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的内容,老公说没看懂(不知他没看懂哪)还给我提出了建议,包括前几天的老同学给我说的错别字,感谢认真的读者。回看了一遍内容,自己觉得“明白”,让别人“明白”不是易事。
今天老师在群里发了一个视频,大体内容是这样的:在某小区门口,一位大约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外出未佩戴口罩,小区内部管理人员试图进行阻拦,视频中听不清楚怎么对话的,但可以看出,老太太情绪异常激动,然后就有了过激行为,满处的打工作人员,最后躺在地上了。暂且不说她躺下是否是生病的原因,就单看整个过程,她正常吗?在常态社会中肯定不正常,就是我们平时说的“神经病”,但在社会中这样处理问题的一类人中,就会觉得正常,反倒觉得管理人员真是“小题大做”,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是认知水平决定的。既然生活在这样常态环境下,就得遵守一定的规则。(社会行为是人对社会因素引起的并对社会产生影响的反应系统,社会行为及其发展取决于个体及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勒温曾提出著名的公式:B=f(P,E),其中B代表行为,P代表个体和E代表函数关系。公式的含义是,要理解和描述行为,人和他所处的情景必须被看成是一个相互依赖的因素群)。判断正常心理与异常郭念锋提出了三原则:1.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性原则。2.精神活动的内在协调一致性原则。(知、情、意统一原则)3.个性的相对稳定性原则。
以上就是我的浅显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