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听高晓松的《旧的童年》。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刚刚来北京时,在北京的某个地下通道,一个流浪歌手唱的,比高晓松唱的要好听很多。
这些年,我去过很多城市,待的时间最长的三个地方是南阳、石家庄和北京,也听过很多流浪歌手唱的歌,但没有一个城市,比北京更适合流浪歌手的存在。当然,也许仅仅是因为我现在在北京的缘故吧。
刚来北京那会儿,我还是个外表温顺而内心叛逆的、并且还有一些理想的女人,最爱的音乐是摇滚。我常常想放一把火,烧掉我身上所有的标签,隐居到一个野兽出没的半山腰。我想做流浪歌手的情人,跟着他去街头唱歌,和很多年纪相仿的人围着篝火咒骂这肮脏而美好的世界。我想脱掉裙子换上牛仔裤,爬到很高的山,躺倒,让白云从我身边飘过,最好,身边还有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当然,必须要帅。我最最想做的,是做个坏女人,和喜欢的帅哥乱搞,最好一天一个,最好全世界就只有我一个女人,男人们全部都视我为女皇!哈哈!什么霍建华、什么胡歌、什么靖王、……全部!全部都是我的奴隶!我要他们为我哭、为我笑、为我打架,一切都要为我!哈哈!哈哈!(美女们不要撕我啊,本人只是臆想)
最终,我什么也没做,因为我走了最稳妥、最保险、最多人走的那条路。我按部就班地上学、上自习、去图书馆看书,毕业,认真填写简历、找工作。找到工作后,开始按部就班地上班、下班,努力挣钱,而后按部就班地恋爱、失恋、再恋爱、再失恋……后来,终于嫁给了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再后来就生孩子、带孩子、教育他,没有乱搞。我和大多数人的梦想都逐渐变得一致……
我走在熙攘的人群中,抬眉低首间都印刻着净是对别人愁苦的淡漠。我常常觉得自己是个正在过河的泥菩萨,被现实裹挟,无力沮丧。
我总以为自己和别人会有着不一样的生活,却没想到并没什么两样。
好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