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今小那
人是天性趋利避害的动物。人人向往爱情,但人人都更渴望被爱。
爱的最初我们期许,盼望,惦念,舍得掏心掏肺地付出,愿意没日没夜地陪伴,恨不得把全世界最好的一切都一股脑地给予对方。
爱到最后我们试探,考量,纠缠,不断触碰彼此的底线,拼命想要证明对方爱得多一点,哪怕最后的代价是失去。
于是累了倦了分开了,我们苦恼,矛盾,偏执,前一秒决心想要挽回,后一秒又怕失掉了可怜的尊严。
直到曾经深爱的那个人有了别人,然后捶胸顿足,扼腕叹息,万念俱灰,终于意识到这一切真的再也回不去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初遇时的心动,蒙蔽了双眼,两个人在彼此的眼里自带美颜,我欣赏着你的一颦一笑,你宠溺着我的一举一动,觉得哪哪都好。
似乎对方一下子变成了傻瓜,婴儿,生活不能自理。
“好好吃饭哦!”“按时睡觉哦!”“乖乖的奥!”每天都是这种类型的弱智对话,俨然两个幸福的小二货,分分钟能让局外人掉一地的鸡皮疙瘩。
可时间久了,不经意间就卸下了伪装的面纱,彼此的缺点就像雨后的春笋一般,不断地冒出头。
《前任3》里,相爱五年的林佳和孟云突然分手,起因只是一件两人都记不得的小事。最后林佳搬走,尽管她并不是真的想走。孟云没有挽留,虽然他在心里一直在祈求对方别走。
林佳觉得不安,用离开来试探;孟云不愿迁就,用不低头来拿捏。一个觉得对方不会走,一个以为对方会挽留。结果埋在心里的话谁都没能说出口。
这世上的感情千千万万,有多少份感情无疾而终,又有多少份感情终得圆满。
有时候缘聚缘散,没人能说的清楚。
一份感情从开始走到最后,从建立走向终结,究竟需要多少个巧合?
最初恰好相遇,不早一步也不晚一步。
最终恰好走散,不迟一点也不早一点。
有时候就差那么一个转念,也许两个人就能破镜重圆。
可最后还是就这么走散了。从一个人的怀抱走向另一个人的臂弯,终于还是再也没能回头,再也没有机会弥补那些亏欠。
我们总是兜兜转转到最后才终于领悟,在永失所爱这件事面前,那些原本不肯退让的理由,那些放不低的姿态,那些说不出口的挽留,才是最傻最可笑的事。
可是等你真正学会怎样去爱一个人,怎样去呵护一段感情,教会你这些的人早已经走得很远很远,远到你们这一生都不会再见。
故事的最后,孟云终于还是放下了他一直高举着的自尊,在城市最繁华的街头,装扮成盖世英雄至尊宝,圆了他给林佳的最后一个承诺,也是他这辈子最后一次机会去放肆地喊出那句“林佳我爱你”,一遍又一遍。
林佳一边吃着芒果,一边忍受着过敏带来的煎熬。她说过如果有一天不要孟云了,就狂吃芒果过敏而死。这是她最后一次为孟云做到不计回报的付出,最后一次为一个人奋不顾身,却也是在和她爱了整个青春的那个人诀别。
那么,这辈子就到这里吧!注定错过的人,不如好好地说声再见。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那么多年。
见过太多分了手的人,相互攻击,诋毁,甚至报复。由爱生恨,亲手伤害着曾经爱过的人,同时也深深地伤害着自己。
如果结局早已注定,不如就此放下,放过对方也放过自己。
爱到尽头才发觉,原来体面的放手也是另一种成全。
最好不相见 便可不相恋
最好不相知 便可不相思
最好不相伴 便可不相欠
最好不相惜 便可不相忆
最好不相爱 便可不相弃
最好不相对 便可不相会
最好不相误 便可不相负
最好不相许 便可不相续
最好不相依 便可不相偎
最好不相遇 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见便相知 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诀绝 免教生死作相思
(选自仓央嘉措《最好不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