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字如面
记得家里第一次装固定电话是91年的事,长途电话和电报都论分钟论字算钱,长话短说惜字如金。普通的家庭都不太轻易尝试这种方式。在之前或之后的漫长的岁月里,写信成了一件简单,方便,花钱又少的事。
4分钱本市邮寄,8分钱邮票可以寄到全国各地任何想去的地方。彩条边的航空信封是我所偏爱的,看上去感觉很高级。
在医大的日子里,除了那些篮球,舞会,上课,自修,所剩下的那些寂寞的时间里,写信于是成了一种唯一的排遣,宣泄,联络感情的方式。
在寝室,在大小教室,甚至坐在操场边的石碣上,有一叠纸,有一支笔足矣。
远在异乡,给父母写,同学同乡发小散落各地,给他们些,给高中里曾经暗生情愫却一直没有说出口的女孩写。
写什么呢?在一个人的时候,在一盏昏黄的灯下,在冬夜里蜷缩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的那刻,字会自然而然地在笔尖流淌。在轻重缓急的思量之间,在欲说还休的语气里,洁白的信笺里薄薄的纸感受到暖暖的温度。
抬头很重要,写某某同学显得很客套生分,省略姓氏写名字吧,会觉得亲切而不矫情。落款也很要紧的,结束语代表着你的口气和态度,于是把“想你”改成了“很期待着你的来信”。
医大东校门靠近延安路有一个收发室,每天都要去信箱里取报纸和信笺。这个不经意的工作于是我变成了最受同学欢迎每天最愿意见到的人。上课前,去食堂的路上,夜自习教室里常常有同学问我有没有信。每一次我拿着十几封信件进教室的时候,所有的目光都会聚集在我手里,叫到名字的同学微笑着接过信,那些没有喊到名字的眼里暗自失落。
写好三两页纸,叠成该有的样式,涂上浆糊封口,贴上8分邮票,写上邮编,写上收信人地址名字,写上“亲启”,再落款自己的地址邮编,去到横长寿路口那个翠绿色的邮筒里,往那口子里一丢。邮递员一般上午下午各来一次,快一点近一点的一两天能收到,慢一点的三四天。
等信的日子里心里兜兜转转百转千回,焦灼担心或者生怕自己当时写错了子说错了句话,收到信的时候读着读着心会慢慢舒展开来,心生欢喜。
天南海北不会很远,心与心之间也不会太远,你和我之间隔着仅仅一封信的距离。它有温度,有语气,有情绪,有感觉。
见字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