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前(Day1),因为公司的事情辉瑜忙的焦头烂额。整个人的状态都很“暧昧”,看谁都舒服。哪怕别人并没有做什么事儿。
忙完当天晚上,大家全部走了。诺大的场地只剩侃爷、姚总、辉瑜。
姚总也是性情中人,大战结束随即开口要请“大家”吃饭,侃爷赶快敲定下来事情,以防落空。辉瑜觉得领导和他说的都对。要创造机会,总要有人看不清当下,然后和稀泥。
最后由于各种缘由,大事化小,小事本来该了。最后因为有了字面表述,没办法化了。只好硬着头皮从高到低,搓一顿。途中还是有人代表“大家”回来了。事情既然做了嘛,总得让大家看到。再说代表又不是只带了一张开过光的嘴,人家手里也不含糊。
喝到兴头上,可能小的也觉得没啥能表的了,大的也高兴够了。就开始收尾工作,小的们要安静,看着一双双眼睛里透露出对生命的渴望,现场根本由不得你不渴望。
辉瑜表忠心切,明里暗里也没找过喇嘛开光。就微醺了。
Day2
醒了之后的辉瑜,总想说点什么接上昨天的话,可正常了之后就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最后误了一天事不说,还没敢回味。
Day3
由于辉瑜手头的事情还没做完,这一天都在忙碌和沉默中度过。
不过这天故意接触了些烟火气。在一个特定的场合,看到了一位姑娘冲自己笑了笑。男的嘛,一见女的跟自己笑,就以为能有点什么。搭讪了之后,不会有点什么才是应该的。
当天拿着麦克风在人群中喊叫的同时,感受到了自己的鲜活。心想,沾点人气儿还是好的。
早晨睡到了心里愧疚的辉瑜。起床前想到好几天没看书就后怕。饭后径直去了书店。
罢了后,去了洗手间。透过玻璃瞟了自己一眼:嗯——还像个人。
本来是轻微的解手,还是不由自主的进了隔间。辉瑜点了支烟,猛地发现自己对洗手间的隔间情有独钟,也不是爱隔间,就是爱洗手间的隔间。昏暗的灯光,一个人站在隔间里点根烟,感受着这种刺激的距离,什么都看不到、也不用说。整理了一下皮囊之后,出了隔间。
下楼路过转角,眼睛余光感受到了点什么东西。冷清的商场,转角空无一人。一个娃娃机在那动,很安静。定神一看,原来是个女孩。不对,是个人。
辉瑜想了一路,是不是人必须在特定的环境才能发出特别的感叹。
:嘛的!山本来就是山,水本来就是水,总有人借着病说那不是山水。
当然它不是真的山水,我也没看到真的山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