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写在简书上的第一篇文章,按照国际惯例,应该是自我介绍的。
我从小到大都是个感性的人。
很喜欢把人分成感性和理性,在我看来,前者的特征是大部分生命被情感支配,被愤怒牵着拳头,被羞涩按下头颅,被哀伤湿润眼角,被尴尬染红双颊,我的喜怒哀乐都在脸上,一颗心护甲为零地暴露在外,外界的一切风吹草动都返照于心,并以第一印象,第一时间进行反应。
那就是我。
如果你在我身边,发现我常常没心没肺地笑着,那是真的开心,我喜欢你,我不会强颜欢笑。如果我不喜欢你,相信我,我的脸色肯定和踩到一坨狗屎没任何区别。
感性是前缀,为了衬托出我不是个一般的懒人。
我觉得,理性的懒人是聪明的,因为他们理智分析,知道什么时候能怎么做能节省时间,他们计划严谨,条理清晰,因此虽然懒,却能把生活处理地井井有条,让人不觉得他懒,只觉得从容,牛叉。
感性的懒人就low很多了。
我用第一印象傲娇地活着,懒得去装喜欢,懒得去掩饰,懒得去在一个不感冒的人面前巧言令色,不是因为我真性情,飞扬跳脱,也不是因为我遵从内心,爱做自己。
纯粹是懒!
懒人如我,在高中时期一个自我介绍的作文课上,才把上述这一特质总结出来,放学后欢欣鼓舞地把这一性状告诉老娘,以显示自己能牛叉地进行自我总结。
当时的想法很纯粹,觉得自我剖析是成为伟人的第一步,能做到这一步,距离功成名貌似就差区区九十九步。
然而老娘却惊恐地告诉我,孩子这是不对的,你这样会没人和你做朋友,不管你喜不喜欢他,总是要表现出笑容和善意,多和人家交流,这样才是对。
好吧,老娘应该是对的,她老人家穿过的裙子比我用过的手纸都多,经验丰富,而且本身不是啥善茬,虽然身为教师,但一直对一些同事不爽,撕逼的频率比我换内裤的频率都要高,她这样活得自在的女汉子都秉着这种态度生活,更别说弱鸡如我。
然而
我还是没太大变化,因为懒!
好吧,我还是个听妈妈话的好孩子,吸取其谆谆教导,上大学后,机智好学如我,再也不会以一副踩到一坨狗屎的态度面对不喜欢的人。
我现在以一副踩到半坨狗屎的脸色看他们。
那种情景下看不到镜子,但我猜我一定面无表情,深沉忧郁,一副老子懒得搭理你的模样。
而且我升级到大学僧后,觉醒了大招,get了一个无敌技能,那就是沉默。
就在我写文的时候,还用这个技能打退了一个入侵的匹格兽(我是个文明人,不吐脏字)。
当匹格兽来到我身后,他散发出一个星期没洗澡的奇妙味道,蛮横霸道地殖民我的鼻腔。他一只腿踩在我椅子的横栏上,说了一句特别白痴的话,白痴到我懒得打出来了。
他说的非常热烈慷慨,说完后静了一下,这安静仿佛在说“老子都说这么多了,你丫好歹给个回应吧。”
每到这种时候,我只是静静而装13地看着电脑屏幕,然后一言不发。
顿时安静了,然后他走了,空气也清新了。
我猜当他走到没人角落里,一定会忍不住骂我傻叉,装13,瞧不起人之类的。
But ,who care?
我没有瞧不起你,事实上,我也没资格瞧不起任何人,当你被像我这样的人如此对待的时候,请不要这么想,没有瞧不起,只是讨厌而已,真的,只有讨厌,没有别的,不要想太多,瞧不起你的前提是要‘瞧’你。
sorry,劳资懒得瞅你个丑逼
当然,敦厚温和纯良暖男如我,如果喜欢你,那就真是喜欢你,除非你做了太过分的事情,可能我会喜欢你一辈子。
在我这种懒人的世界观里,人分成三种,“喜欢的人,人类,类人生物”
很多人彼此觉得是朋友,但在我看来,他们和彼此的路人差不了多少
我懒得维持这么多所谓的‘朋友’,因此我很少去同学群,老乡群等等奇异生物聚集区说话,有一个同学信誓旦旦的告诉我,这些都是未来的人脉,如果你以后有什么困难,他们都是会帮助你的。
啊呸!
与其幻想一个只在网上彼此发几个表情,说些没用的废话的‘朋友’能如何帮助你,我还不如用这时间买条仓鼠嘞,起码吱星人肤白貌美惹人怜爱。
仔细数一数,从小到大,依旧被我列入‘喜欢的人’名单里的,估计一双手都数的过来,大部分人都时间不等地出现其上,而后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从喜欢的人退化到普通人类。
我算是总结出来了,对于和我这样的人相处。
你首先应该有一个端正的外在美。
因为我懒得去了解一个普通人类或类人生物有什么璀璨内在。
我是彻头彻尾的外貌协会。
当然,不需要你美若天仙或是帅得惨绝人寰,事实上,颜值在及格线以上就行。
对我这个十米外男女浑然一统的近视眼而言,外在美的关键还是气味。
太剧烈的香气我不喜欢,不喜欢的程度仅次于一丁点的臭味。
小时候我就喜欢贴近人去闻,因不少女生身上香香的,所以就喜欢和她们玩,扎进脂粉堆里,香气陶陶,乐此不彼。不知为何,小时候我遇到的女生都干净整洁,男孩子一个比一个邋遢,我觉得这和我生活的环境很有关系,在小县城里,女生或许会被父母打扮打扮,男生就野孩子一样到处放养了,家长们疲于生计,哪有空管你,反正男孩皮实。
但我小时候就喜欢老娘的大宝了,这个牌子到现在她老人家都在用,白色小塑料瓶,幼时经常拿出来滋润小脸蛋,自我感觉良好。
或许因为这法宝的帮助,我从小就很受欢迎,男孩女孩都喜欢和我玩。(所以我一直说,有一个好的气味非常重要)
小学时的玩伴一直是女生,直到转学到市里,七年级初中的时候,遇到一个香喷喷的男生,然后他成了我白名单的第一个male。
我喜欢他衣领皂角的气味。
因为我没有,我老娘一直用洗衣粉的。
你们这帮俗人别吐槽说肥皂和洗衣粉的味道差不多。
仔细闻一闻,绝对是不同的,洗衣粉的味道浓郁如桂花,而皂角的味道则像是淡淡的梨花,清新典雅许多,别问我梨花的香味是什么样的,其实我也没闻过,只知道应该很淡。
就是随口一说,懒得想别的词了。
我发现男孩子身上很少有各种香味,反而会被汗臭,狐臭,脚臭,酸臭等占领,能有皂角味道已经很不错了。
听说现在流行一种费洛蒙香水,从人体汗液中提纯出的物质,能激起人的情欲,实数勾人利器,这种东西我一向是拒绝的(淘宝买能不能便宜些)。
其实闻了这么多味道,午夜梦回,我还是会响起当年他的皂角味,早已模糊了,其人也很久没联络了。
咳咳,扯远了。
不知不觉码了两千多字,算了算,以前写小说到这儿也能切章了,就先到此为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