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一个邮寄员,用于把信,亲自送到收信人手上。
然而,随着网络的兴起,纸信,好像已经慢慢的被淘汰了,前来寄信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再过两天,你就到快递区去工作吧。”前两天,主管对我说。
“这里马上也要拆了。”
我望着周围空荡荡的库房,以前的这里,是用来停放邮递车的,而现在,邮递车都被用作快递了,只剩下我的那个小三轮,还写着“邮递”两个字。
“哦,好的,我再看看有没有信需要我送,我送完后就过去。”
这里的快递员也只有我一个了,毕竟已经工作了20年了,多少会有点感情。
“好的,辛苦了,老高。”
主管对我说完,就离去,整个库房也只剩我一个人了。
我叹一口气,然后开着小三轮,开始往返一个个大街小巷的邮筒。
在这个年头,那些邮筒多半也都年久失修,里面更是空荡荡的,已经很久没有人来投信了。
我一直走着,一直走,我走过了很多邮筒,它附近的环境和几十年前已经发生巨变了,唯一没有变得,可能只剩下这个邮筒了。
我在生锈的邮筒里翻找着。却一直没有找到信,不过我已经习惯。
不知不觉,我远离了城区的邮筒,渐渐到了郊区。
“呼~这个应该是最后一个筒了吧,也就是最后一次看它了。”
我停下车,然后走过来,拿钥匙打开邮筒,边打开边说:
“老伙计,最后一次看你了。”
说着,我手伸进了邮筒,四处翻找着。
这时,手指碰到了一个粗糙的东西。
我心里疑惑了一下,还有人送信吗?
我拿出来,发现,是一份灰色信封。
“致我爱的人。”
我看着这个收信人,心里不免感受到了一些感触
还记得,曾经作为一个年轻的邮递员,他不知经手了多少像这样的信件。
每一次,他总会再三的抓紧,把这样的信送到对方手上。
他深知,这样的信,包含着如何的感情。
“只不过…这信,没有写地址啊。”
他有些头疼,没多想,只是把它揣进口袋,然后跨上小三轮,回了自己的工作地。
他打开灯,拿放大镜看着这封信。
灰色的牛皮纸,向来是不多见的,且拿这种信封寄信的人,一般都是家境不错的人,才会花大价钱,买一封这样的信封。
“这…会是谁呢?”他渐渐有了想要把这封信送出去的感觉。
-2-
“小姐,您去哪了?”
“没什么。”
在一所大宅中,一个身穿着棕色外套的女孩,正在脱下外套,一边一位穿着白色衬衫的老管家,带着40年代很流行的单片眼鏡,看着从外面回来的小姐,眉头微皱。
“您是找那个乡下人了吗?”
“怎么这么称呼人家,人家也是读书出身的。”
女孩有些愠怒的对管家说。管家摇了摇头,说:“老爷不会同意的。”
“我知道。”
“我不会和他在一起的。”
说完这句,女孩迈着步子,几下走到了自己的房间,关起来门。
管家又是摇了摇头,然后,他回到一旁的偏房。
老爷在那里看着报,报纸上写着“国共合作,共抗日军!”
“老爷,小姐好像对那个男孩,有些上心。”
“嗯…”
老爷只是嗯了一声。
管家在一旁,不再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