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确定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原则,是我国各族人民集体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秩序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具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任何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严格的制裁。
平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属性。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了人民享有最广泛的权力和自由,承担相应的义务。任何人违反法律法规,都会受到同样的审判和制裁,谁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只有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权力义务关系明确的情况下,就必然要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非因法定事由,任何人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免于处罚。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建立健全党的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机制,提高人民参与度,让人民在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是调整社会关系最后的手段,如果司法裁判都不能给予人民公平和正义,那么犯罪分子势必会逍遥法外,给社会秩序造成巨大的破坏。古代之所以有“厌诉”的说法,是因为司法失去了公平,失去了人民的信仰,没有了公信力。要确保司法公正,就不能出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就不能让滥用权力、徇私枉法的行为大行其道。注重规范和约束公权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打击司法公正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行为。确保法律发挥其应有的定纷止争功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