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我们搭档吧。”
“好......好啊”
北方的夜比南方的来得早一些,对于方浩宇来说的确如此。
以前在南方,他总喜欢暮色来临、天刚放暗时就去跑步,带着他的小狗,奔跑于田间小路,仿佛无垠天地间就只有他一个。
虽然平常学业紧张,但是他一点也不在乎,因为他喜欢自由,不喜欢做机器,所以选择了随性和放荡不羁。若要是谁让他做他不喜欢的事,他会用“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诸如此类的话怼回去。
喜欢自由,所以他也喜欢上了跑步。因为只有跑步的时候,他才能体会到这压抑的世界中的一丝自由,一丝欢快。
小狗是他从小到大的玩伴,跑步的时候他总带着它,这样他不会感到孤独。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好多年,成为他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
后来,升入高三,大家都忙着学习,但是他跑步依然不停止。
高考在牵牛花盛开的时节落下了帷幕。
那天,他把试卷和作业撕了个碎,从窗户撒出去。小纸片在六月的蓝天下轻快飞舞,如欢快的鸟儿,挣脱牢笼,张开翅膀,展翅飞翔。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有些任性,那天晚上,他跑了很久很久。
再后来,他来到了兰大。以他的成绩他本可以其他高校,但是最后他还是选择了兰大。他不是盲目,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做出的选择。在他的眼里,兰大就犹如一个世外高人,立于西北之地傲视东方。他想,自己根本就禁受不住沿海的热闹和繁华,西北也许是他最爱的,最适合他的。
他是坐着火车来的,行李几乎没有几件。临走时家里为他准备了好多衣服,告诉他北方不比南方,但是他没听。他最想看的还是风景,最在意的还是自由,他就是这么随性,随心。
踏上西北的那天起,他就知道当初的选择错不了了。那天晚上,他激动的睡不着,提笔在纸上写下:
西北的街巷
不欺负歇脚的旅人
更别说
像我这般
注定要永远停留的旅人
西北的性子
容得下所有不羁的狂人
更别说
如我这般
注定把这里做家的狂人
朴实当家的孩童提着水烟的老头
老实憨厚的小伙扎着马尾的菇凉
无一不是风景
西北,我看不透
兰州,我读不懂
因为这里有想象不到的神秘
西北很温柔,以致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出奇的静,好像没有了当初那种随性洒脱。
直到有一天,他遇见了和他一样的一个人。
她叫夏影,他们是在晚训上认识的。晚训的第一天有个跑步活动,大家根据自己的能力跑,不限圈数,但是必须找个搭档,和自己的搭档同步跑。跑步是他的强项,所以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但是带着个人跑恐怕会拖后腿吧,他心想。
其实,自从小狗去世后他就没有跑过步了。就在他离开家的两周左右,小狗就因为年老死了,因为这个他哭了好久,毕竟小狗是伴着他长大的,他只有那么一个朋友。这次想起来参加疯协的晚训可能是想找回以前的记忆吧。
他就是想自己一个人跑,所以就没有去找,想着自己能不能落单。
看着别人“一对对”的出发了,他还停在原地。这时,剩下的就只有他跟夏影了。
眼前的这个女生也在那里踌躇着。借着夜色,他刚好看得清这个女生,一头短发,五官精致,长得不算那种特别漂亮的,但是很有气质,很超凡脱俗。
正在他仔细打量时,只见这个女生缓缓走过来......
“要不我们搭档吧。”
“好......好啊”
她望了他一眼,他对她一笑。
多年以后他不知道他当时是怎么答应的,当时脑子一片空白。
那夜的星空下,他们说了很多很多。
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你会遇见一个人,总觉得相见恨晚;你会遇见一个人,愿意把一切不能说的秘密告诉他。相遇不需要多么恰如其分,有时候只是一句话的事情。
“要不我们搭档吧。”
“好......好啊”
星空下,写满了他们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