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平日,每日早早起来做早餐,叫醒男生。没有多余的言语,一切似约定俗成,做好一切,瞧着男生背起书包上学去。
属于我的时间,心里想好午餐的饭菜。躺在床上,经过一百个思想斗争,还是说服自己先将午餐的菜买好再做其它。见着外面阳光还躲躲闪闪,立即步行买菜去。
因为计划中不买荤菜,就在菜场转了一圈,仍是来到那位口音是外地的菜饭摊,一连几次,总是感觉他的菜新鲜,就如自家菜园的。其实也贵不到哪儿。或许更多的原因,我感觉他很勤劳,肯吃苦,混在一帮年岁大的菜贩里,忙碌,总是面带笑容,很是有邻家大哥的感觉。
下午,一直在读余华的《兄弟》,突然莫名的觉得,文字之于读者的吸引力非得有哪些俗趣吗?好像大多的作品都是,心中不免有些失落。这人啊,活着的目的真的就是“吃喝玩乐”吗?
这样想着,真是生而无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