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又称“焚诗书,坑术士(一说述士,即儒生)”,西汉之后称“焚书坑儒”,说的是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460余人”。
其一,焚书
《史记·秦始皇本纪》:“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导火索: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时,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这就是“焚书”。但是秦始皇保留了医学、农牧等技术实用的书籍。
其二,坑儒
《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闻(侯生、卢生)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
坑杀的是方士,而不是儒生。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方士卢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败后,私下谈论秦始皇的为人、执政以及求仙等各个方面,之后携带求仙用的巨资出逃。秦始皇知道后大怒,迁怒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审讯,抓获了460人并全部活埋。
焚书坑儒的说法是到了西汉末才有的,《史记·儒林列传》中记载“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以司马迁的风格如果秦始皇坑杀的是儒生,即“述士”,那肯定不会胡乱写成“术士”的。直到西汉末孔安国(孔子10世孙)《〈尚书〉序》亦言:“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西汉刘向《〈战国策〉序》:“任刑罚以为治,信小术以为道。遂燔烧诗书,坑杀儒士”。自此之后才变成了“焚书坑儒”。
因此,焚书坑儒最初焚烧的是《诗》、《书》、其他各国的史记,以防治儒生和游士等借古讽今、高谈阔论,而对于像医书、农耕、种植等使用的技术类书籍并没有损毁;另外,坑杀的也不是儒生,而是那些胡言乱语、诽谤秦始皇的方士。直到汉武帝之后,儒家独尊,一致认定秦始皇是暴君、秦朝暴政,于是当初的焚书跟坑杀方士,就成了“焚书坑儒”,作为秦始皇暴虐的一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