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回家,我姑娘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古文课。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晚间洗漱,我和茂小妞一起用洗漱台,她要求自己洗脸,可是我看到她拧毛巾弄不干,就上手了,接过毛巾帮她洗洗擦擦,希望发现茂小妞情绪不对,生气了。
于是,我就问她为什么生气,能不能跟我说说,如果我做错了,我可以改正。
茂小妞气性大,自顾自的爬上床蹦哒,就是不理我。
若是平时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我通常没耐心等到她消气就去琢磨工作了,但是今天顺利完成了计划,心情比较放松,对她也就多了些耐心,于是我今天决定:无论如何要心平气和地等到她愿意跟我沟通。
看着在床上蹦来蹦去的小姑娘,我伸出手给她,等她给我台阶下,愿意把手交给我。
约莫今天的我十分诚恳,情绪又平和,看起来没有一丝不耐烦,这让茂小妞感受到了尊重和平等,于是很快消了气,我们娘儿俩和好了。(当然,过程中,应有的马屁不可少。)
接下来,茂小妞泡脚,我在旁边刷牙洗脸,顺便讨论她为什么生气,她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我今天的行为,在她看来,有两处需要“有则改之”:
一,不尊重她的意愿。
她洗脸的时候,明明告诉过我,她自己来洗,但我还是罔顾她的意愿,插手了洗脸这件事。
我想了想,在我决定接手她的洗脸巾之前,确实没有征求她的意见就动手了。
这件事,我的确做的不对,没有尊重她的想法。
她虽然小,但自从她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我应该尊重她的选择。
她愿意尝试学习和独立完成一件事,我更应该支持和配合,越俎代庖的行为不可取。
于是,我诚恳的向她说对不起,也表达了以后会尊重她意愿的态度。
于是她释然,评价说“有则改之”。
二,我打湿了洗脸台上的玩具。
昨晚她拿着玩具放在脚盆里玩,事后,我把玩具擦干放在洗手台上晾干。今天,她没有动玩具,洗脸的时候也没拿走,我帮她拧洗脸毛巾时不小心又溅上水了。
我说,这点不应该怪我,玩具应该放在收纳玩具的地方,不应该放在洗手间里,她自己的玩具应该自己放好。
她听完我的话默了默,说:那这件事你“无则加勉”。
现在,茂小妞已经呼呼大睡,间或嘟囔一句妈妈,我捏捏她的小手,她就安稳地继续睡了。
我思考了今天和她的对话,不得不承认,她今天的话还是有道理的。
家长和孩子的相处之道有很多种,要想相处愉快,必须做到应有的尊重。孩子再小,也有独立的人格,应当得到尊重。
茂小妞今天说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课。
也许不久的将来,她又会给我上一堂课,叫做“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吧!
忽然觉得有些期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