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兰成的“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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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文学史不会为胡兰成留一席之地,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但一个读书人,不能跳过他,他是长在美人下巴的那颗“痣”,因他,美人的正大仙容多了一丝狐媚之气。

有人将胡兰成比贾宝玉:“聪俊灵秀之气,在千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千万人之下。”——端的又是一个“混世魔王”。我每每看《红楼梦》,看到第二回,曹雪芹借贾雨村之口论及“天地生人”,就为胡兰成惋惜,若他像贾宝玉生在公侯富贵之家,也断然不会把自己折腾成“奇优名娼”一类的人物。

《今生今世》有一段写他结发妻子重病,他去义母家借钱不得,索性一住三日,也不回去病妻身边,“只觉岁月荒荒,有一种糊涂,既然弄不到钱,回去亦是枉然,就把心来横了……我每回当着大事……我皆会忽然有个解脱,回到了天地之初。像个无事人。且是个最最无情的人……我是把自己还给了天地,恰如个端正听话的小孩,顺以受命。”这不动声色的文字,亦有不动声色的大悲。 每每读到这段,我也似有了个解脱,好像在芜杂生命中,忽然得了清静,真真受了他的蛊惑。

一面是心中大悲,另一面是混世魔王。中国的文化,历来有“混世”二字。孙悟空是混世,西门庆是混世,贾宝玉也是混世。胡兰成说张爱玲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他自己却活在一滩污浊浑水里,是乱世里的混世先生,是文人,是小官,是汉奸,是才子,是无赖,是丈夫,是情人,是负心者。乱世中人,内心荒芜孤凉,生活却亘古不变,这样的冲撞,如果没有一点无赖似的油条,日子还真没法过下去。胡兰成的才情里,自有民间市井的泼辣和妩媚。

那些年,他如片羽飞蓬,在世间辗转,看人眉高眼低,贫困如影随形。从北京回来不久,他妻子玉凤死去,留下一岁半的小女儿棣云,因付不起保姆费,小女婴患上了奶痨,终葬在了母亲身边。

就是在他出道之后——两篇社论被《中华日报》赏识,邀他出任主笔之初,口袋里也没几个大钱,续娶的妻子待产,他得充任家庭妇男,洗衣做饭加带孩子,到后门口的风地里生炉子,好容易小儿出世,却患上了肺炎,他到处借贷,一无所获,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婴孩来这世上二十天,便殓入小棺木中。

胡兰成写到这些,仍然喜欢天上地下地七拉八扯,他习惯于粉饰苦难,把自己打扮成苦界中拈花而笑的君子,但真的不痛吗?我不相信。胡兰成曾自言年轻的时候,常习惯地默念一个“杀”字,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那是他潜意识的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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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看《今生今世》,看得发懵,很多时候被他那些漂亮话给绕得一愣一愣的。他一管秃笔,像是把一切都写尽了,却又像什么都没有写。他说自己对故乡是荡子,对岁月也是荡子,所以故乡被他写的画长人静;青春被他写得像柳发新枝似的不染纤尘;岁月更是如母亲穿了新衣坐在堂前,画儿一样,只觉的天下世界什么也没发生过。他实在是太“聪明”了,不晓得用了什么法子,就让自己飘了起来,飘到人生旷达的某一个高度,并绕过救赎之路最终获得解脱。想想,更是难免忿忿,非常地忿忿。

但这个很有些小聪明的男人临大事就糊涂,有些拎不清。是生存本能吧,只能顾着眼前,长远是顾不上的,这就是小户人家的划算,真正让人伤心。所以,他在张爱玲面前,骨子里有种自卑,不单单是门第差距的自卑,更多的是文化自卑。他总说,是张爱玲开了他的聪明,让他重新看清自己和世间万物。也许是这种自卑作祟,他彻底原谅了自己的三心二意,并不觉得有对不起张爱玲半分。我们现在回过头看,看这个男人的做派,一手把人家奉若神明,一手把人家贬入凡尘,真是好气又好笑,只能暗自叹“混账”。

他写《山河岁月》,是抗战胜利后出亡温州时,张爱玲已跟他诀别,他却每写到得意的地方,就想立刻可以拿给张爱玲看,得她夸赞。他自比是从张爱玲九天玄女那里得了无字天书,于是会来用兵布阵,文章要好过她了。《今生今世》是张爱玲取的书名,他到日本后所写,以散文记实,也是按张爱玲所说。一九五九年春天此书完成,他巴巴结结的又想告知张爱玲,仿佛他的一切所作所创,都为了要在张爱玲处受记才能算数。一九五八年到六零年间,胡兰成和张爱玲来往过两封信,信中他说把《山河岁月》与《赤地之恋》并比来又重看一遍,所以回信迟了云云。还私下在自己的文章说,他就是有意要比并两人的新著来看,要令张爱玲有点慌,慌慌也好,因为她太厉害了。我看到这一段,既替他难为情,又感到悲哀,这不是“混”,是“昏”,昏头昏脑的“昏”。十多年后,胡兰成仍昏头昏脑地寄去新书,但是这回,张爱玲连封套都不拆,原件退回了,真痛快!

我后来还是懂了他,原谅了他的“混”。胡兰成对这个世界,犹如他对张爱玲,现实的壁垒太坚硬,他气力太小,打不破它,但扔一块石头,撩拨一下也是好的,何况他惯会撩拨。他自己没意料到的是,这一撩拨,就变成了轻薄的姿态,他一辈子都被尴尬地定格在“轻薄”二字上,即使后来他花大力气修佛参禅,也是枉然,大家就是不买帐。

《今生今世》开篇就写“桃花”,是冥冥中自有天意?这“桃花尽日逐流水”,品性轻薄,但他却要讨巧说“桃花难画,因要画得它静”。他也许是想做一枝安静的桃花,不过生活并不如他的意,他自己也嘟嘟囔囔,让全世界都知道了他那点破事。

让人抓狂的是,这个命犯“桃花”的男人居然一辈子得意。在《今生今世》的将近结尾处,他止不住来个妙笔生“花”:“我与女人,与其说是爱,毋宁说是知。……情有迁异,缘有尽时,而相知则可如新……《桃花扇》里的男女一旦醒悟了,可以永绝情缘,两人单是个好。这佛门的觉,在中国民间即是知,这理知竟是可以解脱人世沧桑与生死离别。”

端的“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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