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尔德说:“恋爱就是一个蠢东西追着另一个蠢东西,两个蠢东西的相互追逐”。
第一次看到这句话,觉得很有趣,但是又不解,恋爱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小说里甜稣的情节,故事里霸道的宠溺,旁边室友甜甜地煲着电话粥,想,恋爱多好!
于是,学着故事里的女主,开始喜欢了一个人。
甜甜的,涩涩的,苦苦的,没有想象中的味道美好。现在回忆起,感觉王尔德说得真有道理,就感觉像两个蠢人在做蠢事,一起娱乐。
一度怀疑,爱情究竟有没有存在?
爱情不过是激情加点诗意,然后变成一个故事。
有人上山寻禅道,有人下山觅爱情。你说,你已看破红尘,想归隐山林。后来,你说,你于尘世,乃如一缕轻烟,由老林深处而出,清晨时最有味道。
初时,初尝,暗恋,一直关注着喜欢的那个清清秀秀的男孩子,觉得甚是美妙!
上课时,趁着老师认真写字的背影,眼眸飘去那个心里的他。
下课后,假装路过,瞥一眼他的清秀笔记,然后回味一节课。
放学后,总想跟在他身后,默默欣赏那个酷酷的背影。
不过,最初,最始的美好就是那一股甜甜涩涩的清流,贯穿了枯燥的物理化,烦人的数学魔,动人的英语精灵,轻盈的语言课堂。
后来,你说,这个是你的真正的恋爱,不料,却满身伤痕归来。
然后,你说,恋爱这样的蠢事,做一次,就够,你想,可否,越过恋爱,奔向婚姻!
你遇见了一个他,灵魂相似,你说,就他了,毕竟恋爱很累!
28天后,他说,我们去领证吧。
民政局前,你右手里拿着户口本,左手牵着他,他右手牵着你,左手抱着户口本。进入了那个神圣的大厅,柜台工作人员问:“你们确定要结婚吗?”
你们异口同声:“是的”。
看着柜台工作人员一步一步,一点一点,然后给了我们一人一个盖了章的红本本。
站在太阳底下,看着那个光,我24,他28,我后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