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电影《芳华》,我只想用三个词来形容其情节,那就是突兀!突兀!突兀!说具体点就是一切来的太突然,没有细节,人物行为莽撞……
刘峰是个中央空调型的活雷锋,没有觉得他对林丁丁格外好,对“女神”一个爱慕的眼神都没有,咋就突然表白了呢?表白的时候也没有什么特别刻骨铭心的话,感觉好平淡,估计观众都感觉不到刘峰到底有多喜欢林丁丁。
话说刘峰是好人,是活雷锋,感觉细节描画不够,就一头猪跑了让去帮忙追回来这远远不够。如果多一些细节,做了好事,受益人浑然不知,有这样的情节才生动,人物形象才饱满嘛。比如刘峰的腰不好,是因为林丁丁跳舞的时候差点摔倒,幸亏刘峰当了人肉垫子,林丁丁才能好好的继续舞蹈生涯之类的。
何小萍偷人军装拍照这件事的确可耻,你是女一号啊,你还要不点形象啦?可以先向宿舍里的女同胞借呀,然后女同胞都不借故意把自己的军装洗了或者藏起来什么的,最后是刘峰把自己的军装借给了何小萍,拍出来的照片衣服显得很大不合身,最后才有了女同胞路过橱窗看到照片都有些不好意思才合情理嘛。
关于在贴身胸衣上缝海绵的事情也没个说法,最后也没提不了了之。那个谁不是说自己胸大吗?就是那个短头发嫁给陈灿的那个,叫郝淑雯的,应该这么写:多年以后,当年文工团的一众老友一起去医院看望她,为啥呀?得了乳腺癌呗,这才劲爆嘛!
话说刘峰的车被城管扣押了,咋就说罚1000¥就帮他罚1000¥了呢,这个必须把事情搞大,搞的人家城管吃不了 兜着走,郝淑雯你丫的不是仗义嘛不是干部子弟嘛,该行方便的时候咋不出来横一下嗫?!当年你是有多霸道!现在对你好失望!!!
都有些搞不懂刘峰为什么非要搞的自己截肢。炮火连天子弹乱飞,不找地方隐蔽,你丫鲁莽往前冲还教唆大家一起往前冲到底是什么心态,感觉就是想死,你他妈的到底是有多不想活,多想牺牲呀?这手臂废吧,得废的有价值,比如中枪了,正在这时,战友掉到沼泽里,刘峰使尽全身力气用自己受伤的臂膀把战友拉了回来,战友得救了,最好这位战友是位重要人物,前期有镜头特写,最后还是战争胜利的关键人物,这样才符合情理嘛。
陈灿应该是喜欢萧穗子的,穗子给陈灿镶牙的金首饰应该是穗子母亲留给她的遗物,这才更显的难能可贵,陈灿正常发展应该是多年以后做生意赚了很有钱,但是精神很空虚,于是找小三,毕竟他娶了门当户对但是并不是自己的真爱呀!
穗子的情书不应该就这么撕碎了吹散在风中,应该是多年以后成了作家(编剧严歌苓本人),那封情书应该出现在她的书里面。
何小萍疯的好突然,咋就疯了呢?应该是对人性失望,对生命的意义感到茫然,人生需要出口,于是去流浪,去追寻,寻找生命的意义,终于有一天,和刘峰邂逅在街头,她发现刘峰依旧保持着最初的真善美,刘峰的人性光辉照亮了何小萍,于是她暗暗发誓她今生的意义就是默默守护着这个身体残缺但是精神崇高的也是自己最初喜欢的那个男人……
完美~