的花岗岩外墙边席地而坐。他称呼自己是“音乐人”,在他唱起第一首歌的第一句时,被一个路过的有着烦心事的男人踢了一脚。

张保尔已经死去三天了,我见不到他,不知道他现在在和谁侃侃而谈。拉小提琴的流浪人最近总在我身边,我央求他多替我演奏一些曲子,他也不怎么拒绝。现在,我开始担心也将再见不到他,听不到他拉的曲子。

做我这行的,都已经懒得向世人解释,其实死亡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我的工作不是给谁带来苦难,相反的,这是欢愉和幸福。人们热爱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他们把邪恶称作天使,把善良叫做魔鬼,用一切想象所及的恶言秽语来将我抹黑,却又在时刻来临之际,匍匐在地摇尾乞怜。他们总想要一条更好的出路,却又都在之前的时日中生活得并不那么可爱。

而我吧,总归是喜欢更可爱的人。我总是想赐那些我觉得可爱的人以死亡。直到在我无家可归的第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我遇见了尹白水。她很可爱。但她令我无能为力。


3

其实我也可以不睡觉的,但是不睡的话,我会觉得有些疲惫,不睡觉的晚上,也是很乏味。

在我没有住处可以睡觉的时候,这天夜里两点钟,方清纯给我打来电话。

“我想见一见你。”

我想乏味的不睡觉的晚上,不妨就见一见。

她约我到漆黑的空巷,开始褪去衣服。

墨绿色短风衣。

黑色连帽衫。

阔腿裤。

我用伞把她扔在地上的衣服捡起来,看着她染成金黄的头发和鲜红干涸的嘴唇。

“我想你。”她说,“抱住我好吗。”

我上前抱住了她,柔软的身体贴在我冰凉的皮衣上。

“吻我一下呢?”

我感觉不到她的心跳,也感觉很无趣。我松开了她,把衣服给她披上,“回去睡觉吧。”我说。

“睡了一天了。晚上很无聊。”她抿着嘴唇说。

于是我离开她转身往海边走。

房子被烧掉后,我每天晚上都会去海边的一个小酒吧。经过林七百的时候,他从没有认出我来。他也不唱歌了。

我去酒吧的那几个晚上,角落的单人桌旁总会坐着一个女人。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一直都每晚光顾这里,但这些晚上,她让坐在另一边角落单人桌旁的我不会觉得太孤单。

她皮肤很白,总是一手捏着半截铅笔,一手拿着酒杯。她用威士忌杯喝红酒,酒在杯子上挂着薄薄的一层红,桌上的红酒瓶上没有标签。我把伞放在座椅上走过去,望着她桌子上的小纸片。她在那上面画了一双翅膀。

“抱歉我喜欢一个人坐。”她说。

我没有说话,我盯着她的杯子。

她这时显得有些紧张了,抬头看着我,眼珠漆黑。

“你是谁?”她问。

我解开衬衫袖子的纽扣,把手腕伸过去。

“你尝一下就知道了,不是吗?”

她站起来,拎起身后黑色的蛇皮包就往门外走了。她的米白色风衣扬起衣摆,腰上的系带也飘起来。我回到自己的桌上拿起杯子喝了口酒,然后坐到了她的桌子旁。

我拿起桌上的那张纸片,感觉她杯子里的血腥气直冲鼻子。在这个时代,吸血鬼实在是难得一见的。

在酒吧的门外,我又见到了拉小提琴的流浪人。他的狗靠在墙角,像只狐狸一样把尾巴圈在身前,抬着眼睛注视它的主人。一群我不认识的死去的人围着他,听他演奏一个我不知道的曲子。

通常来说,我只能见到由我经手死去的人,这一刻围着流浪人的,至少有九个人……或者说,鬼魂。

其中一个戴着帽子的摘下了帽子向我问好。

一个朋克模样的女孩对着我挤眉弄眼。

“这是怎么了?”

朋克女孩拉住我的手,把我又拉进了酒吧。

“对,就是你。”酒保在吧台后伸长胳膊用手指着我,“你酒钱还没结呢。”

我掏出一把零钱扔给他:“再给我两杯……随便什么。”

朋克女孩摆摆手,把我拉到吸血鬼之前坐过的角落里,她对着盛满血的酒瓶吸了口气,心满意足地望着我。

“你和她有了羁绊了哟。”她说。

“什么意思?”

“告诉你吧。”她说,“她现在,叫尹白水。有好大年纪了吧……至少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有四百多岁了。”

“你认识她,是什么时候?”

“我十七岁的时候。”她停了一下,示意我把酒喝下去。

我喝了一口,啊,喉咙又冷又烫。

“1989年吧。”她说,“嗯,对,是1989年。”

“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小声地说,回头望了一眼四周。没人在意我,周围所有的人类都醉醺醺的,清醒的人也只把我当做一个自言自语的醉汉。

“当然了。”朋克女孩白了我一眼。“不然你以为你为什么见得到我?我们都是与她有着羁绊,才……”

她忽然哑了声音,痴痴地看着我身后。

我转过头,尹白水一双冰冷的眼正盯着我看。她的米白色风衣里面是一件红蓝两色的鸡心领毛衫,露出白色的衬衫领子,那上面蹭了一点口红。

或者是干涸的血液我也不清楚。

“说那么多干什么。”她训斥朋克女孩。

“这么说,是你杀死了她?”我起身问尹白水。

“没有!”朋克女孩抢着说,“她没有。”

朋克女孩抬眼望着尹白水。事实上,她比尹白水还要高一些,但她是以一种低着头却抬着眼的可怜姿态望着她的。

尹白水眨了下眼,这是我从见到她以来,见到的最温柔的神情了。

得到允许的朋克女孩接着说:“我自愿变成姐姐的女佣,但是我太笨了,我告诉了我的生父。

“他把我绑在树上,烧死了。”

尹白水扭过头去看着窗外,因我而死的流浪人还在给那些属于她的羁绊者们拉着琴。他们都显得很喜悦。

“他们都是被你吸食过的……吗?”我说,“那我呢,我为什么会和你有……‘羁绊’?”

“他们是,可是你是因为,姐姐让你羁绊你才会有的呀!”朋克女孩笑了起来,“不然你以为你有这么幸运!”

尹白水瞪了她一眼,她又垂下了头。

我有些生气她对朋克女孩的态度,乜斜着眼睛瞥了尹白水一眼。

尹白水在我身旁坐下,“你会见到越来越多与你无关的鬼魂。”

“这么一说,我还是喜欢过去的清净生活。”

“热闹的呢!多好呀!”朋克女孩睁着一双杏眼看着尹白水和我。

我耸耸肩,把头转向尹白水。

“天就快亮了,你住在哪,我送你回去。”

“走吧。”她说。

朋克女孩也跟在我们身后,酒吧门口拉提琴的流浪人和他的听众们已经都不知哪去了。

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的缘故,我感觉开了好久的车才到。尹白水的家在远郊的苹果树林边,那有一栋二层高的小房子。房子的外墙涂成了黑色,窗子是很大的落地窗,完全不像是吸血鬼的住处。

她邀请我到她的房子里看看。

“还早。”她说,“你可以进来看看。”

朋克女孩显得很兴奋,拉着我跟着尹白水走进门。

尹白水把颜色冰冷的白光灯打开。房子里到处都是粉色。粉色的窗帘,粉色的沙发套,粉色的地毯。一楼洗手间的门开着,我看见那里面有铁棺材一样灰色的墙砖,马桶和沐浴喷头都是粉色的。

“你睡在棺材里吗?”我对于吸血鬼的了解,还仅限于从文学作品的杜撰得来。

朋克女孩大声笑了起来,尹白水也露出了微笑的表情。

“带他去看看吧。”尹白水说,“怎么和人类一样好奇。”

朋克女孩带我走上楼梯,那上面铺着粉嘟嘟软绵绵的长绒地毯。尹白水的卧室有扇厚重的楠木门,我推开门,房间里有股怪异的香气,那是常年不见阳光的房间加上玫瑰花瓣的味道。

房间里很暗,我只能隐约看到一张带帷幔的老式床,床上撒着花瓣,地摊上也是。整个房间都没有窗子,墙壁上贴着粉色的绒布墙纸。

尹白水喊我们下去。

她倒了杯热水,还准备了些点心。

“她昨天烤的。”她指着碟子里的曲奇说。

朋克女孩得意洋洋地看着我。

“你们白天如果没什么事情的话,就在我这里留下吧。外面的苹果树上可能还有一些没落下来的果子,你可以去摘下来吃。”尹白水对我说,“据说它们尝起来很不错。”

我点点头:“好梦。”

她微微扬了下嘴角就上楼去了。我听到厚重的楠木门关上的声音。

我在沙发上斜躺下,朋克女孩坐在地毯上,理了理头发把脑袋靠在我的腿上。

“嗯还很好吃。”我尝了口曲奇对她说。

她扭过头来,冲我眨了下眼睛,又按着遥控器,打开了电视。

电视台在播很老的电影,她看得津津有味。电视里的演员在弹钢琴,她在跟着节奏摇头晃脑。

后来我们两个都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我感觉她的脑袋压得我小腿发麻。

我们醒来的时候是上午十一点钟,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流进一点。我这才注意到,尹白水的客厅里挂着两层窗帘,外面那层薄的是樱粉色。里面的那层对着窗外的一面是黑色的,冲着房间的那面是粉色的,遮挡到的地方透不进一点光。

朋克女孩从餐厅出来,她换上了一件连衣裙。那模样很可爱。我恍惚了一阵,把她当成了活生生的人。

“你不冷吗?”

“你傻了?我不是人啊。”她说,“来吃点东西吧。”

她凑上来拉着我的手臂。我从沙发上起身的时候,她在我的脖子上吻了一下。

我无动于衷。女鬼们爱用这样的把戏逗弄人类。她烤了吐司,煎了一枚单面的鸡蛋。她从冰箱里拿出一个透明的曲颈瓶,那里面盛着粘稠的血液。她给自己倒了一杯。

“还是冷的好喝,黏在牙上感觉好舒服。”

她满嘴的血,歪着头冲我龇牙笑。

“你不是鬼吗。”

“我喝起来开心!反正不是为了填饱肚子。”

吃完午饭我们就到林子里去找还挂在树上的苹果。在一棵树上我看见有一只果子,外面包着一层冰壳。我想办法把它摘了下来,丢给了她。

朋克女孩拿着苹果,低着头看我,她这幅样子在阳光下好看极了。

“别对我这样。”我说,“把你这套路数用在人类身上吧。”

“是吗?”一眨眼的工夫,她踮着脚凑到我耳边,向我脸上吹着带血腥味的气息,“不然呢?”

她说完,在我耳朵上咬了一下。

我把她推开,她倒在冰冷的泥土上。

“我好无聊,你带我去个有意思的地方吧。我真的好无聊,白天的时候我总是很无聊。”她说。

“有意思的地方?”

她点点头。

“来吧。”

她爬起来,跑过来在我脸颊又吻了一下然后跑开了。

我开车带她去码头。

码头总是下着雨。没有人也没有船。我画了结界,叫来了阴间的船。小船和人间平常的木船别无二致,船上空无一人,像是随海浪漂来。

小船载着我们往海深处去,船头划开浓重灰白的海雾,随波逐流了一程之后,我们进到了一栋漂在海上的废墟。

“欢迎来到海市蜃楼。”我说。

废墟残破的玻璃门自己打开了,我带着她走进去。

“你叫什么名字?”朋克女孩扬起头问我。

“我没有名字。”

“那我就叫你……黑伞吧。”她盯着我的眼睛说,“我叫皮皮。”

我看看手里的伞,点点头。迎面走过来一群骷髅,他们在向我们敬礼,有几个在偷瞄着皮皮,发出“咯咯”的笑声。

“呃……嗨!”她和他们打招呼。

他们都站好了,又一个从后面推了一把还在笑的那个,差点把他推散架。

我看到他们之中一个落单的,那是具女人的骨骼。它盯着我,眼窝里有些愤懑。

“棺材铺的老板,他把你留下了是吗?”我问它。

它没有理会我,别过头去,招呼她身后还走不稳的一具小孩的骷髅。

“那具白蜡木的棺材很适合你。”我说,“和你的肤色很搭。”

它做出啐唾沫的动作向我表达鄙视,我转身离开了它。那些死去的人,很少有不向我表示感激的,而像它这样贪恋生存的,我还是第一次见。

我拉起皮皮的手,告诫她不要乱跑,不然在海市蜃楼里,连我也找不到她。

忽然一阵海浪声涌进我的耳朵,我的脖颈开始感到被撕裂般的剧痛。

我跪在了冰凉潮湿的地上,紧捂着脖子。

痛感蔓延到胸口,变成了炽烈的灼烧感。

我意识到自己还掐着皮皮的手,便赶紧松开了她。皮皮已经被我掐得流出了眼泪,却没有吭声。她在看着我,紧咬着嘴唇。

“是他……又来了。”她说。

“……嗯?”我几乎是哼着气息在问她究竟是谁。

“小魔王。我不要提他的名字。他又在折磨姐姐。”她上前用两只胳膊抱着我的肩膀,“因为你和姐姐的羁绊,你才会也感受到这种痛苦吧。”

我拉起她,跑上停在楼外的船。

回到尹白水家时,痛苦都已经消失了。我推开她的卧室门,用身体挡住从门缝透进去的阳光。等到眼睛适应了她房间的黑暗时,我看见尹白水正坐在她拉下了帷幔的床中央,鲜红的眼珠上蒙着一层泪水。

“救救我。”她嗫嚅着,身上的伤疤正在愈合。

她在用意念勾引我到她的床上去,但是对我这个不是人类的东西来说,没有作用。

然而我还是走向了她,把她抱在怀里。

“那个人……或者东西,叫什么?”

“小魔王。”她把头埋在我胸口,“他只是个人类。可我控制不了他……也控制不了我自己。”

我把她放在床上,循着那个人类的踪迹追赶。车轮发出快节奏的“噗噗” 的响声。









1

被人称作“死神”应该令他感到羞耻。

除了剥离人的魂魄之外,他别无长处,无论如何也谈不上神性。在追踪一个间接给他制造痛苦的人类时,他也并没有比一般的人类擅长许多。

黑伞的车在街上逡巡,我就在他的上方注视着他。

哦他那把伞让我恐惧,只要割下我的一缕头发,他就能杀死我了,他就能永远地摆脱痛苦,哦还有尹白水,她也是。

但她是我的。

无人机紧盯着黑伞,我就站在星海大厦的楼顶,在电话屏幕上看着他一点点靠近。

“嗨,猎狗!”我远远地向着他的车挥手打招呼。我看到右手的手套上沾着牙膏渍。

啊,这让我很气恼。

我用舌头把它舔掉。

酒红色的手套现在很干净。

我从西服的内口袋里掏出小镜子,对着它笑了笑。镜子里的我没有笑,但我知道我笑了。

啊,他来了。

我跳下去的时候,把镜子装进了衣兜。

砸到他的车上时,我以为我会摔死。但是看起来,他也很惨。

死神流血了呢。

“嗨。”我咧开嘴,那里面没有一颗完整的牙齿了,它们都散落在黑伞破碎的车周围,血从我的嘴里往外流,我在和他打招呼。

死神的伞卡在变形的车里,他看着我,伸出了拳头。

“你很喜欢她是吗?”我把脸凑过去,在他的正上方,血滴在他脸上,和他的血混在一块。

他把拳头打在我脸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告诉我,活着痛苦吗?”我在车棚顶找到一颗牙,把它插进我的牙槽骨里,“死神怎么才能死啊?”

我像一只鸟一样晃动着头,我一直觉得自己的颈椎骨有24块。

哦24,我喜欢这个数字。别他妈问我为什么。

我把注意力又转到黑伞身上。

“嘿死神?睡过去了吗?”我拍拍他的脑袋,他好像昏过去了,“那我只好先走了。”

我从他的车顶跳下来,身上至少有6处骨头在响。我的腿像一根粗面条一样直不起来。

这让我很生气。

我掏出马格南手枪,冲着一个围观的女人开了一枪。刚好打断她一条腿,她开始在地上捂着鲜血如注的大腿根哀嚎。

我捡起那条腿试了一下,当拐杖还是太短。

于是又开了一枪,轰掉她金色头发的脑袋,用从她肩膀到脚的另外那半截身子当拐杖,刚刚好。

我从人群中离开,拐杖女人腿上的高跟鞋随着我的脚步咔咔作响,我的拐杖穿着墨绿色短风衣、黑色连帽衫。我笑着向两旁惊惶的人群挥手。

哦尹白水。

我走了很久又回到了她的家。

我不知道这间房子里还有没有什么我看不见的鬼魂,但就算有他们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万一真的有呢,我想我还是该保持微笑。

于是我猛地咧起嘴角,凉风灌进我的牙槽骨,哦好痛。我闭上嘴的时候,把那颗摇摇欲坠的牙齿吞进了肚子里。

那只低等生物还在卧室里睡觉吧。真是可怜,昼伏夜出。每天只有八个小时张狂的时间。

我推开门的时候,她尖叫了一声。我早就料到会是这样,于是在推门之前,我就开始深呼吸准备享受即将到来的尖叫声。

这叫声让我像是释放了某种欲望一样满足。

“劣种。”我笑着走向她,歪着头向她展示我的牙槽骨,“饿了吗?”

我把窗帘拉开一道缝隙,按住她,扯开她的睡衣,一道阳光正照在她的乳头上,那上面开始“咝咝”地冒着烟。

她痛苦地尖叫,我闭上眼侧耳倾听。

当叫声开始变得难听的时候,我把身子伏上去,挡住了阳光,然后开始吻她。

她无法抗拒,她顺着我的口腔开始吸吮我的血液。接着又凑上了我的脖子,把牙齿像针头一样刺进动脉。

我撩拨着她慢慢愈合的乳头,听着她吞咽血液的声音。

我开始失去意识,尹白水抓住我脖颈的手也越来越用力,她的指甲都嵌进我的肉里。

快要休克过去的时候,我的头埋进了她的胸口,那里冰凉沉寂,后来出现了蝠群飞过的声音,我想应该是血液在她肌体里渗透的声音。

我感觉到她咬破了自己的手腕,从那里面渗出冰凉的血。

这种冰凉的感觉又流进了我的嘴里,从我的喉咙滑下去,到了胃里。胃里翻江倒海,我吃掉的生马肉被我吐了出来,然后开始腹泻。

排泄物到处都是,她的房间让我觉得恶心。

我一边呕吐,一边感到牙槽骨里咯吱咯吱在长出新的牙齿。摔断的那条腿里在发痒,也传来嘎吱嘎吱的响声。

我睁开眼,看见尹白水怀抱着我,两眼猩红,舌头舔着尖牙。

“你真丑。”我说话的时候,从她手腕里渗出来的血顺着我的脸颊流到床单上。

我已经完全恢复了,不再吸她的血。我用刚刚伤愈的那条腿把她踢开,她打了个滚摔在粉色地毯上。

“把我也变成你这种怪物。”我向她啐了口带血的唾沫,“滚。”

“这是我的家……”她呜咽着,我想她现在是后悔了,她再也没办法把我杀死。

我背对她走到窗前,两手拉开厚重的窗帘。

黄昏的阳光洒满我裸露的躯干,腐肉的焦糊味道把我笼罩,我的耳膜被肌肉撕裂和血液沸腾的声音笼罩。我听见尹白水的哀号,我们的痛苦现在被连结在了一起。

我从窗户看见黑伞,那个死神,正蹒跚着从路上走过来。哦他看上去也很痛苦,我差点忘记了,他也是尹白水痛苦的受害者。

这样看来就有趣多了。我把窗帘拉上。

一切都安静下来,我能听见肉体愈合的声音,和血液冷却平息下来的声音。

“亲爱的,”我拉起尹白水说,“我们来狩猎。”

一阵痛感从我背后袭来,它穿过我的身体,从我胸前露出一截银亮的剑刃。

“哦……欢迎你。”我转过身去,死神的伞剑被我弯成了圆弧。

我看见一个女孩,那个半死不活的死神站在她身后。

“嗨……小朋友。”我向她挥挥手,掏出枪来对着她的脑袋扣了一发扳机。

子弹穿过她打在死神的肩膀上。她的额头上留下一个弹孔还安然无恙。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死神被掀翻在地上,那个女孩丢下插在我身体里的剑跑去看他。

我把剑拔出来,撩起沾满血的西服袖子,在胳膊上划。

一。

二。

……

二十三。

二十四。

……

四十八。

四十九。

死神和尹白水都捂着手腕扭着身子,像两个淫荡的躯壳,他们的呻吟声很悦耳。

“痛快杀了他,带我走吧。”

“痛快杀了我,让她走吧。”

她和他分别发出的两个声音同时在我耳边响起。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把左手上的伞剑刺进死神的身躯,右手里的手枪对着尹白水扣下扳机。子弹打空了,剑也把他刺成了蜂窝,我随着他们一起惨叫,那个用子弹打不死的女孩被吓得脸色煞白。

我盯着他,歪着头咧开嘴笑。

“小朋友?”红色手套上沾满了死神的血,我用食指把血抹在牙齿上。

小女孩把藏在背后的手伸出来,在我脚边丢下两个玻璃瓶。她划了一根火柴,扔进溅了我满身的汽油里。

我做了一个惊恐万分的表情给她看。

然后火就把我吞没了。

我静静地听着其他人的呻吟,我听见尹白水叫着我的名字。

小魔王。

“嗨……”我在火里向她招手,手套先被烧焦了,然后我的皮肤也融化开,“亲爱的。”

我咧嘴向她笑,火把我的嘴唇烧掉,只剩下牙齿,完好的牙齿和深陷的眼窝,我转着眼球,用被烧得只剩下骨头的左手掏出小镜子,看着自己的样子,有些滑稽。

尹白水也很痛吧,感受着被火烧着的痛。

她冲过来,把我拽到地上,用地毯把我裹起来。火灭了。

我的皮肉又开始愈合。

我真他妈讨厌这样。

“为什么又来一次?”我掐着她的脖子问她,脸上的皮肤像爬山虎蔓延上去一样长好。

“我不想你死。”她眼里都是泪水,“我爱你。”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滚。”我踢开她,“你别爱我。”

她给我找出一件粉色西服。

“你在干玩笑?”我抖了一下脖子,歪着头看她。

“穿上嘛。”

“滚。”我把衣服扔在地上。

觉得不解气,又踩了一脚上去。

她笑着看着我。

“你笑什么?”

“你真可爱。”

“嗯?”我凑过去,捧起她的脑袋,两手捂着她的耳朵亲吻她,“可爱吗?”我用两根拇指抠进她的眼窝,把她的眼珠攥在手心。

我分不清自己的呻吟声是来自眼睛里传来的痛苦还是接吻的愉快,但这两者总体来说让我很愉悦。

“可爱吗?”

“嗯。”她空洞着两眼凑上来索吻。

我躲开她,尹白水扑了空,倒在布满血污和灰烬的地毯上。

死神和那个小女孩都不见了,好吧先这样吧。

我手里的眼珠慢慢化成了灰烬,我捡起地上的粉色西服穿在身上。我过去拉起了尹白水,她的新眼珠已经长好了。

我把她抱进怀里。

“我还需要一副手套。”

“嗯。”她在我怀里扬起头看我,忽然就笑起来。

我在窗帘下点燃一根火柴,拉上她,踢开门走进夜里。她的房子被笼罩在火里。

年轻的机车男孩从远处飞驰过来,他们对着着火的房子大呼小叫。我看了一眼白水,她心领神会地扑上去,吸干了一个貌美的男孩。趁她吸血的时候,我把子弹装进弹匣,打死了一个跑掉的男孩,他和他的摩托车摔倒在公路上。

我抓住白水身旁的一个男孩,在他的脖子上咬下去,在他的心跳就快停止的瞬间,尹白水把我拉开了。

“心跳之前停下来。”她说。

我在她的脸颊上咬了一口。

“好的宝贝。”

我们骑上摩托车,向城市里去。

“今天是我这二十四年来第一次在活人身上饮血。”

“二十四……我喜欢这个数字。”我说,“恭喜你,复吸了。”我用防风打火机点燃一支烟,灼热的烟气把我的喉咙烤焦,我的喉结被烧漏了,冷风从那里灌进我的肚子。


2

啊夜色。

尹白水的裙子在大风里飘,她坐在摩托上屁股显得很翘。

路灯下有个流浪汉,在拉小提琴。一条狗趴在他旁边。那条狗看着真恶心。

我掏出枪,对准那只狗的脑袋,扣下扳机。

那只狗呜呜地叫起来,然后发出了人的笑声。

它在挑衅我?

那个拉提琴的不再拉琴,他和他的狗一起看着我。

我歪着头,盯着狗脑袋上的弹孔。这次我瞄准的时间久了一点,直到我确信准星指着狗头的正中心。

“啪!”开枪之前,我叫了一声。

火药烟散去过后,那颗子弹又是穿过了狗头,在那上面留下一个弹孔,那狗安然无恙,对我说:“疯子。”

那狗说我是疯子。

一只狗说我是疯子。

我对着它打空了剩下的四发子弹,仍在扣着没有子弹了的手枪的扳机,转轮咔哒咔哒地边转边响。

“啊!!!”我很气愤,咬着牙对一只狗发脾气。

也许不是对它发脾气。

反正就是感到很懊恼。

我踩上摩托去追赶停在前面的尹白水。

“告诉我,怎么能杀死那些不是人的东西。”

“我们都不是人啊小可爱。”她说。

我对她呲牙。

“我是说今天和那个死神在一起的……”我咳了两声,“的那种。”

“用银弹。”她低着头说,“能杀死你的,才能杀死他们。银弹和磷火。”

“哦……宝贝。”我凑过去,用小指勾起她的下巴,“银?”

我说着摘下了右手的手套,左手抓着枪管,右手握在枪柄上。

右手手心开始发烫,枪柄上镶嵌的银质骷髅标志在灼着我的掌心。

她尖叫起来。

“你疯了吗?这样的伤疤没法愈合的!”

“我疯了吗?”我歪着头,看着她,咧开嘴笑。我把眼球转向一边,从摩托车的后视镜里看见自己带着血色的牙齿。

我把枪别进腰带,冲她伸出右手。

我带着手心里的骷髅疤痕去摸她的脸。

在公路上巡游的警车闪着绚烂的灯,它停在我前面,从驾驶室里出来两个警察,他们躲在车门后面,手里拿着枪。

“别动!把手拿出来举过头顶!”

他们喊。

我摇头:“不不不,不是要你这样叫。

“转过身去!”他们喊。

我向着她们走过去,他们开始开枪,滚烫的子弹打进我的身体里,有的穿了出去,有的留在里面,然后被一点点愈合的肉又挤了出来,“啪嗒”地掉在地上。

我扑上去夺过一只枪杀死一个,又对着另一个的大腿开了一枪。

他惨叫着。

我心满意足:“对,就是这样的……叫声。”

然后我在他脖子上又开了一枪,血像喷泉一样冒出来,我简单尝了一小口。

闪着黄灯的垃圾车正开过来,我把一个警察的尸体抬起来,让他倚着警车站好,可他的脑袋总是垂下去。

嗯……好吧。我摘下他腰带上的手铐,在我手腕上拷了一只,在他手腕上拷了一只。嗯他看起来就像是正在给我拷上手铐一样低着头。

垃圾车经过的时候,我微笑着对车上的人挥着另一只手。

我听见他们中的一个在说:“又一个小流氓被抓了。”

另一个说:“他那小马子还挺俊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们在笑。

他们在笑什么?

我忽然有了一个计划。

他们还在笑。

我有点不开心了。

我很讨厌我没在放声大笑时有别人在笑。

我想要冲过去,才想起我把自己和那个警察拷在了一起。

这下我感觉很生气了。那个警察慢慢地滑到地上去,也正在把我拖下去。我在自己的手腕上开了一枪,于是那只断手掉在了地上,变成了一缕烟。我摘下手铐,受伤的手腕上又长出了一只新的手。

垃圾车上的两个人这时不再笑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们怎么不笑了?”

我跑过去,跳上车,扒在车窗边问他们。

开车的那个在拼命地踩油门。

我听见机车声,我的白水小宝贝追了上来,她从垃圾车的前挡风玻璃倒挂下来,像一只蝙蝠。

“嗨!”她说。

我满意地看着她。

她掏出口红,在挡风玻璃上画了一个倒着的笑脸。

真没用。我摇了摇头,掏出枪来打死车里的两个人。

白水爬进来后,我们把两具尸体扔下去,刹停了车。

又倒回去,把尸体装进垃圾仓里。

尹白水冲我吹了个口哨。

我白了她一眼,按下雨刮器把她画在玻璃上的口红擦掉。

“垃圾员同志,帮忙收一下我们银行的垃圾啦!”我学着阴阳怪气的银行员,伸着舌头笑着看着她说。

她笑了起来,把腿抱到宽大的座椅上,把嘴里嚼着的口香糖放在我舌头上。

天快亮了。尹白水要回去。

回哪去?

啊我讨厌这样昼伏夜出。

她说她还有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一定又是那种暗无天日的地方。

她快要哭了,求着我一定要过去。

哦我的宝贝。

我把她搂进怀里,我会去的。

于是她带我去了城郊的一片乱坟岗,我把垃圾车停在山下,我们在一座坟头后面钻进一个地洞,那下面有一座水泥地堡。

我还不如睡在垃圾场。

“我这里还有Wi-Fi呢。”她说。她抱着我的腰靠上了我的肩膀说。

嗯,这很好。

我在网上发了点东西,整个白天,有十个人给我打来电话。有个四十五岁的男人,从电话里我就能听出来他浑身酒气,两眼通红。还有十七岁的男孩,我听见他的电话听筒碰在耳钉上的声音,和他嘬着烟蒂的口水声。还有一个跛脚的男人,我听见从他的电话里传来矿山打孔钻机的声音。来吧来吧,统统都来。我需要你们。

那天晚上,矿山上的跛脚男人带来了两百公斤炸药,我喂他吃掉了两个雷管。

我站在他面前对他笑,然后用两根手指塞住耳朵。

他爆炸了,内脏和血溅了我一身。

我把他带来的两百公斤炸药贴在银行金库的大门上,然后跑远用两根手指塞住耳朵。

大门爆炸了,砖块和纸钞飞了我一身。

“把金条装进去!把金条,金条!金条!”

剩下的九个人把金条都搬进了垃圾车。

“钞票都是你们的!再见!”他们在搬钞票的时候,我往金库里扔下一颗手雷,钻进垃圾车。

我听见警笛声追了过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看见了什么?

我看见堆满垃圾的街道边有一家百货商店,橱窗里叠着一大块篷布。

我把车刹停,跳了下来。我砸开百货店的玻璃,把那块篷布拖了出来。

警笛声越来越近,尹白水惊惶地叫着我。

我歪着头看她,不懂她为什么那么害怕。

我把篷布拖上车,一辆警车刚好追上来。

我盯着垃圾车的操作台,拿不定主意,搓着戴着红色皮手套的右手。

啊。

我拿定主意,伸出一根手指按下操作台上的一个按钮。

咦,怎么卸下了一个垃圾桶。

我又戳了一下另一个按钮。

垃圾抓斗向后倒去,砸扁了追上来的警车。

哈。

“他们把我们包围了!”尹白水在叫喊。

“是的他们把我们包围了!”我大声喊着,然后笑。

街道上开始下起雨,闪着灯的警车、举着枪的警察、散落的垃圾都乱作一团,鸡飞狗跳。

我挂上倒档,用垃圾车的后斗撞开一条路,把车倒着开上了大桥,然后把车开进了河里。

我拖着篷布从水下游上岸。垃圾车沉在水底。警察正在从大桥另一边绕下来。

回到水泥地堡时,天又快亮了。

啊我恨透这样昼伏夜出的生活了。

我把篷布剪成两个斗篷,尹白水和我穿上它试了试。

我让她在地堡等我,我穿上斗篷,所有人都会以为我是用它遮雨,他们不会认为我是用它遮紫外线。我找了个破旧的手推车,嘎吱嘎吱地推着它。夜里被我砸扁的那辆警车已经被拖走了,那里只剩下一地的垃圾。有辆个警察呆在车里,把脖子缩进衣领看着那里。

我把那个黑色的塑料垃圾桶推到手推车上,捡了几包垃圾装满手推车,又嘎吱嘎吱地把它推走。

一个警察摇下车窗,在我身后喊:“哎,收垃圾的!”

我摸了摸怀里的手枪,转过头去。

“过来!”

我把手推车拖过去。

警察把沾满番茄酱的汉堡包装纸揉成团丢进了手推车,它弹了一下,又从那上面掉了下来。

警察大笑着跟我说不好意思。

我很讨厌他笑。

我弯腰伸出手把那团纸捡起来塞进手推车。

“你的手套哪来的?”车里的警察掏出枪看着我喊道。

我看着他们,歪了一下头,咧开嘴笑,伸出左手,红色的皮手套五指张开,打招呼。

他们拿枪对着我,扔纸团的那个正在开车门。

我咳了一声,用右手掏出枪打死了他们。

我看看自己的手套,那上面沾着番茄酱。

我在警车的发动机盖上用那点番茄酱画了一个笑脸。

然后嘎吱嘎吱地推着车,回到了水泥地堡。

“金子呢?”我脱下斗篷,抱着尹白水的肩膀叫着,“金子呢?金子呢!”

尹白水紧咬着下唇,抬着眼睛看着我。

“把垃圾桶打开。”我对她说。

她掀开手推车上垃圾桶的盖子,从那里面拿出了我们装金子的两个袋子。

用这些金条,我们在坟地下面盖了座工厂,雇了十个人制造涂磷银弹。

嗯我喜欢这种手工艺品。

我戴着手套抚摸人工打磨出来的弹头,把它塞进手枪的转轮。

我喜欢。

我用惯常的动作抖一下枪,把转轮弹匣卡进枪膛,那一瞬间弹膛里的一发子弹射了出来,打在我的脚背上。

那一枪痛得我自己也不记得都骂了些什么。

尹白水去杀了那些造子弹的工人,她带着满嘴的血回来吻我。

于是我就自己造子弹了。

第二个晚上,我们一人带着90发银弹,去那晚遇见小提琴鬼魂的地方。

他和他的狗还在那里。

嗨——我招手和他的狗打招呼。

砰。

砰。

他和他的狗都死了,这次彻底地,死了。分别像一缕烟,飘散在凄冷的夜风里。


3

我们又造了些银弹和白磷手榴弹。

“我可以带你去鬼屋玩。”这天傍晚我们刚起床时,尹白水对我说。

我心领神会对她笑。她也在笑,眼睛里还有些泪水。我是第一次看见吸血鬼流眼泪。

“我爱你。”她说。

啊,别和我提这些。

我们拎着旅行袋,里面装满步枪、子弹和手雷。我把马格南手枪别在腰上,在粉色西装的内袋里一边挂上两颗手雷,扣上扣子显得有些滑稽,于是我就干脆敞着衣襟,打上了一条满是黄色笑脸图案的领带。

尹白水骑着机车在前面领路,她带我来到海边的码头。这里没有灯,海水不均匀地反射着月光,我听见海浪拍打水泥岸壁的声音,像蝠群翅膀扇动空气的响声。

我感觉到人类的体温,正被海风带过来他们的热度,鲜活的心跳传进我的鼻孔和耳膜。

一对男女缠绕在一起,他们在码头的货箱后面。

摩托车的声音被海潮声掩盖了,我这时无心逗弄人类,可我还是忍不住走了过去,凑近他们,我闻见女人比海水更湿漉漉的呼吸声,也感受到男人身上汗水被海风扫过的凉意。

“喂。”我轻喊了一声,“别着凉。”

那男人先是惊惶地一怔,然后愤怒地瞪着我。

我盯着他的眼睛,我感觉到我的眼睛变成灰白色,瞳孔正在缩小,吸进了月光,也摄进了他的思想。

这还是我变成吸血鬼之后第一次去控制什么人。

那个年轻的男人不再愤怒了,他镇静下来,他的下体冒出鲜血,那个女人惊恐地抽身,想要逃离地跑了几步后却瘫软在地上,惊叫着哑了嗓音,她拖着有弹性的光滑的身体在地上爬,我看着她才想起来,今晚本不打算逗弄人类的。

于是就这么放过了他们。

尹白水解开了岸边的一条舢板,船体有些渗水,但还没有沉下去。

我伸脚踩进咸腥的水里,摇着船桨往对面冒着鬼火的深处划去。

“这叫海市蜃楼,所有不在外流浪的亡灵都在这里面了。”

“他还带你来过这吗?”我转过头问尹白水。

“不是他。”她说,“是以前的死神。别的死神。”

“你总是很受死神的喜欢,啊。”

她不说话,凑了上来在我背后抱住了我的腰。

海市蜃楼开始在海雾里露出了模样,鬼火在它的每个尖角上燃起,把灰色的石楼照得绿幽幽得那般难看。

我替尹白水推开楼底的玻璃门,递给她一把塞满了白磷霰弹的弗朗机霰弹枪,我自己也拿了一把,向两边亮满了鬼火的走廊深处走去。

走廊两旁的房间里鬼怪和骷髅在打牌喝酒看书抽烟斗干什么的都有,我和尹白水看也不看,拉着枪托唧筒就把白磷霰弹打出去,走过的房间都冒着火,亡灵在磷火里闪着绿光。

走廊尽头是一间直通大楼顶层的餐厅。亡灵们像人类一样围坐在一张大长条桌旁,桌上摆着人类的食物。

“打扰你们用餐啦。”我把枪扔在地上,从走廊尽头的台阶上跳下去,伸出戴着红色手套的两手向他们打招呼。

这群死人都木然地看着我。

于是我又捏起胸前满是黄色笑脸花纹的领带像他们晃着:“嗨——”

他们还是无动于衷。

我保持那个姿势僵着,慢慢侧过头去看了尹白水一眼。

她端起枪,给了长桌那头一个戴礼帽的亡灵一枪,他被打飞,身上着起火来。

就在他们还没搞清发生了什么时,我往他们的餐桌中央丢去了一颗白磷手榴弹,一阵强光过后整个屋子里还存在着的亡灵已经所剩无几,我捡起枪往爆炸后残留的白色浓烟里射击,浓烟里偶尔会绽放一朵绿色的亡灵飞散时发出的光。

我们打光了旅行袋里所有的子弹。

火从餐厅里开始,蔓延到整个海市蜃楼。

离开的时候,我和尹白水坐在船上,看着海面上漂浮晃动的这一团火。岸上有一只黑色的幼猫,还是我先注意到了它。它两眼冒着绿光,远远地盯着上岸的我们。我用比它还快的速度、我从没有过的速度扑过去,把它抱在怀里。它在挣扎,龇着尖牙叫得很恐惧。我抚着它弓起来的背,感觉到它寒冷和饥饿的颤抖。

我用牙齿在自己的手腕上划了一道口子,把血滴进它嘴里。

“差不多了,差不多了。”我把它放下,“你也该喝饱了。”

它眼睛依旧绿着,一步三回头地,消失在了夜色里。

之后的那个晚上,我们去了山姆店后一家24小时营业的餐馆。我觉得这些夜不归宿的人真是可爱。

店员没有招呼我们。我走过去,摘下了他反着戴的棒球帽戴在自己头上,“要这样——”我对他说,咧开嘴,露出16颗牙,堆起笑纹伸出五指,“欢迎光临!”

“有一个小孩,很孤僻,他看见人总会害羞。

“‘为什么不热情地去打招呼?这是老子的朋友。’小孩的爸爸用皮带教训他。

“再后来,小孩就学会了打招呼。

“要热情!!!!”我揪着店员的领子喊。

我把棒球帽还给他,扣在了他的脑袋上,但是抱歉我把它戴反了。于是我就把他的脑袋给拧了一圈过来。

然后我们在凌晨困乏人类的袖手旁观中离开。

在山姆店后的露天停车场上聚集了一群人,死神站在他们前面,手里拿着一把剑。我早就料到死神一定会来找我的。

我感到好笑,但我今天很冷静,也许是感觉有些害怕。

停车场的保安冲出来,他身后跟着两个巡逻的警察。我把转轮手枪掏出来,那两个警察就激动地把枪对着我扣下了扳机。

“等一下。”我向着对面气势汹汹的人群伸出五指,低头弯腰看着地面。

确切地讲,那些是死去的人而不是实在的“人”。

“等一下。”

我从喉咙里抠出一颗子弹,扔在地上。

我抬起头对着警察笑,抬手给了死神一枪。

子弹打在他擎起的剑上,把他的剑打掉在地上。

他弯腰去捡,我又把子弹打在他手边。

那些亡灵开始躁动了,他们冲上来,我看见他们都是些年轻的男人,他们有穿着罗马甲的,有挂着骑士铠的,还有穿着二战时的德意志军装手里端着MP40冲锋枪的,哦一只神奇的军队。

那个第三帝国的士兵终于忍不住向我开枪了,他的枪射出绿色的火焰,子弹打在我身上冒出磷火,从创孔里传来阵痛。

我身后传来枪响,那个士兵应声倒下了,MP40在天空划出几道绿色的弹痕。我回头看,尹白水正坐在摩托上,把长管的猎枪搭在手臂上瞄准对面的那一群亡灵。

死神把剑捡了起来,而且这时已经站在我面前不到两米远。

“嗨……”我看着他,歪头微笑招手。

我看得到他身后的亡灵大军正在靠近,那些沉寂的脚步声把空气搅得污浊,有一小波亡灵扑上了那三个对他们还一无所知的保安和警察,瞬间就把他们变成几具枯骨。

“哦死神大人。”我对他说,“您原来不是这个样子的。”

“我从一开始,”他把剑举起来,尖端冲着我,“就是这样。”

他刺过来,我挺着胸,拧了下摩托车的油门,把他的剑刺进了我的胸口,也把他撞倒在地。我回头看着从自己粉色西装后背刺出的剑刃。

变成吸血鬼之后,被他的剑杀死变成了很难的一件事,对于一个人类,他只需要割下一缕头发就能带走他的生命,而对于一个没有灵魂的我来说,就算是死神也与人类一样,需要用银质武器打穿心脏,才杀得死。

摩托车往前碾呀碾,它把一群孤魂野鬼都吸引过来,我在身后丢下一颗又一颗白磷手榴弹,那些鬼魂都烧死在我身后,在一团团绽开的烈焰里灰飞烟灭。

死神冲了上来,把插在我胸口的剑拔了出来,又对着我的心脏刺了进去。

“你忘了,要用银的吗?”我好像显得很开心地对他说。然后用枪对准他的脑袋,打了一发银弹进去。

我的额头痛了一下,这是我与他通过尹白水的间接连结中,最后的共同感受了。

“他记得。”死神倒下去的时候,那个曾经快要把我烧死的女孩从他身后闪出来,在剑尾按了一下。我感觉到插在胸口的剑刃上迸出来额外的几道银质锋刃,我从身体里开始燃烧,在濒死的一刻,我感觉到心脏跳动了一下。

我拧了一把摩托车的油门,让机车带着死神那柄剑和我自己冲进热电厂满是水汽的大排水渠里。我最后看了一眼尹白水,她声嘶力竭的喊叫我已经听不见了。我不知道她是因为身体里与我连结的痛苦而嘶叫,还是因为情感上与我连结的悲伤而哀号。但我想如果我听得到,仍然会很享受那叫声。









1

我能给予我所爱之人的,只有死亡与黑夜。

为什么你,没有灵魂啊?

小魔王死了。

小魔王是被我初拥后死去的唯一一个没有把灵魂留在这世上,能被我看见的人。也许他根本就对我没有丝毫留恋。

前几个礼拜,他们在这间叫“小步舞”酒吧的地方弄来了些比较新鲜的血液,这些在当下的世界都已经懒得去捕猎的吸血生物们,就在这里寻欢作乐,反正除了我以外,没有人看得见已经只剩下灵魂的他们。

成为灵魂其实也是件轻松的事,他们还可以做活着时能做的事情,却不需要把那些事情再当成为了生存而非做不可的。

在停车场上,我杀了皮皮……的灵魂。她把小魔王杀死了,我控制不住自己,我向她开了枪,弹头上的白磷把她的灵魂照亮、具象,银弹又把具象的灵魂撕裂,由此她的任何形式,在这个世界上都不复存在了。不止是这个世界,在所有的时空当中,她都不再以任何形式存在了。

我又回到这间酒吧,这里冷冷清清,再也没有喧闹的灵魂,也没有拉小提琴的人和他的听众。我的周围都是愚蠢下流的人类,他们在这里酩酊大醉,在这里忘乎所以。

有的醉汉用睡眼来打量我,用目光撕开我的衣服,用罪恶的思想把肮脏的舌攀上我的身体。

他们都不知道我会把他们冰封,像从没有在这世界上承受过温暖一样地,永远地冷却和平息。

就在我前几个礼拜来这里的时候,这里又来了一个死神。我没有看出来他的身份,他和一般的人类一样,只是我控制不了他的思想,也感觉不到他的心跳。

他认出了我来,他甚至递出手腕,要我吸他的血。

他这样自作聪明让我觉得恶心,我已经二十四年没有从活的动物身上吸食过血液了。

但他的风度让我觉得似曾相识,甚至有些迷人。于是我装作生气离开的时候,从我指尖往他的杯子里挤了一滴血。这样的羁绊连结,就能让我知道他会去哪里,但与此同时的,我们之间也会感受到共同的痛苦。

就像我和皮皮之间的那种羁绊。

就在刚刚,杀死皮皮的时候,我的胸口也感到很痛。死神、小魔王和她,接连地死去,在我身体里潮水般接连泛起三阵一闪而过的剧痛。

1914年,在爱尔兰的时候,我参加了协约国的远征军。我把头发绾起来,把船帽戴在上面。

我不敢像其他的女兵那样去做医护兵,我怕自己见到血就会露出猩红的眼睛、长出尖牙。我或许是整个战场上唯一一个在最前线的女战士。

德军士兵在离我不到20米的战壕里抽烟,火星时亮时黯。我听得到他们粗重的呼吸声,雨水落在地上被冻成雾,我从雾里靠近他们,在雾里杀死他们,吸食他们的血液。

我是整支军队里最出色的夜袭侦察兵,在那场参战女性都不能获得军衔的战争中,他们甚至把我破格晋升为一个上尉。

1916年7月,在索姆河战役里,英法联军对阵德军防线。协约国的指挥官没有想到的是,德军也试图在凡尔登突破英法防线,法军的主力不得已转移到凡尔登战线,这样一来,英军就成了进攻德国索姆河防线的主要力量。

我的侦察连带领一个步兵营从南岸趁夜迂回,却迎头遇上了德军正在迂回的一个师。战斗持续了不到两个小时,营部就被全歼。我躲在尸体后面,腐坏的血腥气味包围着我。德军部队从我们的尸体上踏过,迂回到联军的后方。

我在堆积成山的尸体下躲避刚刚到来的白昼。一个德国军官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从尸体下爬出来,他拽开压在我身上的尸体,揪着我的衣领把我拖了出来。

阳光开始烤化我的脖颈,我扑到那个德国军官身上,咬住他的脖子,我们俩一起跌到庇荫的壕沟里。

他的血没有像往常我咬住的人类那样,喷涌到我的口腔里,而是那种冰冷地流淌,就像是我咬在了他的静脉。

的确,我找不到他的动脉。

我松开了口,在躲避阳光的狭小角落看着他。那时候我第一次注意到自己的头发在阳光下是墨绿色的。

他拔出了自己的指挥刀,把它伸向了我的脖颈。我用枪对着他眉心扣下扳机,子弹穿过他的身体,在那上面留下一颗弹孔。

他用指挥刀割下了一缕我的头发,然后看着它变成灰烬,我的头发又很快地长齐。

“吸血鬼。”

我盯着他,看不到他皮肤下面的任何一根动脉,感觉不到他的心跳,也没法控制他的意志。

“我是个死神,你可能没有遇见过别的死神。或者说,你还太年轻。”他解下自己的背包,从里面掏出一件厚实的橡胶雨衣。然后他硬生生地把我的军装外套脱下,把雨衣披在我身上。

他摘下带着矛尖的帽子,把自己身上的军装也脱掉,从背包里拿出一身皱巴巴的西装换上,把我背了起来。

我躲在雨衣下面,阳光就在我背后。我一时不知道该做什么好,连说什么也不知道,于是就这样被他带走。

他在山脚找到一匹战马,他把我扶到马背上,然后跨上来,往巴黎方向去。

我们乘火车去比利时,又在比利时辗转到了柏林。

“你到底叫什么名字?”有一天晚上,我在郊外潮湿的庭院躺椅上问他。

“没有。我没名字。”他在我身后的窗子后面写着什么东西,叼着烟斗,烟气飘到我这里,“你叫什么名字?”

“我也没有。”我把两腿抱在胸前,薄浴衣垂到地板上。

他常常给一个朋友写信,直到第二次世界战争爆发,我又和他到了美国,他的那个朋友建议他到美国去,在美国,他第一次见到了那个朋友。

那天他回来后对我说:“爱因斯坦,我的那个朋友,让我去做一件事情。”

“什么?”我问他。

“他让我杀掉希特勒。”

“你要去割下他的头发。”

“但我不能。”他说,“我不能就这么随便地去杀死一个人。”

我嘲笑地看着他,以为他在装假正经:“这不就是你的工作吗?”

“但我不能依照其他人类的意志去让某个人死亡。”

“可这世界上仍有很多人依照希特勒的意志而死亡。”

“这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那天,他穿上大衣,从纽约的小公寓离开,然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从那以后,我又和不同的人类短暂地相恋。

在地下酒吧和重金属乐队的鼓手嬉戏,然后在舞台后面的洗手间里吃掉他。

在帝国大厦的顶楼和将要自杀的人接吻,然后在共同坠落的半空中吃掉他。

我吃掉作家,吃掉乐手,吃掉失恋者,吃掉杀人狂,吃掉成千上万安安静静梦乡里的人。

1999年,到处都在说世界末日。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在昏暗的巷子里被一群恶魔教徒杀死了,我转而又杀死了那些恶魔教徒。我看着那个女孩,她有好看的发卷,刚刚隆起的胸脯上满是血痕。我在她的衣兜里发现了一张去中国的船票,于是那年冬天,我替她到了中国。我按照她写好的路线,乘着蒸汽船穿过太平洋,搭上夜里运木材的火车,又换上了顺江而上的船,我就在那艘船最后停泊的地方落脚。

我在那附近一个积满大雪的乡下找了一间漏风的屋子,这没什么,我住得下,寒冷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但有时候我会想要感受热量,纯粹只是好奇地想要去感受。

我搭起一个铁皮炉,在里面放上木柴点上火,火光从铁皮的缝隙里一抖一抖地钻出来,又在外面的空气里打个冷战缩回去。

在这里我能捉到好多野兔,还有很多别的有温暖血液的动物。它们挖出一个个小洞,躲在雪地下面,呼吸凝结的白汽飘在那些雪地里的洞口上。

但我在这里却从没见到过人。我想这个女孩或许是规划错了路线,我这样按图索骥地,就与她心里所构想的那个目的地南辕北辙了。

有个晚上我醒过来,发现屋子里进来过人。

铁皮炉子里新添了些木柴,炉子上还放着两个烤得冒油的红薯。我拉开屋子的木门,积雪从门口涌进来,撒满了门口,我就再也推不上门了。

我望向飘雪的旷野,没有月亮,雪地依旧很亮,有个人正脚步深深浅浅地往我这里走过来。

我其实没有睡好,可能是白天的时候就感觉到有人来了,所以一直没能睡得很踏实。现在还是很疲惫,我盯着那个人越来越近的身影,大风雪把他迎风的左半边身子都变成了白色,他缩在带毛边的帽子里,像兔子缩在雪地上的洞里。

直到他靠近我身前的时候,我认出了他。

他是那个没有名字、从纽约满是发霉气味的小公寓离我而去的死神。

我扑到他身上,胳膊伸进他的脖颈,把他冰得哆嗦了一下,忙把我抖了下来。他把落在屋子里的积雪推出去,又关上了门,把大衣脱下挂在门上挡住透风的缝隙。

他伸手去拿铁皮炉子上的烤红薯,不停地把它在两手之间倒换。我也好想学着他的样子去拿起另一只红薯,但我畏惧灼热,就像我畏惧得而复失,看着他,身体上靠近他,却又在内心疏离着他。我告诫自己要对他的回头保持距离,告诫自己他是不安定的,是要离开的,是要再一次不声不响抛下我的。

“我叫安德烈,我有很多名字,但你可以记得我叫安德烈。”他一边剥开红薯的干枯的皮一边对我说。红薯在他的手里显得很可爱。

我终于忍不住,伸手去从炉子上拿起另一只烤红薯。

他看见了我的行为,也并没有制止我,而只是看着我的手指被烫得冒烟,我拿起红薯,它把我掌心的皮肤烫焦,像遇见火的塑料制品,从温度最高的中心点皱起来,褶成一圈圈涟漪波纹一样的烫伤。我痛得叫了起来,把红薯扔在地上,它摔成了一滩,在地上冒着热气。

安德烈拿起桌子上用保健品罐改成的铁桶,那里面盛着雪化成的水。他把冰凉的白水倒在我的掌心,那一圈圈的烫伤变得晶莹剔透,开始愈合。

我喜欢干净的水带来的感觉,我愿意将整个身子都浸泡在里面,美美地睡上一天一夜。

“那我叫白水吧好不好?”我问他,“我的名字,叫白水。”

他点点头,有点漠然地看了我一眼。

他吃完了那只烤红薯的时候,他带回来的一只野兔也刚刚从冻僵了的状态里缓过来,在屋子里瑟瑟发抖。

我揪起它的耳朵,喝干了它的血。安德烈又把它剥了皮,掏空了肠子,放在炉子上烤。

“你为什么会找到我?”我打算问他这个问题了。

“就是我让你来这的。”

“我没在开玩笑。”我说。

“我也没开玩笑。”他在野兔肉上涂上厚厚的酱汁,“就是我弄死的那个女孩。”

“你怎么知道我就会按你的设计到这里来?”我背过身去,显得很生气,但我也不知道自己在为什么表现得很生气。

“我知道你。”

倒是听他这么一说,我也就不再装作生气的样子了。反而凑了过去,搂住了他的脖子。

2

安德烈在结了冰镜子一样的湖面上,湖面上停着一辆小冰车。那是他前一天用劈成木方的柴火钉起来的,在下面箍上两道铁筋,就能在冰上滑走了。

我盘腿坐在冰车上把自己裹在他的棉大衣里,全身都光着,只裹着这一件大衣。这天没有太阳,空气都冷得像要结冰了似的。

安德烈用小冰镐在湖面上敲开一个洞,在洞的四周划了一个浴缸大小的方块,又用小冰镐一点点敲下去,直到开成一个方形的孔,最后把四周的碎冰敲碎,里面蓝绿的湖水就露了出来。

我脱下大衣,然后迫不及待地,跳进了那方水里,毛孔又愈合起来,在水底冒着细小的气泡。

“你想不想变回人类?”他问我,然后又自顾自地说,“也会想的吧?”

“讲实话。”我把泡在水里的脑袋露出来,“不是很想。”

“如果你想的话,新年的前一晚,到海市蜃楼去,午夜前赶上晚宴,从餐桌中央的果盘里拿一颗樱桃吃下去就好了。”他摘下手上的一枚戒指,把它拴在了我的项链上。

安德烈手上戴着许多戒指,它们都快要挤满他的手指。上面有一枚金色的骷髅戒指,和冰面下的湖水一样闪闪的。

安德烈带我往南迁徙,在半岛的最南端住下。

我们住在一处上百年的二层小别墅里,那座房子被翻修又翻修,我住进去的时候,它有着黑色的外墙,原本的小格窗也被抠掉,换成了整扇的大落地窗。我让安德烈弄来粉色的厚棉布,做成窗帘挂在窗前。我习惯把身子依偎在他身上,他那时每天闲下来的时候,就在别墅后面种上些苹果树。

我总和他说:“这里的土太咸了,结不出苹果的。”

“我相信我的苹果树。”他这么回答我。

他说话的时候,我看着他眼角的皱纹,还有下垂的脸颊,忽然就意识到,他已经比我们相遇时,要老上很多了。

死神能够比人类活得久一点,但也终究会老死,对于时间而言,他们也只是过客。

我早就不再对这种事情感到惋惜,而是伸出舌尖,在他的皱纹里舔舐。

我们重新在一起的日子还不算太久,他开始变得健忘又癫狂。

他开始直接用武器杀死人类,还把他们的尸体肢解,带回家里,埋在苹果树下。那些内脏在阳光下腐烂,我再也不愿踏足那片苹果园半步。

从夏末的某一天开始,安德烈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我想他是彻底忘记了回家的路,或者是忘记了我。那些天我特意往苹果园里望了望,有一些树结出了果子。

我在书架上翻书的时候,他的那枚骷髅戒指从书架里掉了出来。我把它戴在大拇指上,坐在书桌前开始写一本回忆录。

写到一个叫皮皮的女孩子时,手上那枚骷髅戒指的眼睛亮了一下。我仔细地看它,发现那是镶嵌的两枚小小的祖母绿。

再抬起头时,我着实被吓了一跳。

皮皮,穿得像我一开始见她时的样子,正站在我面前,还带着那时的那种古灵精怪的笑。

我能给予我所爱之人的,只有死亡与黑夜。

在纽约的时候,安德烈走之后,我在布鲁克林的地下俱乐部遇见了疯狂迷恋“三十六佛”乐队主唱的皮皮。

“三十六佛”的主唱是个故作年轻的四十岁男人,他一边按贝司的弦一边唱低沉嘶哑的重金属歌词。

我对他有种一眼便有的厌恶,他衣领上的亮片让我恶心,他剃掉胡须乌青的下巴让我恶心,他周身的气味都让我恶心。在潮湿的满是尿骚味的巷尾我用手指插进他的五官,把他的脑子从眼窝和嘴巴里掏了出来。

皮皮就像这次小魔王把死神杀了之后一样,歇斯底里地用匕首在我身上刺。

我的伤口一个接一个地愈合,擎在半空的两手里满是脑浆和血,就那么看着她癫狂。

我用那双手抱住了她,强迫她和我接吻,咬破了她的舌头吸她的血,又吻她的脖子,咬断她的动脉吸她的愤怒。

喂给她我的血之后,她却开始贪恋和我接吻,好像忘记了我刚刚杀掉她的意中人。

我们在一起过了些日子,她会烤松软的曲奇,里面有干乳酪和巧克力的那种,我有时也会尝尝,但我们都只是像嚼口香糖一样,尝一尝,就吐出来,然后笑着吻吻对方的脸颊。我喜欢她脖子上的蕾丝带子,它遮着我在那上面咬下的齿痕。

我们在苹果园里等待黎明的时候,远处来了一辆卡车。卡车灯穿过果树枝的缝隙,把树上结了冰的苹果照得像舞厅里的旋转灯球。

卡车上下来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杆猎枪,怒气冲冲地走过来。

他站在皮皮面前,盯着她打量了一阵,然后不容置疑地说:“跟我回家。”

皮皮抬眼看着我,满脸的无辜和不知所措。

“想家了就回去一下吧。”

再见到皮皮时,她是拖着疲惫的灵魂回来的,她作为吸血鬼的肉体不见了,成了只有我能看见的鬼魂。她被生父烧掉了躯壳,现在,便只能与我孤独相伴。

尽管她喜欢我这件事我心知肚明,但见到酒馆里的死神时,她也还是很替我感到兴奋,手舞足蹈的样子,好像是找到了她自己的心仪对象。

酒馆里的死神和年轻时的安德烈一模一样,见到他的那一刻,我真的以为自己要再次爱上一个人,就像以前那样。

前几个礼拜,他们在这间叫“小步舞”酒吧的地方弄来了些比较新鲜的血液,这些和皮皮一样,在当下的世界都已经懒得去捕猎的吸血生物的灵魂们,就在这里寻欢作乐,反正除了我以外,没有人看得见已经只剩下灵魂的他们。

想到这,我又想起来,小魔王死后,他的灵魂一直也没有出现。那枚金色骷髅戒指上的祖母绿也从没有再亮起过。

或许他根本就没有那么爱我吧,才会死后就离我而去。

对我而言,不被爱是件痛苦的事情,尤其是对于一个能够控制人思想的吸血鬼而言,这是很让我挫败的一件事。

而愈是这样,我却愈是迷恋他,热爱这个对我表现出不在意的人,我迷恋他那不受我控制的精神,和他特立独行的疯狂、他做出的那些在我数百年来的生活经验看来是荒唐放荡毫无意义的举动。

我现在孤独极了。

我抚摸着那枚金色骷髅戒指,我念着小魔王的名字,一遍遍地在纸上写下来。

我想起来安德烈在冰湖上说过的话。

我现在,有些想要变回人类,在白日的街头走走,见识不同的人类,体会他们的肮脏与可爱。

圣诞夜我刚去过死神们的海市蜃楼。小魔王和我在那里开了一场焰火party(笑),这才过了几天,我就打算再去度过一次新年前夜,去吞下那颗能让我变回人类的午夜樱桃。

一阵浪涌似的疼痛忽然裹住我,从我的骨骼中渗透出来,穿透我的皮肤流淌进冰冷的空气里。

这种痛,我固执地相信着,是小魔王还活着,是我们之间没断的羁绊。

新年前的晚上,我骑上机车,到了我们渡去海市蜃楼的那座码头。我有安德烈的戒指,我叫来渡船。

岸边潮湿的系缆桩旁,卧着一只死掉的黑猫。干瘦干瘦的,我没打算多看它,于是上了船,往绿幽幽灯火通明的的海市蜃楼去。

海市蜃楼里冷清多了,也许是小魔王和我杀掉了太多的鬼魂。几个留着山羊胡子的侍者在往宴席上摆水果和菜肴,我穿过长长的走廊一路走过去,坐在巨大的餐桌一侧。

一个戴礼帽和眼镜、脸色惨白的人坐在餐桌的一头,手里扶着一支手杖,抿着嘴打量我。我想他是这座城堡的主人,也许就是新任的死神。

他举起手杖,在一个侍者的后背上打了一下。

“把中间那盘水果拿下去!”他用尖利的嗓音喊道,一边还摩挲着唇上的胡须。

侍者正走向那盘水果,我盯紧了金色盘子里的樱桃,跑过去,拿起一颗,吞了下去。

拿手杖的人站了起来,他走近我,脸上笑着。我看清他的脸上涂着厚厚的粉,他的眼角还有皱纹。

我的骨骼开始作痛,这次的痛觉像今天那阵疼痛一样,再次把我席卷。

拿手杖的人开始亲吻我,我痛得动弹不得,他吻我吻得很放肆,舌头在我的嘴里舔舐着我正一点点缩回去的尖牙。

“变成人类多好。”他说,“亲爱的。”

小魔王丢掉手杖,他把我的衣服也都褪去,把一块硕大的红色餐巾裹在我身上。当我从疼痛中缓过来时,他抱起我,带我到宴厅的舞池里,拉着我跳起了舞。

这都是幻觉。

变成人类时产生的幻觉。

小魔王已经死了。

“是的,我死了。”

这是他的灵魂吧。

“这是活生生的我。”他说,“我又活了,也吃下了樱桃变回了人类。不要再躲在黑夜里了,你现在和我一样自由。”

我有些迷糊,他剧烈的舞蹈让我眩晕。

他把我抱上一张床,开始抚摸我的乳房。

这让我感觉就像从前在一个少女的动脉上咬下第一口一样舒服。血,血吗?我感觉现在不是那么渴望血。

我看到床头有一瓶红色的液体,我把它灌下,胃里因为冰凉而缩紧了那么几下,那有种奇怪的味道,它使我更头晕了,但我很喜欢这种感觉,于是我又喝下了几口。

小魔王已经把我脱光了,他趴在我身上。

我想他,而此刻,他与我贴近,我更加想他。

第二天醒来,我怕他已经不在了。

于是我闭着眼去找他,在床的另一边摸到了他,又抱了上去。

在欧陆风情街的教堂外面,他把我抱在脖颈上,我们对着门楣上的耶稣像举着瓶子喝酒,白天的风冷冷的,里面带着结成冰粒的水汽,它们装作自己是温柔的雾扑上我的脸。

我在暗淡的阳光下看着小魔王的脸,他狭长的眼睛和凹陷的脸颊,他温柔狡黠的笑纹。

这次见到的他,的确温柔了许多。

他开始总是穿着黑色的长呢大衣,沉默敏捷,眼神里时刻安静,神经质的小动作又常会显得澎湃。我看着他,喜欢得开始流眼泪。如果这个世界把眼泪当成子弹,那死亡与伤痛该有多温柔。

风冰凉地往我的眼角钻,他把我抱下来,在我的脸颊上吻了一下。

圣水池里结了冰,小魔王解开裤链,对准圣水池撒尿,热气腾腾地,把圣水化开了。

两个警察远远地擎起了警棍小跑过来,我把瓶子里的酒都灌下去,把空酒瓶向他们丢过去。

他们向我跑过来,小魔王回头看看我,把裤链拉好,迈着大步子走过来,黑色的衣摆在他身后飘起来。

他用胳膊挡下了向我打过来的棍子,把那两个警察都打倒了。

然后我们开始跑,他牵着我,往街上的人群中跑。

我不再是地狱和死亡的女王,这让我感觉自由极了。

我用银色的手枪装上塞着钞票的空包弹,向广场上新年集会的人群开枪。他们起先发出浪潮一般的惊叫,然后开始哄抢钞票。小魔王开着吊车,他把从银行里拖出来的钱箱吊在半空,用炸药炸开钱箱的门。

新年快乐!

我向他们喊,警察从四面八方开始包围广场,人群都在粉色的钞票雨里沸腾了,他们开始吹口哨,他们开始放烟花,他们把礼花踢倒,五颜六色的烟花射向警察的防暴盾牌,又在上面炸成一片温暖耀眼。

警察在向小魔王的吊车开枪,胶皮弹头打在吊车驾驶舱的有机玻璃上发出“咚咚咚”的小鼓声。

小魔王钻出驾驶舱,随着吊车飞快地旋转,伸出手张开五指向所有人问好。

吊车被离心力摔倒,钱箱把广场上高高的天平雕像砸得粉碎。

“去你的公平!”他喊,“不公万岁!剥削万岁!”

人群跟着他喊。

“不公万岁!”

“剥削万岁!”

银行里的钱或许也有他们的,但他们现在也不是很在乎,钞票是没有意义的,他们的钞票是其他人的借条,是广场外包围他们的楼宇和他们脚下的广场,他们贡献自己的钞票去给自己找一份工作,又把自己贡献出的钞票的一部分拿回来。

所以他们不在乎钞票,他们把这当成是节日的一种庆祝仪式,就像砍下一颗圣诞树,就像为死去七天的亲人点燃纸做的假人。

混迹在人群里,警察最终还是没能抓住我们。小魔王脱去了外套,又只穿着粉色的西服,戴着红色手套,手里夹着一支烟,带着我混进了另一波节日游行的队伍。

人们劳无所获,便无所事事,节日是他们狂欢的借口。

这群人打扮成吃人的丧尸,身上涂着血浆画着妆,满是善良的穷凶极恶的样子。

小魔王在人群里穿行,从他们身上抹下血浆涂在我俩脸上。

“你爱我吗?”他忽然问我,问这话时,他没有看着我。

“嗯……”我没有明确地讲,不知道怎么,变成人类以后,我开始不习惯表达。

“没有以前那么爱我了吧?”他不像是在问。

“可能吧……我可能不会像一个人类那样正常地爱人。”我说,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嘴硬。我开始闻到一股腐烂尸体的味道,不知道那是从哪里来的,但让人感觉仿佛这些丧尸都变成了真实的。

“我不喜欢不爱我的人。”他说,“以前是,现在也是。但我觉得我可能忘不掉你。”

“尽管如此,”他又说,“我也喜欢你变成人类的这个样子。”

“你爱我?”我问。

“我爱你。”

他说完,戴上耳机,转身往一边加快脚步离开了。我对于离开的人,总是有着深深的依恋的,但现在,这种感觉并不是很强烈。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没有一点感触。

人们总是要离开的,我的生命变成了短短几十年,竟然开始不再对什么事物心存留恋。


安德鲁的自我对话

转身离开尹白水后,我扣上耳机,开始听Scorpions的Still Loving You.

我叫安德鲁,后来他们叫我小魔王。一开始的从父母而来的名字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那天看到有本书上说,A打头的名字会带来好运,于是我给自己起名叫Andrew.翻着姓名书的时候,我记得我在听Scorpions的Wind of Change.

我从流浪汉的手里抢过酒瓶,把比空气更凉的烈酒灌进肚,然后哈哈大笑,和每一个打照面的陌生人挥手致意。

我失落,我可以是这世界的中心,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我,而她却突然不再在意我,这令我由衷地感到失落。

我从没有被人抛下过,也不乐于被人抛下。对于尹白水,我既爱又恨。我口袋里装着没有子弹上膛的转轮手枪,我用手指一下一下地扣着扳机,咔哒咔哒,想象自己在玩俄罗斯轮盘赌,一发子弹打死尹白水,下一发子弹打死我自己。我想要在嘴里塞满纳豆、大蒜和韭菜,嚼碎,喂她,带着腌臜气味,深吻她。

小男孩站在广场粗壮的路灯杆下,痴痴地望着在移动厕所外排队的母亲。

我在他那个年纪,大概是十岁左右的时候,陌生的人出现在我家门前。

“叫叔叔。”我那时的母亲说。

我闭口不言。

“这孩子,热情一点会死吗?”她说。

我憋红了脸,像现在、灌下半瓶烈酒一样,依旧不吭声。

我向广场上的小男孩走过去,伸出左手和他打招呼,右手摆弄着我那条满是黄色笑脸的领带。

小男孩的母亲也不排队了,她这时冲过来,怒气冲冲地向我走过来,她也许是担心我要把她的儿子拐走,她看起来很气愤,还带着憋尿憋出的恼。

“你看,你妈妈不是必须要丢下你的。”我对小男孩说,“不然她是不会回来的。”

我看见自己的领带,觉得它看起来有些不对劲。我把它扯下来,在报摊买了支记号笔,把领带上面笑脸的眼睛全都画成了叉。

关于我是怎么死而复生的,我可以讲一讲。反正我现在也没什么事可做,只是在硕大的广场上冷清地游荡,散步时谈心也是件不那么无聊的事。

在热电厂滚烫的废水里死去之后,我在东京的小巷里游荡了一整晚。灵魂真是自由极了,什么时间什么空间都是虚无缥缈的,什么都不构成束缚。假如不知道生命是有终结的,我不会认为那时的我不是活生生地存在着,反而会觉得那才是真实地活着。

东京的霓虹流了我满眼,这让我感觉很冷,冷得我疯狂不起来。

我还记得圣诞前夜的海市蜃楼,我们在那屠杀亡灵。现在,我自己也变成了亡灵之一。

就这样想着,眼里的流光忽然不见了,我发觉自己到了通往海市蜃楼的码头渡口。码头上泊着一只渡船,系缆桩旁依旧卧着那只眼睛明亮的黑猫,他的毛发在夜风里波光粼粼,我抱起它,祈求它借我一条命。

就这样我们的灵魂融在了一起,我的精神渐渐具象起来,丰满而生出血肉,尖牙又从我的牙槽骨里冒出来,骨骼咯吱作响,毛发酥麻瘙痒地长出。黑猫化成了我的衣服和手杖,我穿上黑色的大衣,戴上了呢绒礼帽。

我乘上渡船,去往海市蜃楼。在两壁亮满鬼火的走廊里,我听说鬼魂们在准备宴席,他们在等待死神为他们安排新年的往生。

我饿极了,这里没有可以让我吸吮血液的活物。宴会桌上摆着食物,鬼魂们列席两旁,侍者还在端上来更多的食物。

我坐在了主人的位置,鬼魂们立刻安静下来。

每一份上桌的食物我都先尝一口,那些全都索然无味,又让我胃里不舒服。侍者给我端来桌子中央的水果,我拿了一颗樱桃,啊只有这一样是我能尝出味道的,酸和甜的汁水顺着牙缝弥漫布满我的舌面。

然后我的骨骼开始收缩,疼痛,那些作为吸血鬼的不再流通的血管开始通彻,像被水流冲开的冰河堰塞,每一个关节每一寸血管里都流淌着痛和酸涩。最后长舒一口气,尖牙缩回骨缝里,我开始品尝久违的人类食物的滋味。

夜更深一点的时候,宴会仍旧没有开始,但我已经差不多吃得饱了。尹白水来了,从她一进来我就看到她了。

她一直在盯着那盘水果中的樱桃,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她想变成人了,也许是与我相识后,她意识到自己在怪物的躯壳里待得太久,急切地渴求自由。

自从她参与我的生活开始,我就变得愈发热情起来。我从没想过自己这一生会变得热情,我打心底抵触着热情。人们都慨叹命运,却不知命运也在慨叹着人。

这个世界上,热衷痛苦的人会愈发寻求更深更多样的痛苦;崇拜神明的人会更加笃信巧合发生的必然性;棕熊靠近蜂窝、野猫埋伏鸟雀,那些所有人自以为不构成威胁和束缚的天性自始至终把人圈在里面,而人在其中,还要往更深、更牢固的禁锢中去探寻。

十岁时对于热情的反抗把热情埋在心脏的肌理下面,像一个异物在我身体里被血肉包裹,长成我的一部分。故作热情永远也没法达到那样的真实,常引起人的不安和怀疑。

尹白水曾问我:“你是真的爱我吗?”

我试着解释了很多,用很多有理有据的说法列举了很多有板有眼的事实,去使她信服我是爱她的。

直到我自己都被这样的热情欺骗,和陌生人打招呼时我会觉得可能我们是真的有些熟稔,抚摸她的肉体时我会认为我是真的内心火热,甚至听见雁群飞过头上,也对这世界和这一条生命充满了眷恋和希望。

命运把我变成这样,长在身体里的异物从内到外地生出枝蔓,把我牢牢裹在里面,无论是我看着我自己,还是别人来看我,所见的都是那个包裹着我的表皮,它被画成世人想要的模样、我被要求成为的模样,而只有身体里长在异物周围的血肉有时会被拉扯,还在趁着疲惫和厌倦的间隙与这从内到外的管束做着抵抗。

我是真的热情吗?

我是真地爱人吗?

或许不是的,文字和传言告诉我我需要爱,于是我顺应着他们,去需要爱,而实际上,我连爱是什么都不知道,于我而言,爱是痛苦与制造痛苦。

折磨她,那使我快乐。

折磨自己,那也使我快乐。

她不再需要我而我独自离开时的那一个不快的瞬间,也使我过后漫长而持久地快乐。

我疯狂吗?许多人说我疯狂。

同样是在十岁那年,我用一把生锈的匕首割开一只猫的喉咙时,我痛苦极了。我狰狞地杀死它,又对着它的尸体哭了起来。杀戮所带来的负罪感与快感的交加让我恐惧又拼命想要接近。再后来,这种负罪感与快感就变得愈来愈短暂和稀薄了。

如果说宇宙物质守恒的话,那些因为死亡而存在的记忆都去了哪?

我杀掉的生物,把它们的记忆都给了我吗?

我们降生又死亡,然后又再降生,那些缠绕在我们灵魂里的记忆从时间的最初就一直存在,在获取新的记忆的过程当中,过去的那些被慢慢涂抹掉,直到偶遇一个似曾相识的人,走进一个不曾知晓却仿佛到过的地方,那些伴随着灵魂而隐约存在的记忆,才又像微弱的信号,在波形图上有了转瞬即逝的一次微小跳跃。它们也遗憾地,没能成为电光火石的艺术灵感,发掘出之前每一个死亡循环中生命的喟叹和饱满。

我走到了坟场,这里的人们还有着为死去的亲人烧纸人的习俗。他们说,不要回头看点燃的纸人,不然会被带走魂魄。

他们谨慎地遵循着这样金科玉律一般的传言,脖子僵直地向前走,连眼珠都不敢动一下。纸灰在风里飘,扑向他们的背影,也许是有了什么不好的预感,他们加紧步伐走得更快了,然后到了即使回头也再看不到坟场纸堆的地方,才松了一口气,仿佛由此就摆脱了一个拘禁灵魂的魔咒。

这些不自由的生命,与其这么活着,还不如被带走了罢。

自由。

自由即困苦。

一次又一次我们想摆脱现状,抽身前往无人之境,在极度的肉体孤独里去寻找摆脱心灵孤独的方式。人类拼尽全力摆脱荒野的饥饿困苦,又发明货币,回过头又开始挥霍货币,去寻求重回荒野的困苦。向苦寒的雪山进发、向熔岩里去在落雨一样的火山灰里沐浴、向洪水与猛兽,向所有充满危险的困苦里去。

自由即存在。

那些种若即若离的饥饿感和若隐若现的恐惧感,让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尤其是当夜色席卷,洪水一样漫上来,在晚风经过的山岗和落雪扑簌的密林,连呼吸声都能在其中变得响亮,于是说身在其中的人,便成了这一片天地的中心。

想到这些,我又感到疯狂了,发疯让我得以暂时规避这些混乱又令我迫切想要解决的念头。

这样一来,一切的不乐于解释的和不合其他人预期的行为,都可以用“这个人是疯子”来回应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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