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的是我与地坛,读了三章,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合欢树。
开头作者说到了自己十岁的时候作文得了第一,他的妈妈就也说得过奖。
自己20岁的时候,作者的两条腿废了,本来要去画彩蛋,单是作者不愿意,最后讨论好要学写作。然后作者的腿也治不了。
但在这期间,母亲也经常给我弄药啊什么的,可是最后发现还是好不了,就放弃了,只好接着让作者学写作。而且鼓励了作者。
在作者三十岁的时候,他的第一篇小说发出来可是母亲也不在了,过了几年,我的第二篇小说获得了三等奖,那时候也里母亲去世有七年了。
我的感受就是:作者很坚强,没有放弃自己,而是选择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