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李老师总也不老。十年前他带的那一班青春稚嫩少年,有些嘴角上挂了胡须,有些发际线后移了一寸;有些面露憔悴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爸妈,也有极少数人已经在政府部门得到升迁,成了主任干事。不管人事怎样的变迁,李老师永远是李老师,在县一中的门口走过,仍旧穿着一身黑色西服,里面白衬衣的衣领服服帖帖的搭着,还是那样声音响亮的唱着,一如十年前的模样。
李老师是我的英语老师。我已经记不清这十年里我学过多少英语单词,又背过多少,记住的更是甚少,唯有一个单词,像是海草自然生长在大海里一样,不用经过大脑思索也能脱口而出,又缠缠绕绕,穿行在我16岁以后的时光里。
十年前的那个下午,阳光一改往日的暴晒,温婉的散在高一五班的教室里,窗台上的那些吊兰被抹上了一层粉色似得,雾蒙蒙的可爱。那节课是英语课,李老师在教我们单词,当时那二十几个单词里我唯记住了那一个词——spring。既是春天也是泉水的意思。他说:“这就是我的名字,李spring spring”。
同学们被他幽默的词义讲解逗得哈哈大笑,但这个词也同时被我们学会,他也成为了我们的spring先生。
2.
Spring先生爱唱歌。但知道他的歌喉那么美妙是那一年元旦的事了。在紧张的高中生活里,只要不用上课的时间,总是愉悦的,晚会结束之际,学生们会起哄折腾老师,李老师架不住我们的热闹,给我们唱了一首《我和草原有个约定》。
那声音幽幽地飘进我们的耳朵里,又浩浩荡荡的带着我们去了广阔的天地,去寻找神往的自由。绕在街道两旁树上的彩灯闪烁着,那些亮亮的光点,伴随着李老师的歌声,好似也飞上了天一样。
七年后,我和闺蜜站在县一中的门口,她说,她好想进去去校园里走一圈。她说,她还记得李老师,还记得李老师的歌声。
那次因同学们高兴起哄而意味听到的歌声,是我们唯一一次听到李老师唱歌。在此后的高中生涯里,我们换了班主任,换了英语老师。我们总在急迫地往前赶,不敢停下来再听一听那样的歌声。等到回过神来,已经高中毕业了。
后来的我们各奔东西,同学们去了五湖四海,李老师依然在县一中任教。因为家父也是同校老师的缘由,我大多关于李老师的消息都是从父亲那里得知的。
大二那年,家父说李老师的父亲病重瘫痪在床。
大三那年,家父说李老师的儿子上高中了。
大四那年,我又毕业了。李老师还在任教。
3.
前年,我开始在家乡上班,单位离家十分钟,途径县一中。我总要往校门口多看两眼,好像看多了自己也能走进去一样。里面的教学楼还和以前的一样,校标也依然是我们高二那年立起来的那个,校门口的那四个大字也还是从前的模样。只是我,再也走不进去了。
那个关于高一五班的教室,变成了高二三班,又会变成高三七班,那个让我们一说英语就会想起来的老师,不知道还好不好?
我常常不知道时光是怎样走过的,好似怵地一下,人就不再年少了。那些曾经属于你的时光就已经不是你的了,拱手让人了。
那一年的冬天,风刮起来特别冷,走在上班路上的我总是缩手缩脚,连腮帮子都爱往衣领里塞。有一天,正走着,就听见前方有人唱歌,竖起耳朵一听,是国歌。风把歌声吹的向四周散去,我静静地站着,真想看看这是何等人物,在雾霭清晨八点的大风里把人叫醒。
只半刻钟的光景,转角处走来了李老师的身影。依旧是一身黑色西服,裹在清清瘦瘦的身上,只是他也站住了,歌声也停住了,蓦地传来我的名字。
我没有想过,李老师还记得我。毫无隔阂的隔着行人就喊出名字来。
李老师一点儿也没有变。身材瘦削,走起路来不急不慢,一步踏着一步。谈吐还是上学时期那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说话的时候眼睛会弯起来,盯着我看半天说:“你怎么一点也没变”。
十年的光景,我从一个懵懂孩童变成了在社会里爬摸滚打的成年人,十年的光景,李老师好似一点也没有老,歌声悠悠地化解了生活带来的所有苦闷。
好几次上班途中听着他的歌声由远及近,他照例停下来问一句:“去上班啊?”,我照例笑着回一句:“嗯”,然后微笑着各自向前方走去。
注:无戒365天极限挑战日更营写作训练第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