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承认宇宙间人是最宝贵的,所谓「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人在“四大”中的地位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以天地自然为法。儒墨强调人是社会的人,道家强调人是自然的人。
因此,这也就构成了道家在看待教育这件事儿上的基础。
道家看来,人的理想状态是人如同婴儿般无知无欲的素朴状态,即所谓「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或者说「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人的本性「素朴」而美好,而人的异化是社会生活使然,使人「复归于朴」就是道家对人对发展的根本要求。
所以,道家认为教育不应当是在人身上施加文明影响的过程,而是把得之于社会的影响逐渐摒弃的过程。
所谓,「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
这也就是说,多一分人为,就少一分自然,如果要求得人的自然,就意味着不断地损弃人为。
这样的主张与儒家相对立。孟轲认为仁义礼智出于人的天性,庄周以为恰恰相反。荀况认为礼义法正如同矫正「枸木」一样改变人的天性,庄周也认为恰恰相反。道家认为,对人的塑造与改变是对人性的摧残。所以,不要以人为去破坏自然,不要以人的有目的的活动去对抗自然命运,不要以人的有目的的活动去对抗自然命运,不要以天性去殉仁义之类名分。
道家提出的问题提醒我们重新审视教育问题,全面认识教育。
人类发展是人类不断社会化的过程,从自然的人到社会的人无疑是一种进步,但这一过程又是以人类不断的远离自然而牺牲自然为代价的,得失之间,确实值得人深思。
同时,以「人为」为特点的教育活动固然能够使人变得不断完善起来,但是但是否意味着可以不讲条件地加以肯定呢?
道家的认识有些片面性,但他们也触及了教育活动和教育发展中的本质问题。因为任何社会原则,都有可能背离自然法则,任何时代和社会的教育,在体现其具体的社会要求社会内涵时必须注意个人的价值和发展问题。
老聃认为,教育的社会作用应当是对人「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为腹不为目」。
在他看来,文明带来了社会罪恶,那么除去罪恶的唯一办法就是摒弃文明。社会进步中,人们在变得越来越聪明的同时,丢弃了淳朴,这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必然现象。我们看到,道家因为文明发展伴随着罪恶而否定文明进步的一个主张,摒弃文明,这是一种片面的虚无主义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