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省级网贷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此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备案管理、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监督管理、附则等5个章节。此征求意见稿建立在银监会文件的基础上,但更为严格,如提出要将网贷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制定信息披露时间表,以及要求注册在外地的P2P不允许在广东设立公司总部。
征求意见稿的一个亮点是,在P2P征信管理方面,广东省试图“破局”。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指出,征信管理部门应当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有关信息纳入征信管理系统,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查询相关信息、加强借款人风险控制等提供方便。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认为,上述的征信管理部门是指央行的征信管理中心,但征信管理中心将P2P纳入其中,实现的可能性很小。另外目前没有统一的征信数据共享平台,不少P2P主要依靠借款人自行提供央行征信报告,或者寻找外包征信公司来获得相应信用信息,而这增加了网贷平台和借款人的时间和资金成本。
至于网络借贷信息披露,征求意见稿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P2P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建立业务活动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专栏,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众披露年度报告、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其中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应当在本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进行披露等。
对于省外注册公司,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指出,注册地在外省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其公司总部办公所在地不得在广东省设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广东省金融办具体承担本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日常工作,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是辖区内P2P的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吉盟财富研究部门对于此事的看法是:征信管理中心将P2P纳入其中,实现的可能性很小。由于目前没有统一的征信数据共享平台,不少P2P主要依靠借款人自行提供央行征信报告,或者寻找外包征信公司来获得相应信用信息,而这增加了网贷平台和借款人的时间和资金成本。但是此事对于网贷P2P的发展却有着良好的发展,毕竟在行业中开了一个良好的先河,网贷P2P以后正式纳入央行征信系统也不是不可能。(吉盟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