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为提高修养,需走两条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有人曾就此提问余秋雨:您认为在读万卷书和行万里路这两条路中,哪一条更重要?余秋雨答:读书。根本没有两条路,书就是路。余秋雨的回答或许可以概括“人为什么要读书”;进而又指出,人为什么要读各种各样的书。
为了体验。因为人人都不能亲身体验他人的人生。有的人一辈子顺风顺水,似乎从未考虑过何谓失意;有的人常感叹生不逢时,失意至极,可是他不知道身边的某个人正在承受着比他失意十倍的人生。这不是比惨游戏,也不是比作者爆发的想象力,这是大自然中的神秘存在——你可能不愿正视它,但它会发生。不然,社会上怎么总会有破不了的迷案,科学理论也解释不了的离奇事件?
《失意者酒馆》这本书里呈现了千奇百怪的人生,夹杂着各类失意者的身影。你觉得自己感情之路不顺,很痛苦是吗?来《恋人文身》看看吧,这里有个女孩用文身告诉你“什么叫痛苦”:爱他,但是一生都无法靠近他。《恋人泡腾片》也会给大家一个爱情忠告:想要一个“只要你需要,他立刻就出现”的恋人、并彻底拥有他吗?很遗憾,这种事真的只能想想。你不可能拥有这样的恋人——除非他化为“物”,也就是失去生命。
甜蜜的恋人之间一定会在情深意浓时,约定过“永远在一起”吧?可是郑重其事地许下这些爱的誓言真的是一件好事吗?如果其中的一方过早离世呢?忍痛活着的那位,如果走不出失去爱人的悲伤情绪,会过着怎样的生活?《永远在一起》就讲了这么一位女孩的故事。当然,结局是很悲伤的。更令人心伤的是,这种悲剧却在不停地上演着。
因为女孩太在意前一段爱情,即使男友已经离世,即使新的男友又优秀又温柔体贴。对前男友的过分怀念已经形成了感情枷锁,令她想享受新恋情而不能,最终只能在人格分裂和重重矛盾中,自己结束生命、去另个世界追随“前男友”。如果这就是爱情,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觉得它真是杀人于无形!
《樱花与森林》则以男性的视角讲了一个人类在情欲中迷失的故事。与青梅竹马的恋人结婚、生活在一起固然是好事,但是人类有喜新厌旧的本性啊,于是有的人为了寻求刺激与别人约会。可是约会有风险啊。男人愿意冒险偷情,并不代表愿意离婚,若被妻子发现就糟了。于是,他每次密会别人后,都拼命洗澡,以便遮掩其他女人的味道。可是这有用吗?他用力清洗身体,是想除去她的香水味;然而连他自己也越来越觉得那个味道根本除不掉嘛。
也许,这味道无关他的身体,而是他的灵魂。灵魂告诉他该清醒了:与妻子的感情还在,密会情人这种事该停止了。他就快要醒悟了。然而,在他偶然闻到妻子身上的香水味与路上某个男人的味道一致时,是否也会产生一丝疑惑:他们认识吗……对此,作者没有更多的笔墨,我们能想到的是,这个男人肯定要回归家庭了。至于是因为他身上残留的情人身上的樱花香水味,还是因为妻子身上的森林香水味,我们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