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爱在”三部曲中的第一部《爱在黎明破晓前》,惊叹于电影剧本的设计和男女主人公的表演。电影非常好看,但我却不喜欢。
故事大概讲的是男女主人公火车上一见钟情,然后one night in Wien,发现彼此心有灵犀,简直算得上天作之合,在这样的情况下,二人居然还能克制自己的渴望,约定以后不再见面,让今晚成为他们在一起的最后一晚,不想让时间破坏他们现在的对彼此的感觉。所谓“一见钟情,再而衰,三而竭。”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吧。可到了天亮车站分别的时刻,二人情难自已,约好半年后在车站相见。
电影中表现出的那种二人情投意合,那种默契,那种喜悦,那种遇到那个命中注定的人,有聊不完的话、接不完的吻、做不完的爱的状态,真的让观众看后难以自拔。可是,当看完电影之后回到现实,发现这种爱情故事根本就是八百年遇不到一次的小概率事件嘛。放到现实中,男主角邀请女主角和自己一起下火车,必然会被拒绝骂神经病吧。然后故事就算结束了。
电影中的爱情故事有多美好,现实中的“爱情”就有多残酷。过年亲戚问你有没有对象啊,可以谈了。好像爱情是“想谈就谈”,“谈对象”就是“谈爱情”。况且到了这个年纪,又有几人敢轰轰烈烈爱一场呢,谈恋爱不过是各种因素权衡的结果罢了。这样的爱情,还真是让人绝望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