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虽然我的脸上总是冒小痘痘,但是我的手一直是我的骄傲。我喜欢买各种各样的护手霜,不同的味道给我带来不同的心情。在紧张或无聊的工作间隙,擦点护手霜是惬意的放松时刻。但是呢,我一直没有留起长指甲。很多女孩的指甲颜色缤纷,细长发亮。和穿裸色露脚面的高跟鞋可以显腿长一个道理,细长的指甲可以显得双手更加纤细。
但是曾经每每尝试,想要做一个更女孩点的fashion lady时,总是觉得很痛苦,不住地将长长的指甲抠向掌心的肉里,在不太对的时机疯狂寻找指甲刀想给指甲一个了结,给自己一个爽朗的双手。我不解于为什么很多女孩都可以留着长长的指甲,行动自如。而我的指甲一旦长了那么一点点,我就浑身不自在?就这么发自内心的要当一个女汉子嘛?没救了吗?嘤嘤......
在读《安娜卡列尼娜》时,列夫托尔斯泰笔下的每个人物都很饱满,即使有人犯错,也无法讨厌起来,但这其中我非常喜欢一个人,就是列文。他有着质朴的追求,卓越的自我管理和略带怯懦但极其纯挚的感情。当他只身前往莫斯科寻找基蒂表白求婚时,途中去见自己的老朋友,在老朋友工作的地方他看到留着细长指甲的男人感到浑身不自在。后来在自己的家中又和老朋友相遇时,仍然略带讥讽地表示自己很讨厌留长指甲的人,他觉得那是一种炫耀,炫耀自己是贵族,是上流社会的人,是不需要劳作的人。
我没有他这样的厌恶,甚至羡慕可以忍受长指甲不方便的女孩。但却也更加觉得今时今刻,自己不留指甲是对的,不需要质疑自己的属性。
因为呀,我是努力奋斗的芸芸姑娘中的一个呀,我需要双手打键盘,整理资料,也需要在做presentation时将别人的目光集中在我手中激光笔指向的地方,而不让听众被细长的艳丽的指甲所分心。我们可以保持美丽,保持乐观,保持运动,保持美好的一切,但我们无需供养我们的指甲,它是代谢,是更迭,是需要我们适时地剪掉以便更方便地使用我们的双手。保护我们身体的每一个部位,但更要明智地使用它。他们是我们大脑主导控制的美轮美奂庞大机器,而不是需要一个白色绣花丝巾盖住尘封的缝纫机。当我该奔跑时,就穿上跑鞋;当我每天都需要使用双手创在我的财富和价值时,就该把指甲打理得朴素干净。
更何况,多么希望,某一天,开始重新学习弹奏钢琴...
更何况,好姑娘光芒万丈,努力生活的女孩们,本身就是艳丽的发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