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识字以来认认真真、正正经经读过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往往对他此后的审美和气质产生深远的影响。而与我而言,第一本也就是目前最喜欢的一本。
读《平凡的世界》时正是在县重点高中的初二,那会学习压力大,整个人胖到120斤,周围同学都绞尽脑汁为高三做冲刺,但我却怎么也提不起精神,仿佛在最重要的时刻想相要当逃兵,想破罐子破摔,还没真正冲刺高三就已经想要放弃,受不了高三前期可怕的氛围,同样令人窒息。同桌从朋友手里拿了这本书,说朋友说非常好看,那其实是我读的第一篇长篇、得知路遥是陕西人,得知矛盾文学奖是很厉害的奖,于是趁午休时间每天几页的读。大概用了2个月的时间读完,从刚开始的读了忘再返回去接着到到最后理清人物关系再到故事逻辑经过了反复梳理的过程。
第二遍读是在大学毕业的第二年,工作稳定,远离他乡,总觉得节奏快的跟不上,工作中没有别人圆滑的处事技巧,情商低,笨手笨脚的职场小白,一度对自己很不满意,甚至喜欢下雨天,以为下雨天大家效率都低下雨天大部分人心情都不好,那或许下雨天我在别人低沉的时候表现好就能证明自己似的,自己心理知道是对自己的否定,不自信,甚至已经到这种程度。那时,周末就把自己关屋子里,可是明明知道自己追求上进只是与别人相比很弱,自己认真去找花心思去找依旧找不到优点,最后,选择了把自己封闭起来。所以再次读《平凡的世界》就是在杭州的梅雨季节,思乡正浓,加上与这个城市的格格不入,想要在书中找寻可以触动心灵的东西,逼自己不去想职场的尔虞我诈 ,在自己的小世界里繁花似锦。那时最爱听的歌是:《小情歌》《我们的小世界》 ,感动于小情歌的爱的甜蜜,那时真的是身后空无一人。
同样是大西北的风俗人情,我再熟悉不过,虽说我家在陕南,这是陕北。虽说不是一个年代但那整本书散发出的气息就是浓浓的乡土味儿,我喜欢的孙少安成熟稳重,背负着家庭的烂包光景却打死也不肯分家,他能忍受秀莲无休止的胡闹却忍受不了分家。在和润叶的爱情中他义无反顾的放弃了爱情不允许自己涉足不属于他的阶层,他的一生为着整个家族,从兄弟姐妹到全村人的利益他唯独委屈了自己。秀莲作为一个嫁入外地的女人,憨厚,机灵,精打细算,勤劳能干,但她于少安不同的是她作为一个精明的女人背负家庭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有她的小性子,不失可爱又情有可原,还有一个痕喜欢的人物是孙少安的叔叔孙玉亭,他懦弱胆小酷爱革命却心总向着哥哥一家,喜迎田福堂心里却有着自己的小九九,喜欢当领导指挥却偷拿哥哥的烟丝,整个人物丰盈鲜活。
这本书带给我的启发
1.在这本书中完全活现了爸妈年轻的那个年代,真实,多少次靠父母零碎的回忆讲的挣工分、农田基建、大锅饭、全部在这本书中脱盘而出,满足了很多根多的疑问,靠着它我去拼凑爸妈、邻居、奶奶的故事,让自己思想开始充盈起来。
2.靠着它,打开我人生的另一种可能,自此我尝试去读一本又一本小说,我知道很多自己想不明白总想靠别人给标准答案的不自信是可以在书中找到结果的。接着在暑假便读了陈忠实的《白鹿原》贾平凹的《废都》。
3.成为我现在的气质。深爱着长大的农村,再怎么繁华物欲纵横的大都市,也只是服务人、满足于人物质、精神追求的一个场所,追求什么大房子呀奢侈品呀,如果虚荣到樊胜美那种程度也真是可悲了,有能力就靠自己去挣,没能力就享受已有的东西,当你的才华还撑不起你的野心时,你就应该静下心来学习。挤不进的圈子不要硬挤,难为了别人作践了自己。别看不起老家的父母,亲人,摆出一幅多有能耐的样儿,现在的一个误区就是:办公室的白领们自认为自己的表现优于自己的父母。其实不过是经济结构转型造成的误会而已。现在在公司的格子间里哼哧哼哧做ppt的那些人,和当年踩着缝纫机的女工们其实没有本质区别。养成能锦衣玉食也能粗茶淡饭,可以喝红酒也可以喝白开水的心态,享受生活,享受属于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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